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220122309944333W/2023-28944 |
| 分 类: | 机关简介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农安县卫生健康局 |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16日 |
| 标 题: | 机关简介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16日 |
| 索引号: | 11220122309944333W/2023-28944 | 分 类: | 机关简介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农安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16日 |
| 标 题: | 机关简介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16日 |
一、机关职能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吉发〔2018〕44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安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9〕5号),制定本规定。农安县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农安县中医药管理局牌子。
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长春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国民健康政策、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县老龄协会。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地方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在我县召开的国家和省市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行业监督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相关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承担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并进行业务指导。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县卫生健康局与县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应对县域内及边界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边界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应急管理科、信访科)。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章管理、保密和安全生产、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行业监督工作。
(二)体制改革办公室(基本药物管理办公室)。负责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负责系统内基层单位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疾病预防控制科(社区办、职业卫生科)。负责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传染病、性病、艾滋病及慢性病等疾病预防控制;组织开展规划免疫接种、效果评估及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及驱绦灭囊职责;组织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及健康教育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履约相关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健康保健工作,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灾害事件应急处置职责。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全县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工作,并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估社区、乡镇卫生院贯彻落实公共卫生服务情况;组织开展全县社区卫生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网络维护等工作,推进互联网和智慧医疗建设。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检测检验,组织指导申报和信息统计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对职业卫生违法情况进行处罚;组织调查处理职业危害事故。
(四)医政医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扶贫办)。负责承担全县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及监督管理、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等职责;承担原卫生工作者协会组织管理职责,负责全县个体诊所和村卫生室审批管理工作,及乡村医生管理培训等工作;承担医疗纠纷及事故的调查处理职责;承担卫生信息收集、汇总和统计上报职责;承担医疗卫生单位科研、医务人员培训、业务考核和继续医学教育职责;承担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及考核职责;负责全县各类医疗机构环境保护监督职责;负责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承担卫生应急职责,负责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援工作。负责制定我县健康扶贫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健康扶贫政策落实监督职责;负责在我县召开的国家和省市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负责卫生健康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校验等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政务大厅卫生窗口行政许可的发放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和法律培训工作;负责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对全县计生干部开展知识培训;负责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资格审核、确认、档案管理和资金发放;负责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的管理工作。
负责督导全县的生殖健康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计划生育技术相关报表,全面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做好叶酸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鉴定管理和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工作。
负责对全县流动人口数据统计、汇总和上报,做好统计分析;负责对全员人口数据库进行管理维护,对全县计生系统统计、微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制定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考核方案,组织实施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发布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信息;负责办理、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协调公安、人社等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和宣传国家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协调各涉老部门监督检查老年人的合法保障法的落实;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执行县政府交办的各涉老工作;推动和指导全县老龄工作和社团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总结老龄工作的先进经验,制定老年事业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六)中医科。负责组织拟订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指导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组织开展中医药相关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中医专业人员资格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承担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并进行业务指导。
(七)财务科。负责组织编制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业务事项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本系统财务工作业务指导及财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会计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八)审计科。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九)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十)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三、办公地址
农安县农安路49号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冬天: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0431-83228662
六、负责人姓名
赵光宇
七、二级机构
农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负责人:胡影 0431-83263033
农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与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卫生、计划生育卫生和采供血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承担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农安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机构设置:
(一)业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协助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制定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及规定;组织起草年度工作要点、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件并督促落实;负责单位的文件收发、归档;来信、来访接待与联络。
(二)财务科,主要职责: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年度预、决算报表;单位固定资产登记与财产清查工作;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等相关工作。
(三)总务科,主要职责:负责单位的车辆日常管理;车辆维修保养,保证随时用车;做好房屋修缮、办公用品的添置、维修及发放工作,管好所长室、会议室卫生管理,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后勤管理和后勤保障。
