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农安县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整合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农府办发〔2020〕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现将《农安县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整合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床位、人数分类统计表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农安县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整合提升工作方案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87号)和《关于落实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三年(2018年—2020年提升计划的指导意见》(吉民发〔2018〕55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养老服务行业的保障能力和供给水平,拟对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进行整合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合提升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全县共有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2家,总床位1582张,入住老人522人,入住率33%,(其中三无人员23人、五保对象306人,低保对象150人,优抚对象3人。女性47人,管理人员75人,服务人员82人。)这22家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是各乡镇出资举办的为特困人员供养对象提供养老服务的公益性机构。经过近几年建设,我县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不论是基础设施还是管理水平,都有了较大提高,但是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有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房舍老化,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设施简陋,已经直接影响到入住五保老人的生命安全;2.有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负责人和服务管理人员年龄老化,专业素质差,事业心不强,部分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管理不善,曾发生过杀人、老人走失等恶性事件;3.有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入住率偏低,大部分床位闲置,特别是取暖费、人工费、设施维修费等费用投入很大,存在严重的资源浪费现象等等。这些问题在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上、老人生活条件改善上、安全生产管理上都与上级规定的服务标准严重不符。整合提升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势在必行、势在速行。
二、整合提升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
在满足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条件及收养特困供养人员的基础上,将全县公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整合提升成规模适度、功能完善、职能明确、运行机制健全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体系,达到省里规定的115条标准,使全县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具体任务为:
(一)明确职能定位。优先保障特困人员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的服务需求,发挥机构养老托底作用。
(二)形成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围绕养老服务标准化、信息化等方面形成特色,创新服务机构养老模式,发挥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保障带动作用。
(三)加强机构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行业标准、服务质量、收费价格的监督、评估和评审工作。
三、整合提升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安排
(一)基本原则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在全面详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意见,拟将全县22家公办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进行整合提升,整合提升后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由属地乡镇主管,被整合的乡镇协管。整合主要以硬件设施完备、居住环境良好、交通出行便利、服务质量较好为依据。
(二)服务中心设置
1.合隆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开安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并入)
2.三盛玉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永安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万顺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并入)
3.华家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前岗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并入)
4.新农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黄鱼圈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高家店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小城子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并入)
5.三岗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龙王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并入)
6.巴吉垒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伏龙泉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并入)
7.靠山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青山口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并入)
8.哈拉海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杨树林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转入济世养老院管理。
9. 保留农安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10. 保留烧锅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11. 保留万金塔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三)管理人员选派。对整合后的农村福利服务中心负责人(哈拉海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杨树林乡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除外),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条例,通过本人自荐、基层推荐、事涉乡镇党委共同考察任用等方式,选派5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政治素质好、管理能力强、有较强事业心、懂得电脑操作的人员到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任职;服务人员和其他人员由事涉乡镇党委聘用。设院长一名,副院长两名。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根据需要设定。
(四)固定资产管理。整合后闲置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归属地乡镇政府管理使用,不得转让出售,搞好维护,作为以后养老服务备用。被整合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所剩固定资产、设施设备等,由属地乡镇政府统一管理。负债由原乡镇政府负责处理。
(五)转移支付安排。入住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五保老人生活费用,由县财政局统一拨付到县民政局后,由县民政局据实统一拨付至整合后的乡镇。整合后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如出现老人增减情况,由所在乡镇政府及时向县民政局书面申请,县民政局实地核查后统一报送县财政局进行费用增减。原乡镇入住的精准扶贫户及低保户仍由原乡镇负责供养。
(六)生活居住标准。无论是保留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还是整合后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都要达到省里规定的115条标准。特别是保留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必须按照省里规定的标准,在原有基础上大幅度改造老人居住条件,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七)整合提升费用。参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建标184-2017),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都必须安装自动喷淋系统、烟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完善食品安全、用电安全、取暖安全等保护措施;改造老人居室等无障碍设施,如厕、洗澡、娱乐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等。所需资金约300万元,由县财政局拨付到县民政局,县民政局经过实地调查后,据实拨付到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四、整合提升的实施步骤和时限规定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5月至2020年6月)。搞好调研,征求乡镇意见,做好前期准备,制定方案,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讨论。
(二)整合实施阶段(2020年7月至 2020年9月)。对整合提升后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进行维修改造,安装各种服务设施,9月底前完成搬迁整合提升。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0月)。县里成立专项检查验收组,对整合提升后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逐个验收,形成验收报告,上报省市,迎接省市验收。
五、整合提升的保障措施和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整合提升组建区域性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领导小组,负责整合提升组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工作顺利实施。领导小组组员如下:
组 长:李兴涛 副县长、公安局长
副组长:程继平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张洪国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庆光 县民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养老福利科,负责日常整合提升工作,养老福利科科长修宝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高度重视。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整合提升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落实,特别是要抓好整合提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耐心细致做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居住老人的思想工作,教育引导这些人正确对待工作去留和搬迁工作,确保和谐稳定。决不能因为整合提升而降低老人的生活标准和服务水平。
(三)强化监管。各乡镇在整合提升前要持续抓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安全稳定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用电、用火、用气、用水以及饮食安全,严查细管,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绝不能因为整合提升而放松安全管理,哪个乡镇出现问题,县委县政府将严肃问责追责。
(四)搞好衔接。各乡镇在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搬迁过程中,要根据每名老人的身体状况安排适当的搬迁车辆,确保老人安全搬迁。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把老人护送到整合提升后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与整合提升后的乡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负责人搞好工作交接,做好登记造册。
(五)带好物品。整合提升到新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老人要携带好随身物品,包括床铺、被褥、衣帽、洗漱、碗筷等物品,确保老人到整合提升后的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能够正常生活,安心居住,欢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