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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668725642T/2025-09059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8月14日
标      题: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大柴中型换代缸体、缸盖半成品机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4日
索引号: 11220100668725642T/2025-09059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8月14日
标  题: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大柴中型换代缸体、缸盖半成品机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8月14日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大柴中型换代缸体、缸盖半成品机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为保证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814 —20258 15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阳街3177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编:130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大柴中型换代缸体、缸盖半成品机加工项目

长春和谐大街与铸造路交汇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长春本部轴齿园区内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依托吉佳工厂现有厂房设施,在已建成的《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有色铸件机加工建设项目》机加一车间内新建缸体、缸盖半精加工生产线,具备中型换代(F115\F116\F117)发动机缸体、缸盖各3.5万件生产能力。

(1)废气:项目缸体生产线主要采用湿式机械加工,湿式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生产过程在密闭的加工中心进行,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静电集中除油雾系统过滤器+全空调送排风系统处理后排放。

(2)废水:本项目切削液通过集中处理装置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其中循环装置中的切削液定期更换,处理后产生的废油渣与更换的切削液,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清洗剂通过机器人高压清洗机自带的过滤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其中循环装置中的清洗液定期更换,过滤产生的废油渣与更换的清洗液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因此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仅生活污水单独排放,经市政管网排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各产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属于室内点声源,声源连续、稳定。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合理布设布局,再经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不合格毛坯件退回给供应单位;废金属屑和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滤布滤芯、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清洗剂、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油渣、含油金属屑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