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农安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有序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改革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思想根基不断夯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干部职工依法治统意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农安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服务保障。
(二)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发力。持续落实统计法进党校,推动统计法纳入全县领导干部相关主体班次培训课程;落实“首课学法”制,在开展各项专业会议、专业培训时,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内容作为培训第一课,将统计法律规定和中央重要文件精神作为必讲内容;围绕统计法颁布41周年举办系列宣传活动,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12月法治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多次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不断丰富宣传形式,着力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三)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农安县统计局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有序完成2024年度双随机检查任务,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双公示”目录,动态调整单位权责清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检查全过程录音录像、及时保存执法检查记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四)法治基础工作扎实推进。建立本单位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台账,按期完成统计执法证换证工作,强化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统计执法人员培训管理,进一步规范统计法治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支持统计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市各类业务培训和省、市统计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切实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统计法治基础工作。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取得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看到,对照县委县政府和市统计局的工作要求,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方面,基层基础不牢固,依法统计后劲不足。基层统计机构和调查对象是坚持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的基础,但目前统计基层基础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制约了依法统计工作开展。部分乡镇、企业、村统计人员力量配置、素质能力等不能完全适应统计改革发展需要,人手少、报表多、任务重的问题普遍存在,基层统计人员往往身兼数职、疲于应付。另一方面,统计法治氛围有待进一步厚植。调查对象主动参与意识不强,社会动员作用发挥不够。要丰富视觉新颖、形式多样的宣传媒介方式,加强对普查调查、统计资料管理与发布、达规纳统等政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提升调查对象依法纳统的意识。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化理论学习,强化组织领导。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摆在首要位置,坚持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将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摆在突出位置,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纳入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将依法行政、学法纳入全年统计工作要点。带头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点推进2024年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持续推进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二)狠抓部署落实,推动法治建设。局主要领导履行推进全局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间相互协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普法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全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共同推动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普法责任制,将学法、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之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逐步形成法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深化法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对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学习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
(二)进一步落实《统计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职责,进一步强化同县委党校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解读纳入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必修内容。进一步强化统计员培训,把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各专业业务培训的必讲内容,做到学业务,必学《统计法》。进一步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更加关注统计、知晓统计法律法规、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动员行政编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强化执法程序和法规条文学习,着力提升考试通过率,进一步壮大统计执法队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统计局举办的执法技能培训,学习执法办案经验,在提升人员业务本领的同时,强调组织纪律,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纪律,做到依法行政。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