(四)党办,主要职责:组织研究制定党办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支部班子做好上情下达,督查和信息反馈;督促党员自觉学习,组织党员参加重要活动,管理支部事务;负责好党员队伍的管理和积极分子的培养,组织安排党支部、工会、扶贫等工作的各种会议,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按照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要求,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做好本单位扶贫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帮扶任务。
(五)人事科,主要职责:负责单位各类工作人员的编制管理与定编,合编工作,负责办理人事调配,工作调动手续,以及人员档案的接收、转移、整理;负责职工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和奖惩工作,以及本单位各类工作人员晋升、晋级等人事管理。
(六)县城公共场所科,主要职责:负责县城内公共场所卫生和餐饮具卫生的日常性监督检查工作,以及消毒产品的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承办开展公共场所咨询活动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及相关违法行为和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
(七)农村公共场所科,主要职责:负责农村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水卫生、餐饮具卫生、消毒产品卫生的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对投诉举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八)县城医疗科,主要职责:负责县城内医疗卫生、传染病卫生、计划生育卫生、中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计划,负责接待、办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投诉调查处理,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农村医疗科,主要职责:负责农村医疗卫生、传染病卫生和计划生育卫生的日常性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接待、办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科,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放射工作单位卫生许可的现场审核,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的卫生监督管理;对所管辖放射单位、企业的职业卫生进行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办理群众对职业与放射卫生工作的投诉举报和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学校、水质科,主要职责:负责县城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的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普及饮用水卫生事故预防知识,实行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对学校内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教学环境及宿舍环境、传染病等进行卫生监督和现场检测。
(十二)稽查科,主要职责:负责卫生监督员稽查、业务科室考核等工作;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的合议;对单位内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调查处理有关科室和人员执法活动中的投诉和举报。
(十三)基本药物科,主要职责:负责县城内基本药物动态价格监测工作。
农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负责人:侯明胜 0431-83227733
农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
负责本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围产保健、儿童保健、技术服务、信息咨询、随访服务、人员培训、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服务等。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优胜指导、药具发放等任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农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一)行政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保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后勤、车辆管理与制度等工作。
(二)财会室(加挂人事科牌子),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单位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务预决算、财务及固定资产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会计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负责业务技术人员晋升、晋职、人事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基层科,主要职责:负责妇保、儿保、信息、妇幼保健项目工作管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妇儿保健工作培训;负责全县孕产妇孕期保健指导、儿童保健指导。
(四)妇女保健科,主要职责:负责孕期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
(五)体检科,主要职责:负责孕期优生优育筛查检测、婚前健康检查,同时负责单位服务对象档案的整理、管理、查询等工作。
(六)托幼机构管理科,主要职责:负责托幼机构日常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及监督管理、保育员健康检查、入托入园儿童健康检查等工作。
(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科,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发放、监督、教育指导等工作。
(八)妇幼项目科,主要职责:负责两癌筛查指导工作。
(九)健康教育科,主要职责:负责孕前、孕后、计划生育、儿童保健、婚前保健等宣传教育。
(十)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及药具发放科,主要职责:负责计划生育计划指导、避孕药具免费发放、药具政策知识宣传、基础药具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等工作。
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人:王利新 0431-8383276574
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责是:主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老龄健康、妇幼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组织督促执行国家公共卫生技术方案和指南,承担公共卫生相关卫生标准综合管理工作;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参与国家公共卫生应急准备和应对,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众健康关键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开展公共卫生专业领域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等工作。
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设置:
(一)业务办公室:单位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大事记及召开会议的记录工作;文件以及档案的归档、利用;单位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能耗报表的填报及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办室:负责制定党支部工作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召开支委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协助书记协调党群各部门工作,对各科室党务及精神文明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党员、干部及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负责党员、干部的教育、考核、管理工作;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党员发展工作等。
(三)行政综合科:负责中心的事业经费及其它经费的计划、财务管理工作,以及中心水、电、暖气、通讯等服务管理和维护;车辆使用等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四)扶贫办公室:负责医疗对口扶贫工作。
(五)流行病科:组织开展相关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做好传染病疫情的预警和预测;负责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承担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维护,并提供技术支持;对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及灾后防疫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对疫情流行病学调查进行评估;开展传染病防控及卫生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宣传相关传染性疾病的防治知识。
(六)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科:负责完成慢性病防控任务以及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
(七)计划免疫科:制订并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目标、规划及策略;检查、督导、评价和反馈执行情况,采取纠正措施;疫苗发放及冷链管理的检查和督导工作;辖区内预防接种反应或事故监测、报告、调查处以及开展计划免疫的社会动员和健康教育。
(八)地方病科:负责地方病、布氏菌病等地方病防治工作。
(九)鼠疫防治科:完成灭黄鼠任务和黄鼠血清送检任务,制定鼠疫防制预案,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疫情报告网。
(十一)监测科: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生活饮用水监测工作。
(十二)职业病及学校卫生监测科:开展放射卫生监测与卫生评价,对公共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承担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状况及职业病的相关健康检查工作任务。完成学生常见病监测、教室环境卫生质量监测等学校卫生相关工作。
(十三)消毒科:承担医疗机构、学校及托幼机构消毒指导、消毒效果监测及消毒知识的培训;疫点疫区终末消毒;病媒生物密度监测;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的规范处置;寄生虫病人群感染情况调查;人群规范药物驱虫等工作。
(十四)应急办:对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及灾后防疫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现场调查处理,指导基层落实控制措施;对疫情流行病学调查质量与控制效果进行评估.
(十五)检验科: 承担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送检样品(食品、水、餐具)的接收、登记、分发、备样,以及委托单、报告单、原始记录的档案管理及报告单的发放; 为用户出具准确、可靠、公正的数据;为疾病监测、防制和卫生监督提供科学依据,完成质量控制工作。
(十六)健康教育科:指导和组织开展与健康相关疾病及影响因素的防治和健康促进工作。
(十七)办证科:为社会人员提供驾驶员身体检查。
(十八)预防医学综合门诊:是公益性科室,由知名疾控专家坐诊,设有内科、小儿免疫专科、传染科、地方病科、中医科等,床位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