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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2013829176W/2023-29722
分  类: 公共文化服务 ;  其他
发文机关: 南关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01日
标      题: 南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实现结婚登记“省内通办”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4日
索引号: 11220102013829176W/2023-29722 分  类: 公共文化服务 ;  其他
发文机关: 南关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01日
标  题: 南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实现结婚登记“省内通办”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4日
   为进一步深化 “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务院、民政部以及省政府关于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的决策部署,根据《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实施吉林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省内通办”的通知》要求,南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于2023年01月01日起实现结婚登记“省内通办”。

为实现结婚登记“省内通办”,南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前做好难点问题研判,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省内通办”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人员队伍素质培训、软硬件设施配备,探索开展颁证服务及婚姻家庭辅导等拓展服务,为实现结婚登记“省内通办”做好基础建设。配备5台智能一体机设备,通过指纹比对、人脸识别、人证核验等技术手段,有效规避冒领、错领等风险。通过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存储等方式上传婚姻数据,为实现结婚登记“省内通办”做好安全保障。完成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8万余条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电子化补录工作,并进行电子化存档,为实现结婚登记“省内通办”做好数据支撑。

男女双方或一方为南关区户籍,或吉林省内非南关区户籍,且持有南关区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均可在南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现役军人登记结婚,军人方部队驻地在南关区或入伍前为南关区户籍;非军人方为南关区户籍或吉林省内非南关区户籍,且持有南关区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的,均可以在南关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