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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关区2021年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南府办发〔2021〕18号 

各街乡、区政府相关部门、相关驻区上管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关区2021年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6月17日

  

南关区2021年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视察时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的工作部署,依据市乱象整治办相关要求,紧紧围绕“长效常治”工作目标,扎实做好南关区2021年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解决校园及周边乱象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推进全区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总要求,以及行业乱象整治工作部署,通过开展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行动,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防范、多部门联动、打击违法犯罪等制度,有效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压实校园及周边秩序的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和联防联治责任,有效遏制侵害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区校园及周边乱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让校园更安全、师生更幸福、教育更阳光。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南关区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南关区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教育系统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组 长:张 晶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孙绍健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士国 区教育局局长

  夏继勇 区发改局局长

  宫达文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邵中友 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世国 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赵春圆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黄国富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南关区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成员单位主管副局长、各街乡主管相关工作的领导。

  南关区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副局长鞠占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主管相关工作负责人为副主任,负责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相关工作。

三、整治重点 

  根据中央及省市部署要求,聚焦校园及周边乱象“边打边生”“前打后生”难题,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行动,具体整治重点如下:

1.整治黑恶势力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失学辍学青少年犯罪,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打架斗殴、勒索盗抢等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体罚、虐待、骚扰等侵害学生及校园欺凌事件,侵占学校公用财产、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校园及周边治安乱象问题。

2.整治在校学生非法贷款、“校园贷”、校园电信网络诈骗等问题。

3.整治违规培训机构违法办补习班、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等乱象问题。

4.整治流动商贩无证摆摊经营,托管班、“小饭桌”无证违规经营,网吧、台球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留宿未成年人,变相赌博、散播不良信息等校园周边商业及文化乱象问题。

5.整治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校门前拥堵,没有斑马线、减速带、警示牌,车速过快、乱停乱放,校车超员、超速,“黑校车”等非法运载学生车辆违规接送学生等校园周边交通乱象问题。

四、任务分工 

(一)区教育局:做好校园及周边乱象治理牵头工作,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情况汇总等职能;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督导和检查,对排查出来的乱象线索,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属地负责重点行业乱象整治的相关部门和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的成员单位;积极协调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协调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犯罪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青少年学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校车提供者定期组织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大力开展金融安全宣传教育,配合相关部门严查“套路贷”“校园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整治违规培训机构违法办班补习、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有件必查,查实必究;积极开展校园内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杜绝购买校园周边流动商贩销售的食品,禁止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切实维护校园内部治安秩序;与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公安机关、文化旅游等部门全力合作,排查影响校园周边秩序的“黑商户”“黑旅店”“黑网吧”“台球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留宿未成年人,开展联合打击、综合治乱,形成整治全力。

(二)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学校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建设,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严厉打击社会闲散人员或不良青少年欺凌学生、敲诈勒索、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失学辍学青少年犯罪;依法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危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指导学校做好校园欺凌处置工作;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维护校园周边正常的治安秩序。

(三)区交警大队: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隐患排查,规范健全校园周边交通设施、标识标线;依法打击非法营运、改装车辆、农用车非法接送学生等行为;坚决整治校园周边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行为,进行处罚;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

(四)区执法局: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流动商贩在校园门口及周边摆摊设点、开设夜市。

(五)区文旅局:负责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协调长春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关中队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电子游戏厅、歌舞厅、网吧。

(六)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校园周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七)区发改局:对正规注册审批的小贷、典当、担保等公司进行严格监管,发现涉及“校园贷”的公司将责令整改,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相关线索及时转交公安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收集“校园贷”线索,协调教育部门开展远离“校园贷”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远离借贷陷阱。

(八)各街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做好本辖区校园及周边乱象的整治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整治校园内部乱象。围绕校园欺凌、“校闹”、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制度的落实等重点乱象问题进行整治。积极开展校园内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打好校园及周边乱象问题阻击战。通过手抄报、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等活动形式,多渠道、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通过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对校园基础设施安全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切实加大校园及周边防火、防踩踏、防中毒、防校园伤害事件等工作力度,及时发现整改建筑物倒塌、食品安全、周边治安、道路交通、校园欺凌、“校园贷”或“套路贷”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二)整治校园周边商业秩序。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监控,对造成学校周边废气、垃圾、噪音等环境污染的施工单位、经营业主进行专项治理,坚决取缔无证流动摊贩,坚决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小饭桌,全面清查治理校园周边的违规经营活动,坚决杜绝外卖食品进校园,有效解决上下学期间学校门口商贩聚集现象,确保学生人身和饮食安全。坚决整治违规培训机构违法办班补习,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始终保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高压态势,做到有件必查,查实必究。与市场监管、城管管理、公安、文化旅游等部门全力合作,排查影响校园周边秩序的“黑商户”“黑旅店”“黑网吧”“台球厅”“游戏厅”等娱乐场所违规接纳、留宿未成年人,开展联合打击、综合治乱,形成整治合力,打好学校周边非法经营歼灭战。

(三)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组织开展校园周边交通乱象整治行动,按照吉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集中开展校车排查整治,坚决禁止校车超速、超员行驶,坚决取缔市区内未取得校车标识、违规接送学生的“黑校车”;加强校园周边街路停车、行车秩序管理,纠正机动车、非机动车乱穿马路、超速行驶、乱停乱放、随意调头等危害师生安全及影响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利用技防手段严肃处理临街学校门前车速过快和不避让行人的危险驾驶行为,打击校园周边非法运载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进一步强化对学校周边的巡逻管控,在治安问题突出地段和校园周边增加执勤点或护学岗,督促和指导学校落实防控措施,防止抢劫、绑架和暴力伤害案件发生;组织专门力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集中侦破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殴斗、盗窃和欺诈勒索师生财物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侵害师生、侵扰学校的社会闲散人员;严厉打击校园电信网络诈骗、非法网贷等违法行为;及时解决校园周边存在的交通拥堵、闲散人员聚集、摆摊经营、散发传单等突出乱象。落实学校校门监控探头与属地公安机关治安平台联网对接,利用技防手段实现校园周边与公安机关等部门互联互通,及时解决学校周边突发治安事件。

六、有关要求

  按照“联合整治、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依法打击,积极预防,齐抓共管,联防联治,强化措施,确保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行动思想,按照主要工作内容,结合实际,把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认识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集中精力,全力保障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行动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加强部门联动,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形成联防联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健全完善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制度,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健全完善整治机制,边查边改,净化校园及周边内外环境。

(三)狠抓责任落实,强化问责追责。各成员单位必须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履职到位、问责到位。南关区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排查工作不重视、不到位、玩忽职守、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检查督导,健全完善机制。区教育局与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公安、文化旅游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总结分析形势,健全完善长效、常态化管理机制,防止治理后出现反弹,形成校园及周边乱象整治齐抓共管的格局和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我区校园及周边长治久安。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