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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农安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和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司法行政中心工作,以统筹全面依法治县为抓手,以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农安为目的,扎实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执法监督和平安建设职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显著跃升。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述法评议会议,统筹推进法治农安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农安全面发展提供强力法治保障。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清理审查工作。组织筹备吉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在实践中的应用,2023年共判定文件98件,审核文件34件,其中规范性文件3件,重大行政决策10件,非规范性文件21件。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现行有效的党内和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份。其中保留26件,废止18件。三是加强乡镇街道赋权,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召开农安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并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县乡镇街道17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大幅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养和执法水平。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23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2件,其中治安类12件,交通类7件,乡镇政府类3件。从被复议的行政行为来看,主要集中在行政处罚。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负责人能够积极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败诉率7.7%,同比下降2.3个百分点;出庭率应诉率、司法建议办复率、生效裁决自动履行率均为100%;未出现信息公开类败诉案件。

  (二)法治营商环境水平显著跃升。一是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有效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明确组织、协调、指导全流程工作责任,全面审查计划录入情况,2023年,吉林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共审核事项409项,其中部门内计划数量239条,跨部门数量170条,涉企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运行。二是贯彻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首违不罚”机制。进一步明确自由裁量权基准,全面推行轻微免罚制度,编制“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在执法过程中对企业首次违法的容错执法行为,让市场主体实现自我纠错,切实避免“以免了之”,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合法合规经营意识,真正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良好社会效果,有效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显著跃升。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创新开展全民普法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年-2025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盯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二是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指导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选树工作,形成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4个,培育“法律明白人”1247人。全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农安大地蔚然成风。

  (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显著跃升。一是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全面推进平安农安建设。培育“人民调解员”,探索农安社会治理新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村(社区)治理、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实责任、严遴选、精培训、广实践举措,全共培育“人民调解员1229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046件,调解成功1021件,调解成功率达97.6%,“三治融合”基础全面夯实二是加强诉源治理,全面推进府院联动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在法院设立诉前调解室,接受法院指派案件,为当事人提供诉前调解,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年初以来,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106件,经司法确认103件,府院联动案件18件,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五)平安建设整体情况显著跃升。一是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贯彻实施“五五”监管体系,严把“五关”,加大监管力度,邀请吉林省新康监狱干警,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遵纪守法,严格服从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全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821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3272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549人,其中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10人、缓刑536人;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建档504人,未发生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接收委托调查评估案件427件,采信率100%。二是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定期召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联席会,加强与公安机关的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动社会化延伸工作深入有效开展,联合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县教育局等部门在开展“健康永相伴,青春不毒行”法治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和6.26禁毒宣传活动等,多渠道多角度开展禁毒宣传,提升了广大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

  (六)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显著跃升。一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推进幸福农安建设。连续3年将法律援助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先后设立农安县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农安县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农安县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弱势群体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全年,受理刑事案件136件,其中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2件,办结75件;受理民事案件39件,办结31件。认真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充分发挥值班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的作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全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807件。二是加强公证服务,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参与县政府拆违保全证据,国有土地出让、农安县低保、低收入家庭廉租房选房抽签、渔业资源保护项目现场监督、农安县一小时经济圈拆迁现场监督公证。始终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项,为特殊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对因病卧床、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监狱服刑当事人实行公证援助上门服务。为80岁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为低收入、低保、残疾人、下岗职工实行公证法律援助减免公证费达2万余元,上门服务达20余次。相继推出微信+公证,一窗受理,一站式集成服务。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实施公证“零障碍”工程,实践公证服务“多走一公里”。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在工作中能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好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把准政治方向,防范化解政治风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一岗双责,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但是,也清醒的认识到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司法行政人员编制还有待扩充。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法律赋予司法行政部门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但是,随着司法行政工作内涵外延的深化拓展,在增设法制科、依法治县办秘书科后,随之而来的人员不足、缺编严重等问题也逐渐凸显。

  (二)基层执法能力还有待加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重要执法部门执法流程不规范、行政执法质量不高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在执法资格、执法对象、执法权限、执法成效上还欠缺细致考量,执法能力及法律素养不足,导致执法工作进度缓慢,效率不高。

  (三)普法工作形式还有待丰富。在实际普法工作过程中,多数部门乡镇都是摘抄法律条文,内容单调,对群众的现实法律需求不够了解。宣传载体仍然以纸质材料和宣传牌(栏、墙)为主,通常采取摆摊咨询,发放宣传资料、以会代训等传统方式运用新媒体宣传相对滞后。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组织开展22次党组理论学习会、12次支委理论学习会、4次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会;紧密部署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及时研究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行政实际,坚持法治农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全面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深入实施“五五战略”,坚持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2024年重点抓好七项工作。

  (一)持续抓好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实施法治农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五年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建设督察,做好全省第三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进一步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抓统筹、强保障、重实效,提升全面依法治县水平。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推进“三定方案”修订工作,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落实“四个平台一张网”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加快营商环境法治化进程,一体化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打造法治政府的模范单位、示范窗口,全面助推我县法治建设取得新实效。

  (三)持续抓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继续落实国家禁毒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全面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持续推进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加大国家禁毒办互联网教育学习力度,达到平台学习完成任务100%。进一步指导各司法所戒毒工作站开展社区戒毒(康复)管控工作。加强人员管理,对女性人员由每月的尿检改为唾液检,在原要求半年一次的毛发检基础上,增加频次,改为三月一次,巩固好上年度零复吸的工作成果。完善外出请假制度,要继续加大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监管力度,严格把控请销假制度,坚决杜绝无假外出情况。要充分注重社会化延伸工作,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控,详细掌握其思想动态情况,科学处置,避免激化矛盾。坚持预防为主的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禁毒意识,使毒品的危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的格局,服务到位。

  (四)持续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严格做好审前调查评估,为各级公检法机关提供真实信息,为公正判决提供佐证。做好对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预防重新犯罪。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出境报备工作,预防矫正对象境外犯罪。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技能培训工作,扩大再就业范围,使其能够自食其力生产生活。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能够正常面对自身错误,并顺利回归社会。根据安置帮教对象不同的家庭背景、文化结构、心理特点等情况,积极和民政部门衔接,规范建立“一类一策”和“一人一策”个性化帮教方案,做好安置帮教对象困难救助和就业帮扶。

  (五)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工作。探索援调对接举措,坚持援调共济,以调为主,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优势,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更好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助力乡村振兴。将农村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作为重点关注的对象。将涉及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工伤事故赔偿、土地承包、抚养、赡养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权益保护案件优先办,重点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六)持续开展公证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落脚点,畅民意、诉民求、解民困。提升公证窗口、公证家事法律服务窗口效能,建立公证接待、咨询、解答、申请、受理等工作规范机制,推行窗口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最大限度减少公证办理过程中可能出重复证明、无谓证明、过度证明、实行“零接触”、“容缺受理”等办理模式。开启“公证+金融”赋能增效,推进金融法治化建设作用,为金融机构化解风险机制,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 ,高效实现债权,有关“事前预防纠纷,事后高效处理”的作用,切实解决金融机构追债难点。

  (七)持续抓好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为抓手,突出“三大赋能、九措并举”,进一步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按照基层司法所创建标准,全力推进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全力解决人员编制不足、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够等难题,再打造五星级司法所4个,实现能创尽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