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22013882081K/2023-28910 |
分 类: | 义务教育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农安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5日 |
标 题: | 农安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 农教字〔2023〕1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17日 |
索引号: | 11220122013882081K/2023-28910 | 分 类: | 义务教育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农安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5日 |
标 题: | 农安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农教字〔2023〕1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17日 |
农安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统筹做好我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深化“公民同招”改革,助推“双减”政策走深走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相关招生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入学权益,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主体。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辖区内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合理确定中小学校招生学区范围与招生计划,实行网上报名和免试入学。
(二)坚持部门联动。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联合公安、住建等部门共同做好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按学区招生、按计划招生政策,严禁中小学校私自招生。
(三)坚持公平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信息,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各方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四)坚持依法依规。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教育部“十个严禁”要求,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和相关纪律要求,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学区界定
县城学区:新增一中北校学区,“四至”为农安路以北、宝塔街以东、兴业路以南、东环城路以西。德彪小学、师范附小、四中3个学区与上述“四至”重叠部分划归一中北校学区。实验小学、红旗小学、育新小学、二实验小学、一中南校、三中、五中7个学区保持不变。城郊中心校(本部)划归县城管理。符合规定条件的部分县城周边小学或户籍的毕业生,可直接定位指定的县城初中学区。
农村学区:农村小学、初中学区保持不变。
四、招生计划
(一)公办初中。县城初中计划设置68个教学班、每班50人,其中一中28个班、三中16个班、四中10个班、五中14个班。农村初中自行制定招生计划,报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备案。
(二)公办小学。县城小学计划设置52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其中实验小学16个班、红旗12个班、德彪6个班、育新6个班、师范附小4个班、一中北校小学部2个班、二实验2个班、四中小学部2个班、城郊中心校(本部)2个班。农村小学自行制定招生计划,报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备案。
(三)民办学校。长春龙翔学校(九年一贯制),初中部计划设置4个教学班、每班50人,小学部无招生计划。博雅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初中部计划设置6个教学班、每班50人,小学部计划设置6个教学班、每班45人。
五、报名时间
(一)公办学校网上报名(5月27日-7月8日)
1.县城初中。县城小学、民办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组织报名,农村小学毕业生由当地初中(含分校)组织报名,域外小学毕业生由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组织报名。5月27日-31日,符合县城初中入学条件的农村小学、民办小学、县域外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6月12日-14日,实验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6月15日-17日,红旗小学、四中小学部、二实验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6月18日-20日,育新小学、德彪小学、师范附小、城郊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
2.县城小学。由招生学校组织报名。7月1日-4日,符合县城小学学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
3.农村初中(含分校)。由招生学校组织报名。7月5日-6日,东北、西北片区各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7月7日-8日,东南、西南片区各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
4.农村小学(含村小)。由招生学校组织报名。7月9日-10日,东北、西北片区各小学新生网上报名。7月11日-12日,东南、西南片区各小学新生网上报名。
