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2201388284XK/2025-01436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21日 |
标 题: | 长春市生态局农安县分局关于畅通信访渠道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21日 |
索引号: | 1122012201388284XK/2025-01436 | 分 类: | 生态环境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21日 |
标 题: | 长春市生态局农安县分局关于畅通信访渠道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21日 |
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高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现将本部门信访工作机构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如下:
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官方网站信访平台:http://1.202.247.200/netreport/netreport/index,点击页面 “我要举报” 按提示提交诉求。
政府服务便民热线:“12345”,提供全年无休24小时受理服务。
农安县生态环境分局信访电话:0431-83213045
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分,下午13:00-5:00。非工作时间可通过“12345”服务热线、网络或通信反映问题。
通信地址:农安县农靠公路北200米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5楼516室信访科,邮编:130200。
走访接待地址:农安县农安镇农靠公路北200米路东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5楼516室信访科,接待时间内来访,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分,下午13:00-5:00,按工作人员引导反映问题。
本部门将依法依规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处理群众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共同营造良好信访秩序。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