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2201388284XK/2023-47385 |
分 类: | 专项规划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农安县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标 题: | 农安县“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索引号: | 1122012201388284XK/2023-47385 | 分 类: | 专项规划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农安县生态环境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标 题: | 农安县“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自《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吉政办发〔2015〕72号)发布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及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下,我县开展了多项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基本完成了阶段性水生态环境保任务,基本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目标,全县流域水体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持续改善势头,水生态状况也逐步向好。但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在城乡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水生态保护及修复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加快推动解决。
“十四五”时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继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期。我县应在充分了解水生态环境现状、科学分析“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积极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应以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为总目标,巩固现阶段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果,确保全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持续提升,全面推进农安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五”期间,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了既定的目标和任务,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三五”期间,农安县政府稳步推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各国控断面全面落实了《重点流域“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地表水环境质量逐年提升。至2020年末,农安县3个国控断面:松花江——镇江口断面和饮马河——靠山南楼断面均为Ⅲ类水质断面,伊通河——靠山大桥断面也从劣Ⅴ类水质提高为Ⅳ类,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67%。
(二)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稳步强化
农安县在2020年底,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得到改善,用水效率明显提高,生态流量得到基本保障,严重污染水体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县水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完成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万人以上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建设了农安县两家子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治理工程,提高了在线监测能力。
(三)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全面提升
2020年底前,新建、提标城镇污水处理厂8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万吨/日,提标污水处理能力4.5万吨/日。2020年底前,我县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已达到85%以上。
(四)城镇污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
2016年底前,已全面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有效防范因污泥处置不当产生的二次污染。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2020年底,全县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已达到90%以上。
“十三五”期间,农安县结合农房规划和乡村建设等项目,科学稳妥的推进了农村改厕,加强了厕所粪污治理。深度推进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推广农村污水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2020年共完成改厕21834户。有效提高了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率,农村黑臭水体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完成了《农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进一步实施了农村污水治理行动。
“十四五”期间,农安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既面临良好机遇,同时也存在严峻挑战。
国家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积极推进扩大内需战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补齐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高水污染防治能力,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机遇;吉林省在“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有效推动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和持续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的目标,要求城市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加强重点流域、重点湖泊、城市水体综合治理,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得到有效恢复,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我县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良好的时代机遇;“十四五”期间,吉林省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城代乡、以工促农,农村水生态将随着山水林田湖草沙统筹修复得到有效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将随着发展绿色农业得到有效控制,农村水环境质量将随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得到有效提高,为我县做好“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机遇;吉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确立建设生态强省战略,提出着力打造更高质量的生态经济发展体系、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稳固的生态安全体系、更加完备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并对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加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良好的战略机遇。
