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磊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建议》的提案(第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南关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实现城乡全覆盖,全区建立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中心、站、室)共81个,其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67个。现有13个司法所、71家律师事务所、1个公证机构、1个法律援助中心、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78个人民调解组织。全区共有律师709人、公证员10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6人、人民调解员948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雄厚。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共法律服务的末端细节,更是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工作室场所设立在社区,服务人员主要由派驻律师担任。2016年以来,南关区全面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本着高效、便民、惠民的宗旨,我们在辖区律师事务所选拔了67名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担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任务,并与社区签订了免费服务协议,本着有问必答、有需必应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随着社区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目前的法律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对此,南关区司法局将集中力量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书记、网格长、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法律培训,普及更多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让他们也成为法律上的“明白人”,更好的服务社区群众。
长春市南关区司法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