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668725642T/2025-09059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14日 |
标 题: |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大柴中型换代缸体、缸盖半成品机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14日 |
索引号: | 11220100668725642T/2025-09059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14日 |
标 题: |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大柴中型换代缸体、缸盖半成品机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8月14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年8月14 日—2025年8月 15 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阳街3177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大柴中型换代缸体、缸盖半成品机加工项目 |
长春和谐大街与铸造路交汇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长春本部轴齿园区内 |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
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依托吉佳工厂现有厂房设施,在已建成的《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有色铸件机加工建设项目》机加一车间内新建缸体、缸盖半精加工生产线,具备中型换代(F115\F116\F117)发动机缸体、缸盖各3.5万件生产能力。 |
(1)废气:项目缸体生产线主要采用湿式机械加工,湿式机加工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本项目生产过程在密闭的加工中心进行,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静电集中除油雾系统过滤器+全空调送排风系统处理后排放。 (2)废水:本项目切削液通过集中处理装置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其中循环装置中的切削液定期更换,处理后产生的废油渣与更换的切削液,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清洗剂通过机器人高压清洗机自带的过滤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其中循环装置中的清洗液定期更换,过滤产生的废油渣与更换的清洗液均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因此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仅生活污水单独排放,经市政管网排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各产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属于室内点声源,声源连续、稳定。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合理布设布局,再经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 (4)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不合格毛坯件退回给供应单位;废金属屑和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滤布滤芯、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清洗剂、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油渣、含油金属屑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