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001382915X5/2023-45669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01日 |
标 题: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 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长南环〔2023〕9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01日 |
索引号: | 1122010001382915X5/2023-45669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01日 |
标 题: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南关区分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 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长南环〔2023〕9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01日 |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三管三必须”落细落实落到位;以把隐患当成事故处理为原则,统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融合推进,强化环境监管方式和治理举措,全面排查整治生态环境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筑牢全区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二、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立足职责,对标对表,以企业为单元,以领域为作战条线,与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用最严格的标准、最精准的监管、最有效的问责,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工作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项行动。
(一)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放射源应用单位
南关区共有放射源应用单位5家,重点检查放射源工作、贮存场所辐射安全防护情况、防火防盗措施设置情况、监测仪器配置和使用情况、辐射环境监测与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建立情况、辐射安全防护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制定与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是否存在废旧放射源,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跟踪督办、立整立改。
(2)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应用单位
南关区共有使用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应用单位4家,重点检查放射性核素使用、暂存场所或设施安全防护情况、放射性药物管理情况记录情况、放射性废物和废液处置情况、监测仪器和防护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跟踪督办、立整立改。
(3)射线装置应用单位
重点检查射线装置工作场所辐射安全防护情况、辐射安全防护规章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监测仪器和防护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工作人员培训情况、辐射环境监测与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建立情况、应急预案制定与应急演练开展情况,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跟踪督办、立整立改。
(二)危险废物规范管理专项排查整治
重点检查产废单位是否落实危险废物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稳定运行;贮存库房是否符合“四防”标准;是否贮存硝化类易燃易爆危险废物;是否存在属性不明的危险废物;分区贮存、贮存期限、转移联单等制度是否按规范落实;应急处置设施、应急预案与应急物资储备是否完备;对附近人群、饮用水源地、流域是否构成风险;针对发现的风险问题,立整立改,跟踪督办,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倒卖、倾倒、填埋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重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分级管控,重点检查名录中包含的具有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等5类重点环保设施是否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发现存在运行风险和超标排放的,采取立整立改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督办整改。
三、方法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31日至6月1日)。根据南关区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做好发动部署,明晰目标任务、分级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密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日至7月31日)。对标主要任务标准和规范,分类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涉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企业的风险排查,6月2日至6月25日,集中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行动;6月26日至7月16日,集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7月17日至7月31日,集中开展重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各专项行动时建立问题整改清单,依法推进问题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协调、调度和督导“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压实网格责任,有序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优化检查方式。结合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适时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综合采取“干部+专家”“夜查+回马枪”等模式,开展监督指导、帮扶督导、突击检查、明察暗访,强化责任措施落实。
(三)加强监管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具体监管网格员。各科室要对照方案中明确的重点任务,开展全覆盖式排查。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倒逼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强化严惩重罚。要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让监管执法长牙齿”的要求,聚焦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从严从中惩处;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或消防安全等其他问题,要及时呈报属地安委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注重宣传引导。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利用官网、微信微博等及时宣传“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好做法,曝光突出问题,震慑违法行为,引导社会群众积极参与有奖举报,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