“十四五”国家对水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十四五”期间,农安县无新增考核断面。国家在水资源、水生态方向扩大了考核领域,增加了4项常规指标和3项亲民指标。这些要求的提高使农安县“十四五”实现由水污染防治向三水统筹治理转变,稳住现有好水,突破三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巩固提升优良水体比例,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的任务将十分艰巨。
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部分突出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水污染防治方面,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还相对滞后,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存在短板。老城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雨季径流较大时,合流系统截污干管输送能力超出污水处理厂能力,污水溢流入河;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方面,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未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水资源匮乏,河流生态水量严重不足。长期积累的高污染、高消耗、低附加值的产业结构不能在短时期内得到根本扭转;饮用水水源地存在水环境风险,由于历史原因,007县道穿越两家子水库一级保护区。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侧翻,致使运输高浓度物质、危险化学品或石油类进入水库库区或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将会导致危险物质汇入水源地内,造成水质严重污染。
第二章 区域概况
农安县位于吉林省中部,长春西北部,隶属于长春市,县城距长春市60公里。地理位置在东经124°32′至125°45′,北纬43°54′至44°56′。南北长115公里,东西宽98公里,幅员5400平方公里,占长春地区总面积的27.99%。东与德惠市接壤,西与长岭县毗邻,南临长春市绿园区、北靠松原市前郭县、东北与扶余隔江相望,西南与公主岭市相接,县城距省会长春60公里。
农安县境内水系主要由第二松花江、饮马河两大水系的部分组成。境内第二松花江流域面积216km2,饮马河流域面积5213.2km2,占全流域面积的96%。。
第二松花江发源于长白山天池,由东南流向西北,流经安图、抚松、敦化、桦甸、靖宇、蛟河、吉林、永吉、九台、舒兰、榆树、德惠、扶余、农安、前郭、松原至三岔河与嫩江汇合,全长825km,流域面积73749km2。第二松花江在农安县靠山镇广元店入农安境内,在小城子乡小菜园子北出农安境,干流长61.64km,流域面积为216km2,流域面积大于等于20km2的支流有青山沟等3条。
(2)饮马河
饮马河是第二松花江较大的一条支流,发源于磐石市驿马乡呼兰岭,流经磐石、双阳、永吉、九台、德惠、农安六县(市),至农安县靠山屯与伊通河汇合,北流近20km汇入第二松花江,全长386.8km,流域面积18247km2,整个流域略成一斜三角形。农安县境内流域面积82.3km2(不含伊通河),河长28.13km。
农安县地势平坦,西部和西北部略高,东北部略低。地貌有台地、川地、沙地三大类型,以台地为主。大部分地面为海拔200-300米的台地平原。台地由冲积状黄土组成,局部地方覆盖有风成粉砂,由于受浅谷和坳沟切割,地面呈波状起伏,相对高度20米左右。
农安县地貌为冲积湖积平原区,主要地貌类型有台地、盆地、河谷平原、坨地。台地主要分布在县内西部和西北部,大部分在伏龙泉、永安等6个乡镇。一般海拔为250-270米。盆地主要分布在波罗湖、莫波泡子、老雁坑一带闭流区,该区四周为台地环绕,中心形成闭流盆地,地势低平,排水不畅,土壤盐碱化较重。河谷平原分布在松花江、伊通河、新开河两岸的十余个乡镇,面积较大。主要由河床、河漫滩、陆地组成。坨地分布在县内西北,以固定沙土为主,以杨树林、哈拉海等乡镇为主。
农安县地下水的形成,反映了地下水的质与量的变化发展的整个过程,其来龙去脉受区域自然条件控制,同时也受局部因素影响。前述的地质地貌条件决定了地下水有多种类型。根据本县地下水的赋存条件水理性质和水力特征,共划分为三大类型和十个亚类。分别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全新统河谷冲积砂、砂砾石孔隙水;全新统湖积粉细砂、淤泥质亚砂土和下伏白垩系泥岩风化带混合水;中上更新统冲积、洪积黄土状土、砂和白垩系泥岩风化带混合水;下更新统冰水砂、砂砾石孔隙水)、白垩系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承压水(嫩江组泥页岩、粉砂岩裂隙孔隙水;姚家组泥页岩、粉砂岩裂隙孔隙水;青山口组泥页岩、粉砂岩裂隙孔隙水;泉头组泥页岩、粉砂岩裂隙孔隙水)、碎屑岩类孔隙(构造裂隙水;风化带网状裂隙水)。
农安县自然区划属东部季风区中温带半湿润地区,大陆性季风气候明显,四季分明。全年盛行西南风,冬季多刮北风或西北风。年平均风速为4.2米∕秒,最大风速为26米∕秒,大风天气多出现在3月下旬至五月末,平均风速5.5米∕秒。
农安县多年平均气温4.6摄氏度,有效积温2800摄氏度,平均降水量为507.7毫米,总降水量约27亿立方米。雨量分布有东南向西北递减,最大平均距离仅80公里。而雨量相差125毫米,变化幅度为25%;降水量年际变化大,丰水年比枯水年高43%;雨量分配多集中在6月至9月份,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0%-80%。降水自东南向东北逐渐减少,相差100.0毫米,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300.0毫米。
农安县辖22个乡镇,其中重点乡镇3个,即:农安镇、烧锅镇、合隆镇;其余为:伏龙泉镇、哈拉海镇、靠山镇、开安镇、高家店镇、华家镇、三盛玉镇、巴吉垒镇、前岗乡、龙王乡、三岗乡、万顺乡、杨树林乡、永安乡、青山乡、黄鱼圈乡、新农乡、万金塔乡、小城子乡。
2020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达到1117405人,同比下降0.6%。其中,城镇人口211070人,非城镇人口906335人。
据《农安县统计局关于2019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2020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2.3亿元,比上年增长1.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38.1亿元,同比增长0.4%;第二产业增加值35.3亿元,同比增长4.6%;第三产业增加值118.9亿元,同比增长2.3%。三大产业结构比为47.3:12.1:40.6。
“十四五”期间农安县境内共设置3个国控断面, “十三五”中后期,农安县政府加大水环境治理相应工作,2020年国控断面水质较“十三五”中前期普遍好转。
2、饮用水水质状况
农安县现有1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安两家子水库水源地,2020年,农安两家子水库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3、黑臭水体现状
表2-1 农安县农村黑臭水体信息表
序号 |
县 |
乡镇/街道 |
建制村名称 |
水体类型 |
水域面积(m2) |
起点 |
终点 |
1 |
农安县 |
农安 |
前唐家 |
塘 |
2600 |
前唐家村西北侧50米 |
前唐家村西北侧100米 |
2 |
农安县 |
乐山镇 |
榛柴岗村 |
塘 |
3000 |
榛柴村起航教育东北侧50米 |
榛柴村起航教育东北侧100米 |
1、水生生物情况
2019年,长春市相关部门对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开展了调查监测工作,包括底栖生物群落特征和藻类生物群落特征调查,江段从松花江村至松林,其中包括两条主要支流饮马河和伊通河。
(1)底栖生物群落特征
整个流域全年内共检出包含水生昆虫在内的9目13属。松花江长春区段全年共定性监测到7个属种,其中水生昆虫2个种属,占29%;软体动物4个种属,占57%;环棱螺和摇蚊分别为松林和松花江村的优势类群。饮马河全年共定性监测到9个属种,其中水生昆虫6个种属,占67%;软体动物2个种属,占22%;环节动物4种属,占44%。伊通河全年共定性监测到6个属种,其中水生昆虫3个种属,占50%;软体动物1个种属,占16%。
(2)河流藻类群落特征
松花江长春区段鉴定出藻类植物19个分类单位,隶属4门5纲9目14科19属。饮马河鉴定出藻类植物隶属4门5纲9目14科20属,其中硅藻门种类最多。伊通河鉴定出藻类植物10个分类单位,隶属4门5纲6目8科10属。石头口门水库全年共鉴定出藻类植物20个分类单位,优势种分别为颤藻和实球藻。新立城水库全年共鉴定出藻类植物21个分类单位,隶属3门4纲6目9科12属,优势藻分为颤藻和栅藻。
