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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劳动力调查样本扩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劳动力调查是统计就业失业情况、动态跟踪劳动力市场变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失业率作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运行、宏观调控政策制定等重要指标之一,对做好稳就业、保民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我市劳动力调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扩大劳动力调查样本的目的是满足汇总计算调查失业率的要求,通过扩大样本,为劳动力调查抽选出符合精度设计要求、代表性较好、确保未来五年顺利开展工作的调查样本。

  扩大样本具体工作包括:2020年12月—2021年1月开展样本核实工作;2021年2月确定调查样本、选聘并培训辅助调查员;2021年3月,正式启用新样本;2021年7月后经国家统计局同意,按季度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

二、组织实施

  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负责全市劳动力调查的组织工作,各县(市)、区调查队、调查分局负责具体实施,涉及到的有关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支持统计调查部门开展样本扩户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发改、财政、人社等部门要支持配合调查队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劳动力调查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调查工作的组织保障,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劳动力调查工作,为科学计算城镇调查失业率等数据奠定基础。

(二)加强宣传。各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和调查对象的支持,为样本扩户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积极支持长春调查队及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做好样本扩户工作。

(三)及时选聘辅助调查员。调查样本的每个社区(村)要选派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统计调查经验的人员,作为劳动力调查专职辅助调查员配合统计调查部门工作,并保证辅助调查员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