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00668725642T/2023-34574 |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开区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25日 |
| 标 题: |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琦琦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25日 |
| 索引号: | 11220100668725642T/2023-34574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开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8月25日 |
| 标 题: |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琦琦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25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 8 月 26 日—2023年 8 月 27 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阳街3177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 编: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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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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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琦琦动物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长春市汽车开发区车城名仕花园三期1幢2单元105号 |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琦琦动物医院 |
长春隽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300㎡,建筑面积389㎡,项目建设地点为车城名仕花园三期一幢2单元105号门市,部分租用现有一层门市房建设本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25度26分3.909秒,北纬43度85分9.836秒主要从事动物医院服务,包括:动物疫病防疫、诊疗、治疗、手术(胸腔、腹腔手术和绝育手术)等。诊疗对象主要为猫科、犬科动物。预计项目每天可接待患病动物5只就诊。 |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动物洗澡废水、圈笼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顾客生活污水、地面清洁污水以及化验废水。医疗废水、经滤网过滤后的动物洗澡废水以及圈笼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员工生活污水、顾客生活污水及地面清洁污水一起,经市政管网排入长春西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凯河。 医疗废水、经滤网过滤后的动物洗澡废水以及圈笼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后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预处理标准要求。员工生活污水、顾客生活污水、地面清洁污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要求。化验废水按照危废处理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产生无组织废气,动物就诊、住院时身体本身的异味以及动物粪便产生的臭气。均为无组织排放。 对污水处理设备加盖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无组织臭气可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标准,建设单位严加管理,及时将粪便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密闭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清运,加强房间通风,院内定期紫外线消毒,对动物住院病房圈笼每天清洗等措施,院内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中标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动物叫声,动物叫声为偶发叫声,噪声值约为60-75dB(A),具有不定时性和突发性。 采取加强管理,门窗开闭、墙体隔声、动物就诊时佩戴嘴套、夜间设置专人看守等措施,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区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动物美容废物、动物粪便、废紫外线灯管以及医疗废物。动物粪便单独收集至集便盒,暂存与医疗废物暂存间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紫外线灯管、医疗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动物美容废物属于一般废物,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