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00668725642T/2025-12643 |
| 分 类: |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吉林省赋界贝斯特维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再制造(包含驾驶室喷涂)、二手车整备、汽车备品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14日 |
| 索引号: | 11220100668725642T/2025-12643 | 分 类: | 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办理结果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
| 标 题: | 吉林省赋界贝斯特维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再制造(包含驾驶室喷涂)、二手车整备、汽车备品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14日 |
吉林省赋界贝斯特维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再制造(包含驾驶室喷涂)、二手车整备、汽车备品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16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阳街3177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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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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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赋界贝斯特维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汽车再制造(包含驾驶室喷涂)、二手车整备、汽车备品销售 |
吉林省长春市汽车开发区风采街与长沈路交汇 |
吉林省赋界贝斯特维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玖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汽车零部件的再制造及二手车翻新。项目租赁面积为10906.53m2,其中厂房面积8862.83m2,办公楼面积2043.7m2。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一条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主要工序:清洗、抛丸、喷砂、喷漆)的生产线及二手车翻新生产线,年生产再制造零部件13.5万件、翻新二手车3000台及相应产品销售。 |
废气:喷漆废气经密闭房间+集气罩收集+纸盒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15m排气筒排放;调漆、烘干废气经密闭房间+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15m排气筒排放;抛丸/喷砂废气经密闭房间+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15m排气筒排放;打磨废气经密闭房间+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15m排气筒排放;少量切削废气、未收集的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翻新车外观冲洗废水混合后排入市政管网;发动机舱清洗废水经过滤后回用于零部件清洗,不外排;清洗机排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理;报废金属零部件、废金属碎屑、废钢丸外卖;报废非金属零部件、除尘器粉尘、废布袋暂存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含油废抹布、废过滤袋、废机油废齿轮油废油、废切屑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漆渣、喷嘴清洗废液、废包装物(漆桶等)、废过滤材料、清洗机排污水、废电瓶产生后密封储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噪声采用基础减震、安装减震垫,距离衰减等措施。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