| 索 引 号: | 11220100668725642T/2025-14128 |
| 分 类: |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长青厂区L涂装车间水性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4日 |
| 索引号: | 11220100668725642T/2025-14128 | 分 类: |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长青厂区L涂装车间水性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4日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长青厂区L涂装车间水性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25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阳街3177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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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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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红旗长青厂区L涂装车间水性漆改造项目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一汽集团一厂区5号门内红旗制造中心长青厂区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金润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对L平台涂装车间现有建设内容进行水性漆改造,并通过增加生产班次将L涂装车间预处理(脱脂、表调、磷化、电泳)及涂装能力由1900辆/a增加至4000辆/a |
①L平台漆库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直接排放,NMHC、二甲苯、甲苯等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L平台烘干炉燃烧烟气,分别经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烘干炉DA013、涂装电泳烘干炉DA014、闪干炉DA087),烟(粉)尘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相应排放限值,NOX、SO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L平台喷漆废气经采用德国干式漆雾捕捉系统处理后,与电泳烘干废气、中涂烘干废气、面漆烘干废气、清漆烘干废气一并排入RTO处理,RTO处理装置中有机废气经天然气助燃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经17m高排气筒(DA019)排放,颗粒物、甲苯、二甲苯、SO2、NOX、NMHC等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L平台点补室废气经“漆雾毡+活性炭双层过滤”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20)排放,颗粒物、NMHC、二甲苯、甲苯等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L平台调漆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21)排放,NMHC、二甲苯、甲苯等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从严50%);L平台电泳车间为独立车间,车间内连通不设隔断,电泳废气经密闭集气后分别经6个相同规格的15m高排气筒(DA022、DA081-DA085)排放,NMHC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从严50%);L平台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光氧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26)排放,H平台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生物滤箱”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86)排放,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要求;危废贮存库废气经“废气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NMHC、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要求(排放速率从严50%),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甲苯、二甲苯及NMHC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恶臭气体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限值要求,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②L涂装车间磷化废水、表调废水经L平台污水站“化学沉淀+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总镍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后与L涂装车间其它废水(脱脂废水、电泳废水、打磨废水、纯水设备排水等)一并经H污水处理站“混凝沉淀+pH反调+AO生化+混凝气浮”处理后,部分出水经“砂滤+超滤+反渗透”工艺进一步处理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等相关要求后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其余废水经接触消毒槽处理后,与L平台总装车间内淋雨线废水、生活污水等一并排入长春一汽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长春西郊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西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④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委托长春一汽综合瑞曼迪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一般固废委托长春一汽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