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279441559X4/2021-01449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30日 |
标 题: | 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预算决算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30日 |
索引号: | 1122010279441559X4/2021-01449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1年03月30日 |
标 题: | 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预算决算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30日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7个 :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企业服务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纳入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1个。2021年实有人员人,其中在职人员人,离退休人员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财政拨款总收支预算1309万元。本年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收入1309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万元。
二、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6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包括:行政运行支出85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万元;组织事务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包括:就业管理事务支出165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中住房改革支出122万元
三、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2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万元。
四、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费5万元。
五、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0万元。
六、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收入
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09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09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万元。
七、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收入预算1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9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2100101)收入预算85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0102)收入预算50万元、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0201)收入预算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收入225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1299)收入预算165万元、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100302)收入预算40万元、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2100399)收入预算20万元。住房保障预算收入122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住房改革会出住房公积金(2140402)收入预算122万元。
八、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明珠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支出预算1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明珠街道办事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8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明珠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从市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对外贸易管理:反映商贸部门对外贸易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二、招商引资: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其他商贸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四、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向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