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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2201388225XJ/2023-33891
分  类: 其他 ;  意见
发文机关: 农安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24日
标      题: 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农民联发〔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索引号: 1122012201388225XJ/2023-33891 分  类: 其他 ;  意见
发文机关: 农安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年10月24日
标  题: 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农民联发〔2022〕1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农安县民政局               中共农安县委组织部

 

 

 

农安县财政局                农安农业农村局

                           20221024


关于深化村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积极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需要坚持和发展城乡基层民主加强村务监督机制创新充分保障广大群众对村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民发〔202239号)文件精神,结合农安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聚焦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扩大群众有序参与深化村民自我监督实践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按照依法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村务公开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积极推动村务公开工作形成常态化开展规范化落实的新局面实现村务管理“阳光运行”全覆盖。

主要任务

完善村务公开事项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公布的事项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惠民利民便民的重大政策方针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村重大事项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决议情况民普遍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以及村财务管理情况等向群众公开具体公开事项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规范村务公开程序

务公开工作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进行由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1.征求意见。年初组织召开“三长”会议民小组长会议或通过设立征集意见箱民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就村务公开事项等广泛征求意见。

2.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村社区实际研究制定村务公开年度工作方案对公开内容时间方式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

3.讨论通过。方案形成后按照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审议流程逐步修改完善方案并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定。

4.公布实施。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民委员会要在会后两日内将方案向村民发布并明确村务公开期间受理村民投诉接受村民问询等事宜。

5.监督落实。务监督委员会要对村务公开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对群众反映的公开内容不实不全等问题要及时调查并督促村民委员会做出解释和答复回应群众诉求保证公开实效。

明确村务公开时间

1.社区基本情况民自治规章制度以及村民委员会任期目标和年度计划等要长期公开。

2.务一般性的常规业务可每季度公布一次公开时间应该在每个季度后的十日内实施。

3.涉及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历时较长的事项可以按事前事中事后分阶段及时公开。

4.涉及村财务支出集体收益的事项应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往来较多的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开一次。

5.涉及各级党政部门最新出台的惠民利民政策全体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以及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事项应该即时公开。

创新村务公开形式

务公开要坚持实用实效原则既要利用好传统手段又要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拓宽村务公开渠道。

1.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村(居)民委员会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设置固定公开栏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村务事项区域较大的村社区可以将固定公开栏向村民小组小区延伸。

2.通过“三长”微信群、民微信群公开村务事项有条件的通过村社区微信公众号公开。

3.依托县政务公开网站、乡镇(街道)微信公众号设置村务公开专栏的形式公开村务事项。

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跟踪问效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业务负责人要具体抓社区要明确工作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民政局将村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平安社区建设和乡村振兴民政考核指标并通过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对乡镇(街道)务公开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对不按要求开展村务公开的进行全县通报、限期整改落实。

(二)强化统筹指导。乡镇(街道)要加强工作统筹,指定专人负责村(居)务公开工作;要加大指导力度,使村(社区)具体工作人员熟悉掌握村务公开主要内容基本程序和方式方法等,并能够熟练应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系统”进行登记管理

(三)健全监督机制。乡镇(街道)要指导新设立的村社区严格按照集中换届选举程序依法依规组织村社区“两委”选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及时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构。要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四)注重总结提升。乡镇(街道)要指导推动村务公开实践创新开展帮助村社区加强工作总结和经验提炼注重挖掘典型线索加大典型培育力度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优秀工作案例固化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领带动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整体提升。对各乡镇(街道)推荐上报的典型经验,县民政局将及时推荐到省民政厅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宣传推广。

务公开工作情况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统一报送县民政局,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1.村务公开事项目录(暂行)

2.居务公开事项目录(暂行)

 


附件1

 

村务公开事项目录(暂行)

 

制度类

1.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2.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办事指南

3.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4.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制度

5.村级议事协商制度

6.村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7.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8.村级档案管理制度

9.其他相关制度情况。

事务类

1.村情简介以及村民委员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2.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人员组成工作分工情况

3.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成员辞职罢免职务终止补选等情况

4.涉及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及网格划分网格长相关信息等情况

5.村级民主协商的实施过程和成果采纳落实和结果反馈等情况

6.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事项和范围

7.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情况

8.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情况

9.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撤销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情况

10.村民会议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情况

11.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以及建设承包方案的实施情况

12.村庄搬迁撤并中村民原有住宅评估和补偿标准

13.村庄拆迁安置方案建设项目以及安置区工程质量监管情况

14.本村需要长期重点帮扶的人员及帮扶方案

15.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保障困境儿童保障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等情况

16.红白理事会建设移风易俗工作开展情况

17.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及本村防疫要求

18.有关“三农”方面的政策措施情况

19.本村办理的政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办理流程及领办和代办服务事项等情况

20.村民对村务公开事项质询或意见的答复和办理情况

21.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财务类

1.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2.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办公经费的使用情况

3.村“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的范围标准总额及使用管理情况

4.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和补贴标准

5.村民委员会任用或者解聘村财会人员情况

6.各级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7.支农资金使用农业补贴资金发放危房改造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8.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9.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土地租赁流转等情况

10.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11.土地征用面积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款分配管理等情况

12.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13.村集体资产运营处置及收益情况

14.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情况

1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16.依法预留的机动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发包情况

17.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村级财务监督情况

1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附件2

 

居务公开事项目录(暂行)

 

制度类

1.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

2.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办事指南

3.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4.民主评议居民委员会成员制度

5.社区议事协商制度

6.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7.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8.社区档案管理制度

9.其他相关制度情况。

事务类

1.社区简介以及居民委员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情况

2.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人员组成工作分工情况

3.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成员辞职罢免职务终止补选等情况

4.涉及社区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及网格划分网格长相关信息等情况

5.社区民主协商的实施过程和成果采纳落实和结果反馈等情况

6.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情况

7.居民会议或居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居民委员会成员情况

8.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撤销变更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情况

9.民会议撤销或者变更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情况

10.辖区内水暖等公共服务部门以及“三长”人员和片区民警相关信息情况

11.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涉及的居民原有住宅评估和补偿标准拆迁安置等情况

12.社区需要长期重点帮扶的人员及帮扶方案

13.社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以及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等情况

14.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及社区防疫要求

15.社区办理的政务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办理流程及领办和代办服务事项等情况

16.居民对居务公开事项质询或意见的答复和办理情况

17.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财务类

1.由财政资金支持或社会慈善资金支持落地在社区的各类公益创投公益采购项目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2.社会各界慰问社区的钱款管理和使用情况

3.社区收益及各项支出情况

4.居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情况

5.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农民联发〔2022〕11号关于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