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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22013882452A/2026-0456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烧锅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23日
标      题: 长春市农安县(地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索引号: 11220122013882452A/2026-0456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烧锅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3月23日
标  题: 长春市农安县(地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30日
 
长春市农安县(地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2026年3月23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层级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执法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标准 是否属于综合行政执法领域 备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 政府规章
1 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无法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罚款  
2 对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临时建筑逾期不拆除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6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责令限期拆除,可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1倍以下罚款  
3 对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4条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拆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代履行)  
4 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耕地建房、挖砂取土等)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责令退还土地,拆除建筑物,可并处罚款(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  
5 对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33条     《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6 对盗伐、滥伐林木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76条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盗伐:补种盗伐株数1倍以上5倍以下树木,并处林木价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滥伐:补种滥伐株数1倍以上3倍以下树木,并处林木价值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7 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11条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单位: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个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  
8 对擅自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26条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单位: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个人:200元以下  
9 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6条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各地规定,通常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10 对超出门窗店外经营、作业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各省市容环卫管理条例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各地规定,通常100元以上500元以下  
11 对擅自张贴、涂写、刻画(小广告)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4条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各地规定,通常100元以上500元以下)  
12 对运输车辆泄漏、散落、飞扬物料污染路面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5条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责令改正,可并处罚款(各地规定,通常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13 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14 对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8条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15 对向水体倾倒废弃物、排放污水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85条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16 对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9条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单位: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个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17 对未按规定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造成污染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41条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5万元以下  
18 对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私屠滥宰)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31条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货值不足1万元: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  
19 对销售含有禁用农药、兽药农产品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50条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  
20 对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人员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7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10万元以下(责令限期改正)  
21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违法经营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8条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没收违法所得  
22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0条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单位: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个人:警告或500元以下  
23 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47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针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24 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35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警告,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5 对无照经营(流动摊贩)的处罚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13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5000元以下  
26 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44条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拆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按实际人工、机械、运输、处置费计算)  
27 对无照经营工具、设备、原材料的查封、扣押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11条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不收费(执法行为)  
28 对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设备、器材的查封、扣押 行政许可 乡级 烧锅镇人民政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62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企业、个人 自立案之日起 90日内 作出;特殊情况可延长(需批准) 不收费(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