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南关区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一)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思想认识仍有差距。吉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推进与新发展理念要求还不相适应。谈话中,一些领导同志反映,一些地方对生态环境形势盲目乐观,存在“缓一缓”“歇口气”的想法,工作推进力度明显不足。有些地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被动处于“不干不行”的阶段,缺乏长期发展思路,持续性不足。一些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将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的原因简单归结于财力有限、城市发展不及预期等客观原因。
二、整改目标
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从根本上解决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不足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进生态强市建设,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关。
(二)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科学把握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保持定力,鼓足干劲,不断强化力度、延展深度、拓宽广度,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行业领域“十四五”规划等系列措施,统筹安排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重点聚焦节能减排,积极推进能源、产业、交通、用地结构调整,全面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努力建设“双碳”示范城市;聚焦协同增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打好蓝天、碧水、黑土地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四)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工作;常态化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五)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自然资源必须管环保”要求,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部署、靠前指挥、督办落实,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四、整改成效
(一)南关区党员干部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讲话撰写学习笔记。
(二)区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定期召开,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召开了南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定期调度辖区生态环境重大问题及环保督察工作进展情况。
(三)制定实施双碳示范城方案,全面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努力建设“双碳”示范城市。
(四)召开南关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定期调度辖区生态环境重大问题及环保督察工作进展情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2月01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于文
电 话:88665477-8703
南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