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关分局(简称南关规自分局),是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南关区委区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长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派出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19 年将原长春市规划局南关分局和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南关分局职责进行整合,组建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关分局,按照三定方案,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管理
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
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等职责。
(三)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五)负责辖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六)依授权负责辖区项目规划许可相关工作。
(七)依授权负责辖区土地使用权审批相关工作。
(八)负责辖区土地资源及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九)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承担辖区主管行业领域的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辖区监管执法工作。
(十)完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分局人数
分局55人,其中公务员22人、事业编13人,监察大队5人,编外15人;下设办公室、规划管理科、监督检查与地矿管理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确权登记科、耕地保护和空间用途管制科;3个事业单位:征地服务大队、土地租金征缴大队、幸福自然资源所。
办公位置:长春市南关区幸福街1888号
办公电话:0431-82003365、0431-82003371
办公室联系负责人:季东斌
传真:0431-82003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