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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12201388284XK/2025-02561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农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用地 (乡村振兴学校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索引号: 1122012201388284XK/2025-02561 分  类: 生态环境 ;  公告
发文机关: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农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用地 (乡村振兴学校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农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用地

(乡村振兴学校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农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53


编制单位: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玉芝

编写人员:王立鑫

编写章节:全部篇章

审核人员:姚红艳

协作单位:农安县自然资源局

提交日期:20253

 

 

 

 

 

 

 

 

 

 

 

 


 

本营业执照仅用于《农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用地(乡村振兴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项目使用,禁止它用!

 



0 摘要

0.1 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农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用地(乡村振兴学校地块)

地块占地面积:45000m2

地块地理位置:农安县合隆镇陈家店村;

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农安县自然资源局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旱地0103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教育用地(0804);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目标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属于耕地中的旱地0103规划用地性质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0804变更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吉环土壤字202111号)要求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0.2 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1015。根据调查情况

1)目标地块历史和现状调查情况

通过调查,目标地块农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用地中的一部分用地,位于农安县合隆镇陈家店村总面积为45000m2,全部为国有农用地属于陈家店村的集体土地,本次将跟随农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用地一起被征收,并流转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计划用于建设乡村振兴学校

目标地块从可追溯年至今一直为旱地

2)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调查情况

通过调查,目标地块东侧从可追溯年至今一直为旱地,在距离目标地块东侧隔旱地80m处自2018年开始建设道路,为德隆大街,2019年建设完成,目前已通车;隔路约130m处自2019年开始建设学校,为长春国际经济贸易职业中专,目前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目标地块南侧从可追溯年至今一直为旱地。目标地块西侧从可追溯年至今一直为农村道路,在2018年由土路修建为柏油路;隔路约30m从可追溯年2013众一养猪合作社,该养猪合作社从2013年停止养殖,但建筑物至今未拆除;在隔路靠北区域(众一养猪合作社外北侧)自2015年开始建设宾馆,2018年建设完成,并占用众一养猪合作社东北角部分区域,目前已投入使用;在隔路靠南区域(众一养猪合作社内东南角)自2021年开始建设村史馆,2022年建设完成,目前还未使用。目标地块北侧从可追溯年2014旱地,在距离目标地块北侧约60m靠东区域自2013年开始新增1处有机蔬菜大棚,2014-2015年向南扩建至目标地块内少量区域,在2016年全部拆除,目前仍为旱地;在距离目标地块北侧靠西区域自2015年开始建设现代农业展示馆,2018年建设完成,目前已投入使用在距离目标地块北侧110m处自2022年开始建设办公楼,目前已建设完成,但并未投入使用。在距离目标地块西北侧约50m从可追溯年2011旱地,自2011年开始建设幸福广场,2013年建设完成,目前已投入使用。

注:本次可追溯年为2009年。

3)土壤污染识别结果

目前地块从可追溯年至今一直为旱地没有工业生产行为,未发生过环境污染情况,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相邻地块虽有工程建设但没有工业生产行为,目标地块西侧的养猪合作社采取了防渗措施,北侧的有机蔬菜大棚使用的是有机肥料,均不会对目标地块造成影响,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情况,地块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规定,根据以上对目标地块的污染识别结论确定目标地块和相邻地块均不存在潜在污染源无需开展进一步采样调查

0.3 初步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查和人员访谈等方式了解目标地块和相邻地块的历史和现状使用情况,可以判断目标地块内外均不存在潜在污染源。至此,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目标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采样调查

1 前言

农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用地位于农安县合隆镇陈家店村总面积为76269m2土地性质均为旱地。农安县人民政府拟将该批次用地征收后流转为工矿仓储、交通运输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而本次目标地块为农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用地中拟流转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区域(乡村振兴学校地块),面积为45000m2,东起现状旱地、西至农村道路,南起现状旱地、北至现代农业展示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同时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吉环土壤字202111号)要求对城市规划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工业企业用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简称一住两公)的地块,严格履行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现状调查规定,确保净土入库、净土开发

