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102013829176W/2023-29722 |
| 分 类: | 公共文化服务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南关区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01日 |
| 标 题: | 南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实现结婚登记“省内通办”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1月04日 |
| 索引号: | 11220102013829176W/2023-29722 | 分 类: | 公共文化服务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南关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1月01日 |
| 标 题: | 南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实现结婚登记“省内通办”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1月04日 |
为实现结婚登记“省内通办”,南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前做好难点问题研判,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省内通办”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人员队伍素质培训、软硬件设施配备,探索开展颁证服务及婚姻家庭辅导等拓展服务,为实现结婚登记“省内通办”做好基础建设。配备5台智能一体机设备,通过指纹比对、人脸识别、人证核验等技术手段,有效规避冒领、错领等风险。通过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存储等方式上传婚姻数据,为实现结婚登记“省内通办”做好安全保障。完成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8万余条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电子化补录工作,并进行电子化存档,为实现结婚登记“省内通办”做好数据支撑。
男女双方或一方为南关区户籍,或吉林省内非南关区户籍,且持有南关区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均可在南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现役军人登记结婚,军人方部队驻地在南关区或入伍前为南关区户籍;非军人方为南关区户籍或吉林省内非南关区户籍,且持有南关区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的,均可以在南关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