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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201382683X2/2024-08057
分  类: 安全生产 ;  通知
发文机关: 南关区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标      题: 南关区房屋建设领域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0日
索引号: 1122010201382683X2/2024-08057 分  类: 安全生产 ;  通知
发文机关: 南关区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07日
标  题: 南关区房屋建设领域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0日

南关区房屋建设领域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6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依据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长城乡安委办〔20242等文件,为做好全区房屋建设领域2024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树牢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重点,深入开展有力度、有亮点、有成效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活动安排

  202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1日至30日在全区房屋建设领域统一开展,各相关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精心统筹谋划,广泛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1.开展好深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开展“百名局长讲安全”活动,由王化锋主任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授课;参建企业要开展好“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责任在肩》和《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等警示教育片以及“同上一堂安全科普大课”等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

  2.开展好深学法律规章标准规范。组织开展宣贯会,对下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拓展工作手册》进行宣贯讲解;深入学习宣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于6月底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常记心中”知识竞赛。

  3.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工作。参建企业负责人参加“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各参建企业按要求开展“以战为练,以演促防”主题应急演练,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扎实开展好各类常态化事故应急演练和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让全体从业人员时刻牢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常识,施工工地要针对起重机械伤害、深基坑、高支模、防高坠、有限空间作业、电气火灾等事故灾害组织好逃生救援演练;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参建企业要积极开展宣传和演练,充分利用安全画册、宣传海报、动漫小视频等多元化形式,宣传普及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户外楼宇大屏等多样化载体广泛传播,扩大“畅通生命通道”的宣传面、影响力。

  4.开展好“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充分利用“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组织开展房屋建设领域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片,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活动主题,布置展板、设立咨询台,解答公众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问题,普及安全施工、消防安全等法规知识和应急救援常识,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

  5.开展好“警示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组织参建企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开展现场警示会等多种形式,强化警示效果。

  6.开展好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结合《2024年南关区住建局房屋建设领域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动南关区房屋建设领域五进活动开展,组织安全监管人员进门入户送安全活动,“点对点”帮扶、“面对面”指导,实现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现场、进宿舍,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防范能力。

  7.开展好重点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房屋建设工程领域,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要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紧盯重大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强化问题整改,实现动态清零。

  8.开展好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持续开展参建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活动,一是监管机构、参建企业要落实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二是参建企业要开展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和“五带头”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功能和现场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分包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三是参建企业要在宣传栏张贴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知识宣传海报;四是参建企业广泛运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系统”,自查自纠、闭环整改,推动隐患排查整冶制度化、常态化。

  9.开展好全员查找身边隐患活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明察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充分运用《吉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机制,组织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身边违法问题,争做公共安全的吹哨人。

  ()扎实开展好“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

  “白山松水安全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至202412月底结束。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及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现场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

  1.抓重点,开展“专题行”行动。要突出建筑施工、电气焊施工的监督管理,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真正形成震慑,曝光参建企业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

  2.树典型,开展“现场行”行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建筑施工特色和特点的宣传活动,配合市、区安委办和市、区委宣传部利用主流媒体记者成立采访团的作用,广泛宣传参建企业主体责任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向全社会宣传推广。

  3.查漏洞,开展“网上行”行动。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鼓励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12350举报电话”“吉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系统app小程序”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掀起人人关注安全、学习安全、监督安全的舆论高潮。针对问题集中的施工企业和重大事故隐患部位,将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把握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以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动员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以铁的决心保安全、以铁的肩膀担责任、以铁的手腕治隐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全面落实各项宣传工作措施,推动宣传效果提升、促进活动深入开展,确保“安全生产月”扎实有效开展。

  ()统筹协调,加强协同配合。各单位要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分工,主动协调各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及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和专题,增加互动宣传版面、时段和频次,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感染力。

  ()抓好结合,确保活动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把活动与解决自身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大隐患源头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创新工作举措,因地制宜开展好宣传活动,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切实增强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