202410农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次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调查单位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相关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对目标地块和相邻地块的历史现状情况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勘踏和人员访谈并分析得出目标地块内外均不存在潜在污染源的结论,最终编制形成农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用地(乡村振兴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 概述 

2.1 调查目的和原则

2.1.1 调查目的

目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目的如下:

1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掌握目标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社会信息,了解目标地块相邻地块历史和现状情况分析识别目标地块可能存在的潜在污染源及污染途径;识别相邻地块对目标地块可能产生影响的潜在污染源及污染途径根据识别结果,最终确定各潜在污染源的特征污染物明确目标地块是否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目标地块土地利用规划提供决策依据,也为土地和环境管理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在目标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的基础上,对目标地块后续开发利用过程提出合理建议

2.1.2 调查原则

目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原则如下:

1)针对性原则

针对地块的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进行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地块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2)规范性原则

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地块环境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可操作性原则

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2.2 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为农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用地用地性质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部分区域,面积为45000m2

目标地块调查范围边界拐点坐标详见表2-1,调查范围详见图2-1

 

2-1  目标地块调查范围边界拐点坐标

序号

X

Y

序号

X

Y

J1

4884077.092

42431809.647

J8

4883961.578

42432089.169

J2

4884079.187

42431817.093

J9

4883921.573

42431841.658

J3

4884068.088

42431818.595

J10

4883967.703

42431829.984

J4

4884082.825

42431870.009

J11

4884008.646

42431820.565

J5

4884084.227

42431872.835

J12

4884057.752

42431810.378

J6

4884106.191

42431866.808

J13

4884065.486

42431809.519

J7

4884139.142

42432070.359

J14

4884069.313

42431809.094


 

2-1  目标地块调查范围示意图


2.3 调查依据

2.3.1 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423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1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91

9)《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202281

2.3.2 相关规定、政策

1)《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2)《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 42201771

3)《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748号,20211021日);

4)《关于印发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系列技术文件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67号);

5《吉林省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吉政办发〔202110号);

6长春市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长府办发〔202114号);

7《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的通知》(吉环土壤字202111号)

8)《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20211231日)。

2.3.3 技术导则、标准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

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3《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人体健康》(征求意见稿)

2.3.4 技术规范、规划

1《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

2《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18);

4《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72号)

5《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办土壤函2019770号)

6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072);

7《场地环境调查施工规范》(T/APEP 1012-2020);

8)《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2221日);

9)《长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长府办发〔202226

2.3.5 其他技术性文件

1)《农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用地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2《乡村振兴学校选址方案预计供地范围图》

 

 

 

 

 

 

 

 

 

 

2.4 调查方法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第一阶段为主,具体工作程序如图2-2所示。

 

2-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内容与程序

3 地块概况

3.1 区域环境概况

3.1.1 地理位置

农安县隶属吉林省长春市,位于松辽平原腹地,东经124°31′~125°45′,北纬43°55′~44°55′。东临德惠市,南接吉林省城长春市,西以公主岭市长岭县为邻,北与松原市接壤。幅员面积5400平方千米。

合隆镇隶属于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由农安县代管,地处宽城区北部、松嫩平原腹地,东隔伊通河与米沙子镇相望,南与兰家镇绿园合心镇相连,西隔新凯河农安烧锅镇龙王乡相望,北与农安县开安镇交界,区域面积198平方千米。

目标地块位于农安县合隆镇陈家店村地理位置3-1

3.1.2 地形地貌

农安县处于松辽东部边缘,地势总的趋势西南高东北低,按地貌分为台地、砂地、川洼地三大类。台地分布较广,西部、西北部、中部以及东南部都有,海拔高度一般在200~220米,西南部高台地高达270米以上;砂地是台地中的一部分,但其表层是由砂土和粉砂土构成,深数米,多呈现固定状态,分布在县城的西北部;川洼地为河漫滩地(即一级台地)及湖积平洼地,分布在江河沿岸及洼中高湖积平原区,海拔高度在150~175米之间。

合隆镇地处松辽平原东端、伊通河左岸、新凯河右岸,地势平坦,略呈南高北低,部分地区低洼,有小片丘陵;境内最高点位于于家店,海拔222米;最低点位于东北部伊通河畔,海拔206米。

