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668725642T/2024-06308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10日 |
标 题: | 吉林慧成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10日 |
索引号: | 11220100668725642T/2024-06308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5月10日 |
标 题: | 吉林慧成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5月10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天,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4年5月10 日—2024年5 月 11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街7766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慧成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长春市丰越大路丰发街交汇,长春易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院内 |
吉林慧成实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顺鸣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丰越大路丰发街交汇,长春易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院内,厂区中心坐标:125°9′46.092″,北纬43°47′51.581″;本项目租用长春易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房闲置区域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600m2,建筑面积为900m2。本项目厂房东侧为空地;厂房南侧为长春鹏鑫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西侧隔丰发街为长春威卡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北侧隔丰越大路为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长春丰越公司。本项目租用长春易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房闲置区域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工装夹具20万套、滑橇1万个、格栅5万个。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至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本项目生产废气包括: ①浸泡工序有机废气经集气收集+活性炭吸附+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烘干工序有机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浸泡工序与烘干工序废气经处理后,由同一根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及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噪声值在70~80dB(A)之间,项目产噪设备经减振及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对边界及环境敏感点噪声贡献值较小,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生活垃圾由环卫处理;废渣、废水基脱漆剂桶,废洗液、冷凝废液、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危险废物贮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