新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农安县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县域内小学毕业生不需注册账号,可直接登录系统;县域外小学毕业生、小学一年级新生需注册账号。登录系统后,家长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佐证材料、完成报名登记。信息登记期间,可对已经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每名新生只能申报1所公办学校。网络端口关闭后,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未能按时完成报名的,到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登记信息,统筹安排入读到招生不足学校。
(二)民办学校现场报名(5月27日-5月31日)
民办学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教育局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组组织实施,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网上报名系统。
1.博雅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小学部新生于5月27日、28日到合隆中学现场报名。5月29日公示结果、发放通知书。
2.长春龙翔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新生于5月30日到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设在农安四中)现场报名。5月31日公示结果、发放通知书。
六、入学条件
小学: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具有县城学区内产权房照或符合其他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入读县城小学,具有农村学区内产权房照或符合其他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入读乡镇小学。
初中:已经完成小学阶段(6年制)义务教育,具有县城学区内产权房照或符合其他入学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入读县城初中,具有农村学区内产权房照或符合其他入学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入读乡镇初中。
七、招生办法
(一)县城学校
1.申请县城初中。包括:父母产权、祖辈产权、国家照顾政策、随迁子女、直选定位、抓阄派位等6类、25种情况。
(1)父母产权(含本人产权)。使用父母产权,学生必须与其第一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口,且符合以下5种情况之一。①不动产权证(房照)。第一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具有100%住宅产权。网上报名登记,上传“产权证、户口、出生医学证明”照片。②按揭和商品房备案产权。第一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按揭住房且拥有100%住宅产权。网上报名登记,上传“按揭或商品房备案合同、户口、出生医学证明、6种生活缴费票据”照片。③车库和商网产权。第一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具有100%车库和商网产权。网上报名登记,上传“产权证、户口、出生医学证明、6种生活缴费票据”照片。④无籍产权。依据政府名单,第一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无籍产权。网上报名登记,上传“户口、出生医学证明、原始购房票据、购房合同、6种生活缴费票据”照片。⑤回迁产权。因规划拆迁,其第一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回迁住房的。网上报名登记,上传“户口、出生医学证明、棚户区货币化补偿协议书(彩页)、商品房购房协议、分户报告、结算单”照片。(“生活缴费票据”包括:水费、电费、网费、取暖费、有线费、燃气费、物业费等至少6种、一年以上的缴费票据。)
(2)祖辈产权。祖辈产权包括“不动产权证、按揭和商品房备案产权、车库商网产权、无籍产权、回迁产权”5类。使用祖辈产权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前提条件,可按学区产权确定学位:一是2023年4月30日前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上;二是第一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为独生子女;三是第一法定监护人(父和母)在县城内无产权。网上报名登记,上传“户口、父(或母)独生子女证、对应的产权证件”照片。
(3)国家照顾政策。学生与第一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口,且符合以下7种情况之一的,可享受国家照顾政策,自主选择就读学校。①革命烈士遗孤,其父或母被政府授予烈士称号的;②因公殉职人员子女,其父或母因公牺牲;③驻防官兵子女,其父或母是驻扎在边海防的战士;④军功荣誉人员子女,其父或母是现役军人,并且荣立二等功以上荣誉的;⑤警界功勋人员子女,其父或母是公安民警,并且获二等功以上荣誉;⑥招商引资的法人代表子女,其第一法定监护人(父母)是招商引资法人且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⑦孤儿。新生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照片。其中,第①-⑤种情况上传“户口、出生医学证明、荣誉证书或文件”照片;第⑥种情况上传“户口、出生医学证明、立项书、执照”照片;第⑦种情况上传“户口、孤儿证”照片。
(4)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农村,与第一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口,父母进城务工且租房居住的,可定位到农安四中。网上报名登记,上传“户口、出生医学证明”照片。(随迁子女需经户口所在地初中核实,合格的直接定位农安四中,不合格的退回原学区入学)。