3.1.3 气候气象

农安县属于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4.7,最高气温为39.5,最低气温为-36.5,有效积温2800;降雨主要集中在夏季,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0%-80%,年降水量约为500~600毫米;全年无霜期为140~150天,全年冰冻期为5个月;常年主要风向为西南风。

 


 

3-1  目标地块地理位置示意图


3.1.4 河流水系

农安县境内水系主要由第二松花江、饮马河两大水系的部分组成。境内第二松花江流域面积216km2,饮马河流域面积5213.2km2,占全流域面积的96%

1)第二松花江

第二松花江发源于长白山天池,由东南流向西北,流经安图、抚松、敦化、桦甸、靖宇、蛟河、吉林、永吉、九台、舒兰、榆树、德惠、扶余、农安、前郭、松原至三岔河与嫩江汇合,全长825km,流域面积73749km2。第二松花江在农安县靠山镇广元店入农安境内,在小城子乡小菜园子北出农安境,干流长61.64km,流域面积为216km2,流域面积大于等于20km2的支流有青山沟等3条。

2)饮马河

饮马河是第二松花江较大的一条支流,发源于磐石市驿马乡呼兰岭,流经磐石、双阳、永吉、九台、德惠、农安六县(市),至农安县靠山屯与伊通河汇合,北流近20km汇入第二松花江,全长386.8km,流域面积18247km2,整个流域略成一斜三角形。农安县境内流域面积82.3km2(不含伊通河),河长28.13km

3.1.5 水文地质

农安县地下水的形成,反映了地下水的质与量的变化发展的整个过程,其来龙去脉受区域自然条件控制,同时也受局部因素影响。前述的地质地貌条件决定了地下水有多种类型。根据本县地下水的赋存条件水理性质和水力特征,共划分为三大类型和十个亚类。分别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全新统河谷冲积砂、砂砾石孔隙水;全新统湖积粉细砂、淤泥质亚砂土和下伏白垩系泥岩风化带混合水;中上更新统冲积、洪积黄土状土、砂和白垩系泥岩风化带混合水;下更新统冰水砂、砂砾石孔隙水)、白垩系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承压水(嫩江组泥页岩、粉砂岩裂隙孔隙水;姚家组泥页岩、粉砂岩裂隙孔隙水;青山口组泥页岩、粉砂岩裂隙孔隙水;泉头组泥页岩、粉砂岩裂隙孔隙水)、碎屑岩类孔隙(构造裂隙水;风化带网状裂隙水)

3.1.6 土壤环境

农安县土壤共分10个土类、20个亚类,50个土属和111个土种,地带性土壤为黑土黑钙土。地方性土壤有草甸土冲积土盐碱土沼泽土风沙土

3.1.7 社会信息

农安县辖22个乡镇,其中重点乡镇3个,即:农安镇、烧锅镇、合隆镇;其余为:伏龙泉镇、哈拉海镇、靠山镇、开安镇、高家店镇、华家镇、三盛玉镇、巴吉垒镇、前岗乡、龙王乡、三岗乡、万顺乡、杨树林乡、永安乡、青山乡、黄鱼圈乡、新农乡、万金塔乡、小城子乡。

2023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达到1101671人,同比下降0.5%

2023全县生产总值308亿元,比上年增长5.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6.4亿元,比上年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38.7亿元,比上年增长4.2%第三产业增加值132.9亿元,比上年增长6.7%。三大产业结构比为44.3:12.6:43.1

农安县无地方性疾病。

3.2 敏感目标

敏感目标指地块周围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居民区、学校、医院、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重要公共场所等。

通过对目标地块初步现场踏查的同时,也对目标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的敏感目标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目标地块周边1km范围内存在居民区和学校,无医院、自然保护区、集中式或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用地。

目标地块周围1km范围内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3-1及图3-2

 

3-1  目标地块周围1km范围内敏感目标分布一览表

序号

敏感目标类别

敏感目标名称

与目标地块位置关系

与目标地块距离(m

1

学校

长春国际经济贸易职业中专

东侧

132

2

居民区

四平山村

东南侧

502

3

杜家铺

南侧

368

4

盛家窝堡

南侧

780

5

陈家店小区

西北侧

402

 


