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省内医保异地急诊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吉医保发〔2020〕46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现省内医保异地急诊直接结算”民生实事安排,切实解决参保人员省内急诊就医“跑腿垫资”困难,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将“实现省内医保异地急诊直接结算”纳入了今年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试运行期间各项业务运行平稳,已具备正式启动条件,现决定于2020年8月17日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启动省内医保异地急诊直接结算工作,请各统筹区按要求做好落实,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组织领导工作
“实现省内医保异地急诊直接结算”是省委、省政府确定2020年全省民生实事之一,是我省医疗保障部门为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统筹区医保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做好落实督导、政策宣传、成果反馈等工作,要定期调度工作进度,明确管理经办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做好业务经办工作
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要按照《关于印发省内异地急诊直接结算业务流程(试行)的通知》(吉医保办字〔2020〕5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地参保人的急诊备案核定、待遇支付等工作,保证参保人员待遇及时兑现。要及时完成费用上传、三方对账等工作,保证费用及时清算。对在经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通过吉林省异地就医协同管理平台发起问题协同。
三、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各统筹区经办机构要形成本地业务经办规程,做好统筹区内各经办机构的业务培训,对急诊的核定标准、系统操作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要做好各定点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加强工作人员操作培训,包括急诊备案的认定、上传、结算等操作。
四、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各统筹区医保局要对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方位地宣传。要结合工作推进情况,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样化宣传,解读省内医保异地急诊直接结算的政策和办事流程, 挖掘受益人群的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广大参保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各统筹区医保局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果,梳理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各统筹区请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内医保异地急诊直接结算工作的阶段性报告。
联 系 人:宋 健
联系电话:0431-80575856
邮 箱:sybydjy@163.com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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