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668725642T/2024-07719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06日 |
标 题: | 长春星安汽车内饰有限公司隔音垫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06日 |
索引号: | 11220100668725642T/2024-07719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6月06日 |
标 题: | 长春星安汽车内饰有限公司隔音垫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6月06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阳街3177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长春星安汽车内饰有限公司隔音垫生产项目 |
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捷达大路188号 |
长春星安汽车内饰有限公司 |
吉林省洪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捷达大路188号,占地面积为4029.055m2,建筑面积4029.055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5度7分59.161秒,北纬43度47分20.416秒。本项目租赁长春德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西南侧厂房,其中车间内的办公室一层2间共83.95m2、生产区域约为3945.105m2。本项目生产车间北侧紧邻长春德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厂区西侧隔路76m为天津丰田物流长春事务所和卡斯马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南侧紧邻富奥威泰克汽车地盘系统有限公司,东侧70m为国盛畅通物流有限公司,北侧隔捷达大路110m为长春市第二十二中学和一汽解放索赔件中心库。本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和办公室,主要生产前围外隔音垫、前围内隔音垫、发动机盖、挡泥板(左右)、行李箱饰件、翼子板封板、翼子板上部发泡件等。 |
(1)废气 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和抽风支管收集废气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箱+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排放标准要求;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在车间内,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排放标准要求。机加工序中产生的颗粒物产生量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在车间内,《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和经过滤后的切割废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和过滤池过滤物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包装废料、裁切废料、不合格品、金属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卖;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切削液、废脱膜液、废薄膜废木棉纸、废发泡料、胶枪头废胶等,暂存危废贮存点,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