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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02013827111Q/2023-3067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南关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0日
标      题: 桃源街道2023上半年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说明及养老服务工作方面扶持政策、指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7日
索引号: 11220102013827111Q/2023-3067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长春市南关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0日
标  题: 桃源街道2023上半年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说明及养老服务工作方面扶持政策、指南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7日
                   
 桃源街道根据“关于下发《长春市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90 周岁以上老年人,80-89 周岁城乡低保(特困)老年人(含九台区、双阳区)按本《办法》发放。80-89 周岁城乡低保(特困)老年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 200 元; 90-99 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 400 元;百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 600 元。

 

截止2023年6月26日桃源街道正在享受高龄老人补贴138人(其中80-89岁15人、90-99岁121人、100岁以上2人)。根据上级部门反馈的情况,对享受政府出资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进行生存状况核查,对已死亡或已进入养老院的老人及时进行清退,截至2023年6月,共有211名老人享受服务。加大力度宣传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失能老人逐一进行确认,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养老服务工作方面扶持政策、指南见附件:

吉林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docx
长春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 标准 (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