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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668725642T/2023-33349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开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07日
标      题: 吉林德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7日
索引号: 11220100668725642T/2023-33349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开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07日
标  题: 吉林德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7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天,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 87 —2023 8 8

联系电话(传真):0431-81501229

通讯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阳街3177号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编:130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德创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联东U谷长春汽车研创园1期20#

吉林德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吉林省博瀚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联东U谷长春汽车研创园120#,占地面积975.93m2建筑面积2927.79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5842.420秒,北纬434737.600项目购买长春联东金林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生产,年产塑形颗粒500t

废气:混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加热挤出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新开河

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限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和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更换厂家进行处理,废机油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