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22013881871Q/2023-33519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其他 |
发文机关: | 伏龙泉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09日 |
标 题: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手机使用保密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09日 |
索引号: | 11220122013881871Q/2023-33519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其他 |
发文机关: | 伏龙泉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09日 |
标 题: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手机使用保密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09日 |
手机存在严重安全保密风险,是境外情报机构搜集情报、窃取秘密的重要渠道。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是保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手机存在的泄密隐患
1.手机是开放的通信系统,通信信息随时可被截获,还会被跟踪定位。
2.关机状态下可被远程遥控打开,泄露一定距离内的声音。
3.旧手机中的信息删除后,通过技术手段可恢复还原。
手机的使用原则
一、不连不存
不将手机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不连接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不存储国家秘密;不用记事本、备忘录记录涉密工作事项;不在通讯录中存储涉密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二、不拍不传
不使用手机拍摄、处理国家秘密;不传输国家秘密。
三、不带不用
不将手机带入涉密场所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不启用手机的远程数据同步和位置服务功能;不使用境外机构、境外人员赠送的或其他来路不明的手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使用的手机应经过必要的安全检查,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送指定地点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