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政数局机关简介
一、机关职能
农安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农安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牌子。
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长春市委和县委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负责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数字化建设、信息基本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农安”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五)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及省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全县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全县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街道、乡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承担机关日常运行及党建、工会等相关工作。
(二)政务服务科(加挂营商环境建设科牌子)。负责县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负责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受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相关投诉。协调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县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数字信息科。负责全县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数字化建设、信息基本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数字农安”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及规模(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及省市支持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全县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全县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
三、办公地址
农安镇德彪街1616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冬天: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431-83290055
六、负责人姓名
王中伟
七、二级机构
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人: 0431-83420123
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工程建设项目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负责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及业务开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全县各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绩效考核。
(二)负责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对接入长春市办事政务服务平台系统节点的应用、管理和维护。
(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政数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综合科)
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收发、接待、会务组织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起草、印章管理、简报编印、档案保管等工作;协助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和上报工作;负责办公用具、安全卫生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党群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咨询、解释、指导工作;负责协助处理涉及行政审批的法律纠纷;负责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工作;负责制定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接受上级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负责系统内依法行政工作的督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协调服务科
负责对全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的进驻工作。协调提供大厅窗口的帮办代办等特色服务进驻。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公众服务中心、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管理;负责制定现场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协调相关机构或组织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负责落实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协调处理办事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争议,搜集涉及政务服务中心的有关舆情。
4、监督管理科
负责对进入县政务中心的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进行检查;负责组织对进驻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负责对全县各级公共服务中心及各类业务分厅进行实时电子监察;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及各分厅进行绩效考核;负责窗口人员的业务和服务礼仪培训。
5、审批服务科
负责对长春市政务服务平台系统的办件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负责全省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系统应用。负责“好差评”系统。负责指导容缺办理、电话咨询、微信公众号的解答和信息发布;负责指导各级政务(公共)服务中心的便民服务工作开展,包括实施上门服务、预约排队、帮办代办等便民举措;负责监督、管理县本级大厅集中托管的45枚行政审批专用章。
6、网络信息科
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网上政务大厅和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工作;负责信息化系统建设、技术支持和日常运行维护;指导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体系的智能化建设工作;负责对新装电脑安装行政审批办证系统软件及新进人员的网络安全培训;负责电子监察系统的日常维护。
农安县大数据中心 负责人:徐祺 0431-77739009
农安县大数据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为“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行政审批平台、工程建设类项目审批平台等工作提供大数据支撑服务,配合跨部门综合性应用系统建设和运维管理,协助做好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数据共享。
(二) 推动政务大数据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县本级财政性投资的信息化项目建设提供支撑工作服务。
(三) 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农安”大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
(四) 负责全县公共数据资源的存储、管理和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部门数字化重大项目建设。
(五) 为政府部门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提供支撑服务。
(六) 协同推进县级部门自建系统、公共应用基础支撑平台和归集数据的安全管理工作。
农安县大数据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 网络运维科。负责政务网络的建设、运行及维护;负责政务网络的安全建设;负责政府相关视频会议室网络的技术支持。承担县政务服务平台网络信息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承担统计分析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
(二) 数字建设科。负责为全县数字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组织数字化技术交流、新技术推广应用等工作;协助推进数字化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协助处理数字化安全事件;协助推进行业、企业数字化技术应用工作;承担全县公共数据资源的存储和数据库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