2、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农安县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12.27km2,占农安县总面积的3.93%。考虑了农安县的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吉林农安太平池国家湿地公园、农安两家子水库水源地。
1.水资源量分布
2015年农安县水资源总量为11.15亿立方米,2016年农安县水资源总量为21.22亿立方米,由于降水产流量比2015年有所增加,水资源总量比2015年的11.15亿立方米增加10.07亿立方米。
2017年农安县水资源总量为18.24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比2016年减少2.98亿立方米。
2018年农安县水资源总量为15.54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比2017年减少2.7亿立方米。
2.河湖干涸断流情况
经调查,农安县境内的松花江、饮马河、伊通河汇水范围大、生态环境功能重要的河流湖泊未出现断流干涸情况。
3.河道生态流量保障情况
河湖生态流量是指为了维系河流、湖泊等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需要保留在河湖内符合水质要求的流量(水量、水位)及其过程。保障河湖生态流量,事关江河湖泊健康,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农安县河湖生态流量保障工作不断加强,水生态状况得到初步改善。但受自然禀赋条件限制、不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全球气候变化等影响,部分流域区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矛盾仍然突出,河湖生态流量难以保障,河流断流、湖泊萎缩、生物多样性受损、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等问题依然严峻。
经调查,农安县境内未审批过要求保障下泄流量的水利工程环评报告,从环境管理角度暂未针对农安县境内河道提出生态流量保障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坚持“高位协调、属地治理、部门联动”以及“一河(湖)一策、精准施治”原则,以水系流域综合治理为根本,通过源头治理、截污纳管、尾水利用、生态修复、智慧水务等措施,精准施治,综合解决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风险四大问题,实现水体污染物总量持续削减,水环境质量有效提升,滨水空间绿化美化、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一)“三水”统筹,系统治理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治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风险防控等任务。
(二)突出重点,有限目标
以群众身边的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生态流量匮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衔接2035年美丽中国和本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提出“十四五”期间切实可行的目标。
(三)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客观分析当地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结合各流域资源禀赋等不同特点,系统设计针对性任务措施。
(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注重国家与地方联动,群策群力。国家和流域层面,自上而下明确总体部署,加强对地方各级规划编制的指导。地方层面,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问题、成因、目标、任务、责任等清单的落实。
(一)总体目标
在水环境方面,到2025年,全县地表水水质达到上级考核要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保持长制久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现新突破。
在水资源方面,推进节约用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再生水循环利用率,有效提升伊通河、饮马河 2 条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程度,通过实施莫波泡生态补水工程,维持波罗湖生态区内泡沼生态水位。
在水生态方面,河湖口湿地、尾水湿地面积达到30公顷,新建人工湿地4.4公顷,区域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得到有效提升。
(二)具体指标
农安县“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详见表3-1。
表3-1 农安县“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表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类型 |
水环境 |
1 |
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66.6 |
≥33.3 |
约束性 |
2 |
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3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达到或优于Ⅲ类)达标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
水资源 |
4 |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河湖数量(个) |
- |
2(伊通河、饮马河) |
预期性 |
水生态 |
5 |
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 |
- |
持续改善 |
预期性 |
6 |
新建人工湿地(公顷) |
- |
4.4公顷 |
预期性 |
|
亲民指标 |
|||||
水环境 |
1 |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
0 |
持续改善 |
预期性 |
(三)水质指标
表3-2 “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序号 |
断面名称 |
所在河流 |
2020年现状 |
十四五拟定目标 |
1 |
靠山南楼 |
饮马河 |
Ⅲ类 |
Ⅴ类 |
2 |
靠山大桥 |
伊通河 |
Ⅳ类 |
Ⅴ类 |
3 |
镇江口 |
松花江 |
Ⅲ类 |
Ⅲ类 |
第四章 重点任务
一、提升水污染治理能力
(一)全面提升城镇污水治理
提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对于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要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应加快推进扩容工程建设,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新城区配合城市开发同步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尽快解决因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造成的城市生活污水溢流问题。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2025年底前,农安县新增巴吉垒污水处理厂,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约0.2万立方米/天,全面解决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所导致的城市生活污水溢流问题。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处理厂下游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尾水净化工程。(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5年前,农安县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情况,通过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采用生态处理、转运等方式,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厂、网、站一并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已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持续加大乡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推进二次网管建设,增强污水收集能力,实现乡镇生活污水零直排。(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进一步完善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地区的配套管网,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加快新建管网的连通和通水运行,尽快发挥作用。根据排水管网的运营状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洗管、洗井”,有序推进城镇污水管网破损修复管网、老旧管网更新和错混接整改,循序推进雨污分流改造,确保污水管网保持良好的收集效能。2025年底前,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污水收集率较2020年提升5个百分点。(县住建局负责,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配合)
