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津贴发放对象
具有南关区户籍,年龄为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以申请高龄津贴。
二、津贴发放标准
1.80-89周岁普通老年人:2024年每月25元;2025年1月起每月50元
2.80-89周岁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老年人:每月200元
3.90-99周岁老年人:每月400元
4.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600元
三、津贴申请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本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或者集体户口本人页原件;
(三)本人名下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
四、津贴申领方式
高龄老年人可以在符合年龄条件当月进行申领。
线上:可通过老年人本人或他人手机在“灵动长春”微信小程序办理。
线下:可到老年人本人户籍地社区(村)协助进行申领。
他人代为办理的,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五、年度资格认定
高龄津贴申请成功后,每年5月、11月通过“灵动长春”微信小程序进行两次线上年度资格认证。逾期不能认证的暂时停发高龄津贴,认证通过后予以补发。
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线进行资格认证的老年人,可以通过到社区(村)主动核验、预约社区(村)工作人员上门核验等方式完成。老年人的亲属应当对老年人资格认证给予帮助。
六、温馨提示
1.对已故且未申请高龄津贴的,不予补发;
2.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去世,其子女或者亲属应当在去世之日起15日内告知老年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