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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915X5/2026-01118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标      题: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拟审批公示2601】 关于吉林大学工学工程化基地楼项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915X5/2026-01118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标  题: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拟审批公示2601】 关于吉林大学工学工程化基地楼项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2月0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2月3日-2月4日

联系电话:0431-89682730(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51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大学工学工程化基地楼项目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内

吉林大学

吉林省衡润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选址于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吉林大学南岭校区内东侧,用地现状为工程训练中心实习工厂等老旧建筑物,东侧临亚泰大街,隔亚泰大街距项目边界67米处为绿苑宾馆;东南侧隔亚泰大街距项目边界85米处为南岭小区;南侧距项目边界15米处为校内未来科学实验室;西侧距项目边界15米处为校内工程训练中心大楼;西北侧距项目边界15米处为工科基地楼;北侧距项目边界20米处为校内一校区。拆除现有老旧工程训练中心实习工厂进行建设,用地性质为科教用地,不新征地,占地面积8467平方米,主要建设1座工学工程化基地楼(地上6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8315平方米,工学工程化基地楼内主要设置科研实验车间、科研实验室、功能展示区、多功能科研研讨室、教授工作室、接待室、学术交流室、研究生工作区、设备用房、卫生间、电梯间、地下车库、设备用房、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等。项目总投资2524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万元,冬季取暖采用集中供热。

 

(一)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项目先进材料增材制造实验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后,通过符合标准要求的排气筒排放。机械加工实验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后,通过符合标准要求的排气筒排放。

(三)项目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五)危险废物贮存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其它固体废物合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