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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2013827111Q/2025-0115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南关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标      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索引号: 11220102013827111Q/2025-0115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长春市南关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10日
标  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13日
 所需证件: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原件。

  以下依据自身情况提供材料:

  2、国有或集体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身份证明或2008年前优惠证或加盖国有或集体身份印章的存档手册。

  3、低保人员身份认证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和失业一年以上的系统记录;残疾人员提供县级以上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零就业家庭身份提供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

  4、大龄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身份认定需系统显示失业登记半年以后才可申请就业困难认定。

  5、吉林省内在本辖区居民需要提供居住证或居住证明或申请人的房屋产权证。

  以上均已省就业系统显示实际情况办理。

  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系统中必须是失业状态,名下没有营业执照和劳动备案。

  如有疑问可咨询桃源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9303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