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2201388284XK/2024-05947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4月29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省国翔工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纸箱100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29日 |
索引号: | 1122012201388284XK/2024-05947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 公告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4月29日 |
标 题: | 关于吉林省国翔工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纸箱100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4月29日 |
关于吉林省国翔工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纸箱100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吉林省国翔工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中环征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吉林省国翔工业有限公司新增年产纸箱100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302国道西侧,建设性质:扩建。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现有瓦楞纸板生产线增加产能,在现有车间印刷区新增3台印刷机,同时锅炉房新增一台2t/h燃气蒸汽锅炉用于生产,建成投产后,可年新增成品印刷纸箱1000万平方米。
二、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评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时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措施。本扩建项目无新增职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新增锅炉排污水用于车间、厂区降尘,不外排;新增换色头清洗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需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及合隆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合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处置管理。本项目新增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外售废品回收站;回收粉尘,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新增废墨桶、废墨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暂存危废储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应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执行。
三、本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投入生产或使用。
四、本项目由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农安县分局负责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
2024年4月29日
主题词:环保 项目 环评 批复
抄送:吉林省中环征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农安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