(5)直接定位。本项适用于县城周边指定学校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二实验小学或城郊中心校负责组织网上报名。①学籍在二实验小学且连续就读满3年的小学毕业生,可直选农安一中或农安五中。网上报名登记,上传“户口”照片。②学籍在城郊中心校(本部)且连续就读满3年的小学毕业生,可直选农安一中或农安五中。网上报名登记,上传“户口”照片。③学籍在城郊长安小学、群众小学的毕业生,可直选农安三中。网上报名登记。④学籍在榛柴前锋小学、兴后小学或城郊东五里小学、两家子小学、赵家沟小学的毕业生,可直选农安四中。网上报名登记。⑤户口在三宝朝阳村的毕业生,可直选农安三中。网上报名登记,上传“户口”照片。⑥户口在三宝小桥子村的毕业生,可直选农安五中。网上报名登记,上传“户口”照片。
(6)抓阄派位。县城小学毕业生或县城户口毕业生,但不符合1-5类入学条件的,可自愿申报县城初中空余学位抓阄派位。抓阄程序如下:新生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提前公示县城4所初中空余学位数量。邀请人大、政协、纪委领导和学校代表参会,全程监督抓阄过程。组织新生家长代表(由学校遴选),到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抓阄。
2.申请县城小学。包括:父母产权、祖辈产权、国家照顾政策、随迁子女、申请派位等5类、19种情况。
(1)父母产权(含本人产权)。与县城初中要求一致。
(2)祖辈产权。与县城初中要求一致。
(3)国家照顾政策。与县城初中要求一致。
(4)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户籍在农村,与第一法定监护人(父母)在同一户口,父母进城务工且租房居住的,可申请二实验小学或城郊中心校(本部)。网上报名登记,上传“户口、出生医学证明”照片。(随迁子女需经户口所在地中心小学核实,合格的直接定位,不合格的退回原学区入学。)
(5)申请派位。适龄儿童为县城户口且县城无产权的,可申请派位。网上报名登记,上传“户口、出生医学证明”照片。(对申请派位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依据县城小学空余学位情况,统一派位到招生不足学校。)
(二)农村学校
申请农村中小学的报名条件、报名流程,与县城中小学相同。农村中小学新生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照片,进行网上报名。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面向全县招生,新生自愿报名。申请民办学校的新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报名。申请民办学校小学部的,需携带“户口”原件复印件各1份。申请民办学校初中部的,需携带“户口”原件复印件各1份和“学籍基本信息表”原件(到毕业学校领取并加盖公章)。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到本校初中就读,由学校审核统一汇总上报局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予以优先录取,并录入网上招生报名系统。自愿申请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进行现场抓阄,招生计划录满后,则该校初中部不再面向社会招生;自愿申请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则全员录取,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不能入读公办初中,不能参加其他民办初中报名,不能参加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
民办学校新生现场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1.领取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家长在“新生报名处”领取报名材料。小学新生领取《家长诚信承诺书》《小学新生登记表》,初中新生领取《家长诚信承诺书》《初中新生登记表》。认真阅读承诺书内容,填写申报学校和学生基本信息,家长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即表示服从和遵守教育局招生工作安排。
2.登记报名信息。家长填写报名材料后,到“新生登记处”上交。小学新生上交《家长诚信承诺书》《小学新生登记表》和“户口”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家长);初中新生上交《家长诚信承诺书》《初中新生登记表》《学籍基本信息表》和“户口”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家长)。工作人员现场登记,小学新生按户口所在地登记、初中新生按毕业学校登记。
3.获取报名资格。按照规定,除民办学校所在地外,民办学校初中部在其他乡镇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地毕业生总数的3%,民办学校小学部在其他乡镇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地招生计划总数的5%。现场公示、核对招生比例。若招生比例符合规定,则新生自动获得报名资格。若相同生源地新生(初中新生指“同一毕业学校”,小学新生指“同一乡镇户口”)报名数超过规定比例,将组织超比例的相同生源地新生现场抓阄,确定报名资格。未获得报名资格的,可网上申报其他公办学校。抓阄过程全程录像存档。
4.新生报名汇总。确认相同生源地新生不超比例后,对报名数据进行汇总,比对实际报名数、招生计划数。若实际报名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进入公示阶段。若实际报名数大小招生计划数,则组织全体新生现场抓阄。
5.组织现场抓阄。抓阄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依据“登记顺序号”,组织家长依次抽取“抓阄顺序号”,第二轮依据“抓阄顺序号”,组织家长依次抓取民办学校入学资格。当场公布家长抓取结果。获得入学资格的现场录取。未获得入学资格的,可网上申报公办学校。抓阄过程全程录像存档。
6.现场公示结果。确认新生报名数,均符合民办学校“按比例招生、按计划招生”政策要求后,当场公布公示录取结果,现场打印和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家长领取通知书,现场缴纳入学费用。
7.缴纳入学费用。民办学校在报名现场设置“新生缴费处”。家长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新生缴费处”缴纳入学费用。家长缴费后,现场报名工作结束。秋季学期开学,新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和“缴费票据”入学。逾期未缴费的新生,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校学位。
