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00MB1C992695/2023-39919 |
| 分 类: | 建议提案答复(人大代表建议 委员提案 ) ; 报告;其他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22日 |
| 标 题: | 关于人大代表建筑施工场地周边流动性餐饮规范化经营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22日 |
| 索引号: | 11220100MB1C992695/2023-39919 | 分 类: | 建议提案答复(人大代表建议 委员提案 ) ; 报告;其他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22日 |
| 标 题: | 关于人大代表建筑施工场地周边流动性餐饮规范化经营建议的答复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22日 |
建筑施工场地周边流动性餐饮规范化经营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人大代表: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您所提议的《关于建筑施工场地周边流动性餐饮规范化经营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当前,随着“长春国际汽车城”的全面建设,规模以上企业陆续进入汽开区进行投资建设,随着项目开工建设,
建筑工地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逐渐凸显。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筑工地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也是我局重点关注领域,无论是隐患排查还是强化监管,长久以来从未松懈。但客观的讲,该项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弱项。由于该项工作涉及多部门,我局强化监管的同时亦需要协调城市管理局、建设局及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配合共同解决。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建议,重点围绕两方面内容,一是施工单位内部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施工单位外部流动性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管进行答复。
一、当前建筑工地食堂安全监管情况
汽开区的建筑工地多集中于富民、前程两个街道,我局富民市场监督管理所、前程市场监督管理所积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持续强化对施工单位外部流动性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截至目前,富民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内现有建筑工地1处,由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工地内有小型分散小型食堂10个、小食杂店2个,截止目前已有6个小型食堂完成整改进入办证程序,其余4个小型餐饮和2个小食杂店由于条件未达到处于整改阶段尚未办理营业执照,已于2023年3月27日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 4月15日前整改完毕;前程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内现有建筑工地2处。其中,一汽弗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承包单位分别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八局已办理单位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已将申请资料及相关材料邮寄至北京总部,待总部将盖完公章的资料邮寄回长春后,即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奥迪一汽新能源项目施工承包单位为机械九院,机械九院委托中铁三局、中铁四局、中建二局、中建四局、吉林安装、吉林建工等6家施工单位施工,经与奥迪一汽新能源项目联系,我局已督促上述6家施工单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上述建筑工地内工地食堂都在从事食品经营新活动,我局已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积极协调招商、建设部门帮助企业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问题建议答复
针对施工单位内部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问题。《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建筑工地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长市监联字〔2021〕9号),明确指出要严格许可审核,强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律不发许可证,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工作,并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施工企业文明施工的重要检查内容,督促建筑工地食堂办理食堂经营许可证,依法经营。一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许可条件和程序开展许可核发工作。针对建筑工地食堂主办单位普遍存在的食品安全意识差,食堂条件设施简陋的现象,我局特别开通绿色通道,指派专人负责指导规范,帮助企业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针对辖区内建筑工地集中区域,我局监管人员不断加强监管频次,规范经营行为,要求建筑工地必须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确保食品加工经营行为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
针对施工单位外部流动性餐饮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吉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条例所称食品摊贩,是指在指定的场地和规定的时间内,从事销售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个体经营者。经分析研判,我局认为重点应从食品摊贩角度切入,持续强化对施工单位外部流动食品摊贩的排查工作。由于其随机性、流动性的特点,具体数量持续变化,现已统计出一汽弗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工地周边流动摊贩为12个,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项目工地周边流动摊贩22个。按照条例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在户外公共场所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及时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食品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在户外公共场所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之规定,我局将积极协调属地街道、汽开区城市管理局等多部门共同开展食品摊贩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
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建筑工地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始终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要求自己,守住辖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底线,保证工地施工人员就餐安全。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