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一是情况概述,二是符合《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内容:(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三是《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四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五是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春南关”门户网站(www.cc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关区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3388号;邮编:130022;电话:85284849;传真:85284373)
一、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南关区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24号)和《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南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刻理解和把握当前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及时高效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是按照“四集中”的方式组织公开政府信息。“四集中”即:集中收集、集中审批、集中公开和集中报送。按时公开“时间安排”,及时检查公开情况并加以督促。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围绕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推行了重大决策预公开及相关方列席会议制度。如:重大决策预方面公开了“关于对《长春市南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拟稿)》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 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方面,公开了“南关区民政局召开公益微创投项目现场评审会”、“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筹备召开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动员大会”等信息。
三是积极参与2016年长春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检查工作。召开迎接“第三方评估检查工作”会议,布置迎检工作,增加了相应的栏目和公开信息的次数,调整了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方向。认真填写《2016年长春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报表,并按要求快递邮寄。
四是扩展了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平台。民生办、民政局、教育局、鸿城街道、富裕街道等都开通了微信公共号及时公开信息。社管局的社会治理平台为百姓排忧解难,住建局搭建平台帮助市民冬季供暖问题得到了及时的解决。
五是积极开展培训工作。2016年一门市一张网全面落实以来,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综合窗口25名工作人员培训共15次,其中市组织的业务培训有3次,培训内容是市直部门的业务介绍、办理流程,技术培训3次,培训内容是电脑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南关区法人事项业务部门业务培训3次,培训内容是该部门的业务介绍、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等,软件公司对综合窗口的技术培训3次,培训内容是对前台受理事项的登录、办理、网上流转等,软件公司对区直机关的技术培训3次,培训内容有核实信息、后台审批、签章、网上流转等。12月区政务服务中心还组织12个街道在区委党校进行自然人一门市的培训4次,其中业务培训2次,培训内容是相关业务部门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技术培训2次,培训内容是系统软件的登录、办件、流转等。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6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38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1件。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33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487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733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338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8847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88471次。其中: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3次,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3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5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88450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12件。其中:1.当面申请数8件。2.传真申请数1件。3.网络申请数3件。
(二)申请办结数12件。均按时办结。
(三)申请答复数12件。其中:不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4件。
五、行政复议数量
其他情形数1件。
六、行政诉讼数量与举报投诉数量
无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24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61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50人。其中:专职人员数3人,2.兼职人员数48人。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3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12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85人。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南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省、市政府要求,坚强有力推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距离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公开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服务与便捷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2017年,南关区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的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及时公开公众关心的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的信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运用多种展现方式,使解读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通畅依申请受理渠道,建立依申请公开与主动公开的协同转化机制,进一步提高依申请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大的努力、更多的智慧、更好的服务和更实的作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十二、 说明与附表
(一)其他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二)附表
南关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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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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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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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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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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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7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3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3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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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8847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会议直播)
|
次
|
3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会议直播)
|
次
|
3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8845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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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8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1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 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1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7
|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4
|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0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24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5
|
单位负责人:娄全海 审核人:李科兴 填报人:李元杰
联系电话:85284849 填表日期: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