8.新生录取建籍。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不能继续参加公办学校网上报名。开学后,由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组织民办学校,依据录取名册,统一为新生建立学籍档案。
八、资格审核
(一)县城学校
1.小学新生:由招生学校初审。
2.初中新生:县城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初审,农村小学毕业生由当地初中初审,民办、域外小学毕业生由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审核。
初审无误后,由初审单位导出报名数据,“一生一档”,名单汇总顺序与档案顺序保持一致,上报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教育局招生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逐一核查,合格的确认学位,不合格的由初审学校通知家长再次确认,仍不合格的由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二)农村学校
农村中小学联合派出所、产权所等部门对新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确认,合格的直接认定,不合格的退回原学区。
非本乡镇户口随迁子女,需经其户口所在地的中心中学或中心小学核实,合格的直接认定,不合格的退回原学区。
(三)民办学校
由教育局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组认定审核(详见招生办法)。
九、公开分班
1.组织分堆。按照学生性别和学生综合素质情况进行分堆,县城中小学由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进行电脑公开分堆,农村中小学由学校招生工作组进行电脑公开分堆。
2.配齐师资。由学校按照均衡、科学配置的原则,配齐配强班主任和科任。
3.现场分班。邀请人大、政协、纪委领导现场监督分班。
4.结果公示。对现场分班过程全程录像。分班结果,由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网上公示。
十、录取查询
8月17日后,家长可通过登录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指定网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或学籍号,查询新生报名录取情况。
十一、相关要求
1.健全领导机制。成立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高喜龙,副组长张永明,组员义务教育科、成职科全体;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农安四中),张永明兼办公室主任、刘胜伟兼副主任,义务教育科全体为成员,负责招生具体工作。成立教育局派驻招生办公室纪检组,由纪检科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成立教育局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组,由义教科、成职科共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收费行为。各中小学成立招生工作组,配合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组织网上报名,“一生一档”装档新生证件复印件。
2.强化政策落实。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为有效遏制择校热问题,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市教育局规定,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决定在学区入学政策的基础上,实行同一套住房产权小学“六年一户学位”、初中学校“三年一户学位”、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户学位”政策。以“三年一户学位”为例,一套房产三年内提供一户家庭子女学位,并非指三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而是以“户”为单位提供学位,同一户家庭的所有子女在符合“学区招生”政策情况下,都能在学区内入学。本政策不限制房产交易,只对房产学位进行锁定。即: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一套住房,其入学在读期间该房产学位锁定,只能由该户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入学,其他家庭无法使用被占用锁定的学位入学。
3.严密招生安排。教育局负责管理完善网络服务器升级工作,确保网速稳定和上传信息安全;各校必须严格遵照招生办法当中的时间安排和相关规定,不得提前和延后。对未完成网上报名的,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律派位到招生不足学校,由学校根据班级人数情况,分配到学生最少的班级。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设立中小学招生政策公开咨询电话4部,各学校需设立公开咨询电话1-3部。工作期间,专人值守接听、认真解答群众咨询,提供网上报名操作指导“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4.强化督查问责。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招生工作督查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83221773(纪检科),83226638(信访办公室)。各校对招生情况要张榜公布,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招生环境。同时,必须严格落实“十个严禁”要求:一是严禁跨乡镇、跨学区招生;二是严禁虚假招;三是严禁有偿招生;四是严禁计划外招生;五是严禁扩大班额;六是严禁对非适龄儿童和非毕业年级学生招生;七是严禁设立重点班;八是严禁招收未有教育局录取通知书的学生;九是严禁违规建籍;十是严禁违反“十公开”制度,确保招生工作阳光透明。
以上规定未尽事宜,由教育局党组议定后下发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与本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农安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