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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915X5/2025-04637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标      题: 南关区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四) 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索引号: 1122010001382915X5/2025-04637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标  题: 南关区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 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四) 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根据《长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南关区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四)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城市噪声污染问题仍然突出。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噪声污染,特别是交通噪声污染,已经成为影响群众生活的主要环境污染因素,是当前城市管理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多轮督察中群众反应强烈。此次督察期间,共受理群众投诉噪声类案件1211件,占信访案件总数的72%,其中交通噪声991件,占噪声类案件总数的81.8%。因问题长期存在,成因复杂,未得到有效化解,形成集体访,多次访。其中投诉南关区前进大街康宇路交通噪声问题794次、投诉汽开区西宸之光小区道路交通噪声问题71次、投诉绿园区普阳街与春郊路快速路交通噪声问题40次。

二、整改目标

加大噪声整改整治力度,强化噪声污染环境监管,有效减少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

三、整改措施

(一)落实新《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长春市落实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联动,综合执法,不断强化建筑、交通、社会生活噪声综合监管。

(二)202412月底前,南关区针对前进大街康宇路等噪声频发路段开展专项治理,安装禁止鸣笛、限速标志牌、发放禁止鸣笛宣传提示单,对超载、违法鸣笛加大处罚力度。

四、整改成效

(一)区生态环境分局制定《长春市南关区2024年噪声污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有效降低噪声信访量。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执法局针对重庆路高音喇叭噪声扰民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并下企业发放《禁止使用高音喇叭告知》,2024年共对23家存在高音喇叭扰民问题的单位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对2家噪声扰民的单位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款共1万元。

(二)区交警大队在前进大街锦湖大路至康宇路噪声频发路段安装禁止鸣笛标志和限速标志;并走访周边工地,明确告知在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不必要的鸣笛专项治理期间,查处超载车辆54台,处罚违法鸣笛行为77起,依法实施罚款、扣分处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513日至2025523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88665477

联系人: 于文

 话:88665477

 

 

长春市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