 

3-2  目标地块周围1km范围内敏感目标分布图


3.3 目标地块的历史和现状

3.3.1 目标地块历史

通过调查,目标地块从可追溯年至今一直为旱地,作物为玉米;只是东北部分区域在2014-2015年间建设过有机蔬菜大棚,种植过有机蔬菜。

目标地块历史影像详见图3-3~3-11

3.3.2 目标地块现状

通过调查,目标地块现状仍为旱地,用于种植玉米,没有建筑物,未发现被污染痕迹

目标地块现状照片详见图3-12

3.4 相邻地块的现状和历史

3.4.1 相邻地块历史

通过调查,目标地块东侧从可追溯年至今一直为旱地,在距离目标地块东侧隔旱地80m处自2018年开始建设道路,为德隆大街,2019年建设完成,目前已通车;隔路约130m处自2019年开始建设学校,为长春国际经济贸易职业中专,目前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目标地块南侧从可追溯年至今一直为旱地。目标地块西侧从可追溯年至今一直为农村道路,在2018年由土路修建为柏油路;隔路约30m从可追溯年2013众一养猪合作社,该养猪合作社从2013年停止养殖,但建筑物至今未拆除;在隔路靠北区域(众一养猪合作社外北侧)自2015年开始建设宾馆,2018年建设完成,并占用众一养猪合作社东北角部分区域,目前已投入使用;在隔路靠南区域(众一养猪合作社内东南角)自2021年开始建设村史馆,2022年建设完成,目前还未使用。目标地块北侧从可追溯年2014旱地,在距离目标地块北侧约60m靠东区域自2013年开始新增1处有机蔬菜大棚,2014-2015年向南扩建至目标地块内少量区域,在2016年全部拆除,目前仍为旱地;在距离目标地块北侧靠西区域自2015年开始建设现代农业展示馆,2018年建设完成,目前已投入使用;在距离目标地块北侧110m处自2022年开始建设办公楼,目前已建设完成,但并未投入使用。在距离目标地块西北侧约50m从可追溯年2011旱地,自2011年开始建设幸福广场,2013年建设完成,目前已投入使用

相邻地块历史影像详见图3-3~3-11

3.4.2 相邻地块现状

通过调查,目标地块东侧现状为旱地,隔旱地约80m为德隆大街,隔德隆大街约130m为长春国际经济贸易职业中专;南侧现状为旱地;西侧现状为宾馆路,隔宾馆路靠南区域为村史馆,靠北区域为宾馆;北侧靠西区域现状为现代农业展示馆,靠东区域现状为旱地。

相邻地块现状照片详见图3-13

3.4 地块利用的规划

农安县自然资源局拟将目标地块规划为乡村振兴学校用地,包括用地规划在内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3-3  目标地块及相邻地块2009年历史影像

 

2009年,目标地块为旱地,东侧、南侧和北侧也为旱地,西侧为农村道路,隔路为众一养猪合作社。

 

3-4  目标地块及相邻地块2011年历史影像

 

2011年,目标地块西北侧约50m处开始建设幸福广场

 

3-5  目标地块及相邻地块2013年历史影像

 

2013年,目标地块北侧约60m靠东区域建设1处有机蔬菜大棚,众一养猪合作社停止养殖,幸福广场建设完成。

 

3-6  目标地块及相邻地块2014年历史影像

 

2014年,目标地块北侧约60m靠东区域的有机蔬菜大棚向南扩建至目标地块内少量区域。

 

3-7  目标地块及相邻地块2015年历史影像

 

2015年,目标地块西隔路靠北区域开始建设宾馆,北侧靠西区域开始建设现代农业展示馆。

 

3-8  目标地块及相邻地块2016年历史影像

 

2016年,目标地块北侧有机蔬菜大棚拆除。

 

3-9  目标地块及相邻地块2018年历史影像

 

2018年,目标地块东侧约80m处开始修建德隆大街;西侧土路修建为柏油路,宾馆建设完成;北侧现代农业展示馆建设完成。

 

3-10  目标地块及相邻地块2019年历史影像

 