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污染。“十四五”期间继续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风险农药,实施农药、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推进农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推广应用喷灌、管灌、微灌、防渗渠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鼓励、支持、实施区域内灌区节水灌溉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合理调控农业用水,有效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的污染。(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发改委、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级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对于城市近郊区、距离城镇较近的村庄,可采用接管或集中转运方式,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结合农村规划和乡村建设等项目,科学稳妥推进农村改厕,加强厕所粪污治理。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推广农村污水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的模式,推动有条件地区实现污水治理和改厕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开展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到2025年,农安县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高污染治理和监管水平。“十四五”期间,严格控制工业建设项目新增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调整优化农安县产业结构布局;对落后产能,提出淘汰关闭任务。着力提高工业污染治理和监管水平,严格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严厉打击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规范工业企业排污管理。规范工业企业和园区排污管理,对工业废水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情况进行排查,组织开展评估。将经评估认定为污染物不能被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纳管企业的污水依法限期退出污水管网。经评估可继续接入污水管网的,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提高重复利用率。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开展入河(湖、库)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对入河排污口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对新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要严格审批,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对已批准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要稳步推进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设立标识牌并具备采样监测条件。对直排企业、污水处理厂等规模以上入河(湖、库)排污口,要具备水量和水质同步监测的能力。(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水利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水资源保障能力
充分利用上游新立城水库等条件,提高区域水资源调蓄能力,提高生态流量保障程度。控制区域用水总量。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全县取用水总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确保年度用水总量达到控制目标要求。(县水利局负责,县政府负责落实)
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实行定额管理,普及节水灌溉技术,严格限制水稻种植大水漫灌模式。推行工业领域节水和水循环利用。建立健全工业用水定额制度,鼓励循环用水和节水,严格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推进城镇生活节水建设,通过推广节水型器具、完善供水系统等措施,提高居民生活用水效率,扩大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范围,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户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河流要保证有足够的生态流量,优先考虑把节约出来的水资源用于补充生态流量。(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统筹陆域和水域生态保护,实施河湖生态缓冲带和水生生物保护恢复工程,实现河湖生态缓冲带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
(一)加强湿地恢复与建设
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对全县重要湿地范围内私开滥垦耕地实施退耕还湿,扩大湿地面积。全面清退河道内非法侵占河道的农用地,河湖蓝线范围内的农田应在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农民权益的基础上逐步退出。加强河口、河滨湿地建设,在支流入干流河口处、河滨带、支流入湖库的湖口处应因地制宜建设湿地工程。(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生物群落完整性恢复。加强物种保护与恢复,开展生物入侵管控。加快推进水土保持工作。严格监督执法,遏制水土流失,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维护河湖生态健康。(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政府负责落实)
四、强化水环境风险防范
