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街乡、区直机关各部门、驻区上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函﹝2018﹞53号)、《吉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吉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的通知》(吉国土调查办发﹝2019﹞8号)和《中共长春市委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长发﹝2019﹞13号),结合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南关区第三次土地调查”调整为“南关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南关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调整为“南关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对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如下:
组 长:董志宇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旭光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成 员:张 贺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杨 彤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闫明华 区发改局副局长
曲跃军 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天利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海东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战红伟 区统计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是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在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赵海东兼任。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