2019年,目标地块东侧德隆大街修建完成,隔路约130m处自开始建设长春国际经济贸易职业中专。

 

3-11  目标地块及相邻地块2022年历史影像

 

2022年,目标地块东侧长春国际经济贸易职业中专扩建中,西侧村史馆建设完成,北侧约110m处的办公楼开始建设。

 

3-12  目标地块现状照片

 

 

 

 

3-13  相邻地块现状照片


4 资料分析

为全面了解目标地块土地使用历史、污染源及污染途径等信息,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调查人员收集了目标地块的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以及相邻地块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4.1 政府和权威机构资料收集和分析

通过与当地政府、生态环境分局和自然资源局等相关权威机构沟通,已经收集到的目标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资料如下:

1)《2023年长春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根据2023年长春市生态环境质量公报》可以明确目标地块所在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较好。

4.2 地块资料收集和分析

通过与建设单位沟通,已经收集到的目标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资料如下:

1农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用地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2)《乡村振兴学校选址方案预计供地范围图》

根据农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用地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可以明确农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批次用地的边界范围和土地利用现状;根据《乡村振兴学校选址方案预计供地范围图》可以明确目标地块的边界范围,即本次调查范围

4.3 其他资料收集和分析

调查单位自行收集到目标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资料如下:

1)目标地块和相邻地块的历史影像;

2)目标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

根据目标地块和相邻地块的历史影像可以初步了解目标地块和相邻地块的历史变化情况等情况;根据目标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可以了解目标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概况(包括地形地貌、气候气象、水文地质情况等),从而确定目标地块所在区域的常年主导风向等情况

 

5 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

详细了解目标地块的现场实际情况和历史情况,同时核实收集信息的准确性,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调查人员通过对异常气味的辨识、摄影和照相、现场笔记等方式对目标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对目标地块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进行了人员访谈

5.1 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情况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目标地块从可追溯年至今一直为旱地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

5.2 各类槽罐内的物质和泄漏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目标地块从可追溯年至今一直为旱地,不存在各类槽罐,也不涉及泄漏情况。

5.3 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目标地块从可追溯年至今一直为旱地,不涉及各类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

5.4 管线、沟渠泄漏评价

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目标地块从可追溯年至今一直为旱地不存在管线、沟渠等,也不涉及管线、沟渠泄露情况。

5.5 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分析

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目标地块从可追溯年至今一直为旱地不涉及生产活动,也未发生过其他环境污染事故,故不会发生污染物迁移的情况。

5.6 其它

5.6.1 现场踏勘

1)踏勘范围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本次目标地块现场踏勘范围包括:

目标地块占地范围及相邻地块情况

2)踏勘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本次目标地块现场踏勘内容包括

地块现状与历史情况: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三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地块过去使用中留下的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如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

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使用现与污染源,以及过去使用中留下的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迹象,如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

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对于周围区域目前或过去土地利用的类型,如住宅、商店和工厂等,应尽可能观察和记录;周围区域的废弃和正在使用的各类井,如水井等;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地面上的沟、河、池;地表水体、雨水排放和径流以及道路和公用设施。

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地块及其周围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与地形应观察、记录,并加以分析,以协助判断周围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调查地块,以及地块内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地下水和地块之外

3)踏查重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要求,本次目标地块现场踏勘重点包括

重点踏勘对象一般应包括: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储存、处置;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

同时应观察和记录地块及周围是否有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居民区、学校、医院、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其它公共场所等,并在报告中明确其与地块的位置关系。

4)踏勘结果

20241015调查单位组织调查小组对目标地块及其周围1km范围进行了现场踏查,发现目标地块内现状为旱地,主要种植玉米;目标地块东侧现状为旱地,隔旱地约80m为德隆大街,隔德隆大街约130m为长春国际经济贸易职业中专;南侧现状为旱地;西侧现状为宾馆路,隔宾馆路靠南区域为村史馆,靠北区域为宾馆;北侧靠西区域现状为现代农业展示馆,靠东区域现状为旱地。

目标地块现场踏勘结果详见表5-1

 