全面完成集中式(供水人口一般在1000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逐步设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标识,以及保护区内道路、航道警示标志设置,因地制宜完成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区域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治“回头看”,巩固既有整治成效。全面启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出现水质异常时,加密监测、排查溯源,逐步确定超标河段、异常入河排污口、污染源范围、嫌疑污染源。根据水环境质量超标的不同等级,采取限产限排、生态补水等强力措施,减缓污染影响。对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排污单位,依法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跨地区流域上下游地区按照自主协商、责任明晰的原则,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推进建立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统筹研判预警、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等全过程。加强应急、交通、水利、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应急联动,形成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处置合力。(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针对“十四五”仍存在的水环境问题,农安县初步谋划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类型项目,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改善农安县水生态环境质量。
加快补齐伊通河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主城区城镇污染治理水平,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维护,实施老城区逐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新城区雨污水管网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城市和县城污泥无害化、资源利用水平,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完善流域水资源配置和流域水资源调度,加强伊通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对伊通河下游农安段非法侵占河道的耕地应逐步退出。实施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项目,建设水生态环境监测感知网络,实现对河流重要断面、重要点位的实时监控,预警和防控水生态环境风险。
专栏1 伊通河流域“十四五”期间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
农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镇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3万吨/日,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 |
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维护,持续提升城镇污染治理能力。加强饮马河两侧种植污染管控、农田退水污染治理。强化农村污染防治,推进沿河乡镇污水收集和垃圾收运体系以及畜禽养殖密集地区的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建设,推进水环境质量的稳固和改善。
协调上下游水量调度,合理利用引调水,有序推进生态用水调控,保障干流及主要支流生态流量。开展饮马河流域河岸两侧河滩缓冲带恢复和建设,清退挤占河流岸带生态空间进行耕种等生产活动,恢复基础性生态系统。
专栏2 饮马河流域重要水体保护方案 |
对城区雨污合流管网进行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加快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对农安县靠山镇镇区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整治,对雨污合流、管道破损、堵塞等情况进行改造,提升生活污水收集率。 加强饮马河灌区农业退水治理,因地制宜在饮马河重要支流入河口处建设生态沟渠或生态调蓄塘,消减污染负荷。 |
推进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协同治理,着力加强水生态保护治理和生态修复。强化畜禽养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注重保护和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
专栏3 松花江流域重要水体保护方案 |
全面提升乡镇生活污染治理水平,因地制宜地完善乡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提高乡镇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尽快补齐镇区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强化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结合改厕,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推进种植污染管控,采用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和末端控制相结合的综合性工程和管理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分散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灌溉技术,节约农业用水;推进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生态利用,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以河湖蓝线划定范围为依据,侵占河道农田应逐步退出。按照自然恢复及人工修复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对重点河段,特别是支流河开展河道整治,恢复河滨带水生植物。
|
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规划实施的组织体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确定规划执行和落实的各级政府机构,建立规划实施和落实的地方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强化政府对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把规划确定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控制性指标及主要任务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综合考虑上下游关系、各种用水需求之间的关系,研究全县重点河道最低生态流量标准。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完善基于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的排污许可管理。
相关部门指导谋划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围绕重点任务积极谋划项目,制定保障目标的项目清单,加快完成项目入库前期手续的审批工作。相关部门及各地政府要开辟项目审批前期手续的绿色通道,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持续开展“驻地式”监察,严格执行分析研判制度,落实第一时间掌握水质变化情况、第一时间分析研判水质变化原因、第一时间现场核查、第一时间问责的水质精细化管控要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国省控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对运行不稳定、超标排放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行“驻厂式”监察。对河道有堆放、倾倒畜禽养殖粪便或生活垃圾,严肃追究河长责任,并对责任单位予以处罚。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非法采砂、盗窃水资源、侵占河湖、破坏农村供水工程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
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公开机制,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使水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全社会全方位的保护。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环境忧患意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公众自觉性。加强对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支持力度,拓宽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