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汽开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生态环境局汽开区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100668725642T/2025-06901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标      题: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索引号: 11220100668725642T/2025-06901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标  题: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为保证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5 6 23 —2025 6  24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阳街3177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编:130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街与铸造路交汇处一汽铸造有限公司轴齿铸造园区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

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一座验证中心主要检测刹车盘惯量及镁合金、铝合金原材料或镁、铝合金金属件抗腐蚀能力。刹车盘惯量实验室及盐雾试验间位于验证中心一层。

1废气

制动液挥发产生的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及摩擦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旋风分离+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盐雾试验剩余盐液及盐雾试验箱冷却水全部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刹车盘制动测试时刹车盘与刹车片之间的摩擦、制动系统零部件的振动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合理布设布局,再经厂房隔声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金属屑统一回收后外卖处理;不合格金属品委托一汽综合利用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废布袋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处理;回收尘统一收回收后外卖处理;危险废物如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含油抹布等全部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并委托现有合作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