5-1  目标地块现场踏勘结果记录表

序号

踏勘内容

踏勘记录

1

目标地块

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痕迹。

未发现三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痕迹。

发现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

未闻到恶臭等刺激性气味

2

相邻地块

未发现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痕迹。

未发现三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痕迹。

发现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

未闻到恶臭等刺激性气味。

 

5.6.2 人员访谈

1)访谈方式

20241015调查小组在对目标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的同时,对目标地块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采用当面沟通和电话询问的形式进行了人员访谈。

目标地块人员访谈现场照片详见图5-1

 

  

5-1  目标地块人员访谈现场照片

2)访谈对象

本次地块访谈对象包括:

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电话:17743168345

目标地块西侧陈家店村宾馆员工魏国峰  电话:13654405844

农安县合隆镇陈家店村村委主任:付升学  电话:04313437117

3)访谈内容

本次地块访谈内容包括:

历史上是否有工业企业存在;

历史上是否曾经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历史上是否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情形,如地块历史上存在对土壤可能造成污染的村办小作坊、外来污染土壤转运至目标地块等情况;

历史上是否存在工业废水污染及污水灌溉,灌溉水的来源、灌溉量;

历史上曾经是否长时间使用较难降解的农药,农药的种类、用量;

历史上是否曾闻到过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

历史上是否存在被污染迹象;

历史上地块内土壤、地下水是否曾受到过污染;

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是否有敏感用地和水井;

其他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相关疑问。

目标地块《人员访谈表》详见附件。

4)访谈结果

由本次人员访谈可知,目标地块历史上一直为旱地,用于种植玉米,地块内东北部分区域在2014~2015年虽用于蔬菜大棚,但使用的为有机肥料,不会对目标地块造成影响目标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不存在村办小作坊、外来污染土壤转运至目标地块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况;不涉及使用工业废水或污水灌溉情况;未曾闻到过由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未发现土壤或地下水被污染迹象。相邻地块也没有工业企业,东侧和南侧也为旱地;西侧为道路,隔路为村史馆和宾馆;北侧为现代农业展示馆和旱地目标地块西侧历史上虽存在过养猪合作社,但该养猪合作社的养殖区全部采取了硬化防渗措施,产生的粪便也全部贮存于防渗储池内,且在2013年就已经停止养殖,不会对目标地块造成影响。

 

 

 

 

 

 

 

 

 

 

 

 

 

 

 

 

 

 

 

 

 

 

 

 

 

6 结果和分析

6.1 不确定性

本次第一阶段调查是基于对目标地块和相邻地块进行了有限的资料收集、现场踏查和人员访谈的基础上,做出的专业判断。但由于目标地块和相邻地块历史影像只能追溯到2009年,2009之前的历史情况只能通过人员访谈形式进行了解,故目标地块在历史上的使用用途和是否受到过污染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调查已对目标地块进行人员访谈,确定目标地块在历史上一直为旱地,未作为它用;目标地块西侧的养猪合作社采取了防渗措施,北侧的有机蔬菜大棚使用的是有机肥料,均不会对目标地块造成影响

6.2 调查结果

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踏查和人员访谈的相互印证下,得出以下结论:

目前地块从可追溯年至今一直为旱地没有工业生产行为,未发生过环境污染情况,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相邻地块虽有工程建设但没有工业生产行为,目标地块西侧的养猪合作社采取了防渗措施,北侧的有机蔬菜大棚使用的是有机肥料,均不会对目标地块造成影响,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情况,地块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规定,根据以上对目标地块的污染识别结论确定目标地块和相邻地块均不存在潜在污染源无需开展进一步采样调查

 

 

 

 

 

 

 

 

7 结论与建议

7.1 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查和人员访谈等方式了解目标地块和相邻地块的历史和现状使用情况,可以明确目标地块和相邻地块均不存在潜在污染源可以进行后续开发。至此,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目标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采样调查

7.2 建议

根据本次调查结论,可以明确目标地块可以进行后续开发。本次报告从环保角度,对目标地块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提出以下建议:

1目标地块在后续开发利用过程中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施工,防止因后续开发利用对目标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2)鉴于地块调查的不确定性,考虑人群健康,做好后续开发利用过程现场工作人员的防护工作,如有发现严重异味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征询管理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