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2013829176W/2024-11049 |
分 类: | 综合业务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南关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13日 |
标 题: | 南关区民政局关于2023学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补贴资金发放公示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8月13日 |
索引号: | 11220102013829176W/2024-11049 | 分 类: | 综合业务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南关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8月13日 |
标 题: | 南关区民政局关于2023学年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补贴资金发放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8月13日 |
南关区儿童福利项目2023年度福彩助学金补贴发放情况公示如下:
1、 福彩公益金资助对象
按照《吉林省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吉民发[2019]42号),已被认定为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对象,并在实施学历教育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科学校、普通本科学校(含研究所、党校等)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学制期间所在院校必须按助学年出具在校证明。
2、助学资助时限
资助对象入学就读期间,按学年资助,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3、助学资助标准
资助对象每人每学年一万元助学金。
4、助学金发放情况采用季度拨付助学金
①已发放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孤儿助学金8人2万元。
②已发放2023年12月1日-2024年2月29日孤儿助学金8人2万元。
③已发放2024年3月1日-2024年5月31日孤儿助学金8人2万元。
④已发放2024年6月1日-2024年8月31日孤儿助学金8人2万元。
公示期自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9月7日(20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向南关区民政局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431-85290828。
长春市南关区民政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