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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2201388276X0/2015-0660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农安县政府
成文日期: 2015年05月14日
标      题: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安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农府办发〔2015〕11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12201388276X0/2015-0660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农安县政府 成文日期: 2015年05月14日
标      题: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安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农府办发〔2015〕11号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14日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农安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农安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五年五月四日

 

 

农安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保护我县农村公路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精神,针对春季超限超载车辆高发,公路冻胀春融抗压能力较差的实际,为降低和减轻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造成的损害,最大限度地延长公路使用年限,确保公路安全畅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超限超载车辆开展治理。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 按照“依法管理,程序化运作,公路管理部门为主体,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以保护公路基础设施,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为目的,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以保护公路设施,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对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进行集中治理,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区域划分和职责分工

(一)区域划分

县公路管理段负责城区道路,县乡道管理所负责乡村公路(农村)。

(二)职责分工

公路部门:

1、依法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检测认定(移动检测设备);

2、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处罚;

3、做好对超限超载车辆查处的统计上报工作;

4、负责治理超限超载的宣传报道工作。

公安、交警、城管部门:

维持治超工作现场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对超限超载车辆当事人暴力抗法、阻挠执法和扰乱执法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理。

各乡镇政府:

负责本乡镇行政区域内治超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交通、公安、交警等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辖区内治超工作。

三、治理时间和方式

(一)治理时间

从2015年5月5日开始至2015年10月25日结束,为期6个月。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阶段(5月5日至5月15日)。通过电视媒体、宣传车、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超限超载车辆和非法改装车辆驾驶员进行教育疏导,自觉纠正错误。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6日至9月16日)。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各乡镇政府、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局、公路管理段、乡道管理所等单位联合行动,集中打击违法车辆。对改装车辆坚持露头就打,强制纠正;强力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重点打击大件运输专用车辆违规从事普通货物运输。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9月 16日至10月25日)。各乡镇政府、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执法局、公路管理段、乡道管理所等单位,按照职责权限,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二)治理方式

按照县政府指定的检测站点和责任区域,实行固定检测和流动检测相结合。对特殊严重的超限超载车辆实施自行卸载。车辆停驶及自行卸载地点为政府指定的临时卸载场地。

(三)人员、车辆及补助标准

1、人员。各乡镇抽调2名以上专职治超人员,公安部门抽调2名治安警务人员,交警大队抽调4名交警配合治超工作。公路管理段成立两个治超中队;乡道管理所成立4个治超中队。

2、车辆。公路管理段安排2台执法车辆,乡道管理所安排4台执法车辆,交警大队安排2台执法车辆,作为治超专用车辆。

3、补助。对于执法工作人员给予每天50元的误餐和加班补助。

四、组织领导

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农安县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

组 长:副县长

副组长:李兴涛 公安局局长

成 员:沈天青 交通局局长

赵洪才 公安局政委

王洪武 监察局局长

韩大勇 执法局局长

王喜文 督查室主任

宋洪德 交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汤青石 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潘跃军 交通局公路科科长

韩如春 公路段段长

王柏春 乡道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局。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治超宣传。从5月5日起,县交通运输局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印发宣传单、宣传条幅等形式,广泛开展治超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运输业户、施工单位、驾驶人员等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危害性的高度认识,自觉抵制车辆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

(二)认真履行职责。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严格履行工作职责,顾全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树立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本次治超,实行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对于超限运输车辆初犯者给予警告不进行处罚,累犯者进行上限处罚。鉴于全国各地治超现状和超限超载车辆卸不了载的实际情况,对特殊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实施自行卸载,对轻微超限超载车辆进行警告、教育和适度处罚,不实施卸载。

(三)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一是在认定车辆违法事实的前提下治理;二是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处罚;三是在特殊严重超限超载车辆自行卸载和转运后通行;四是严格掌握落实鲜活农产品、油气、化学危险品等运输的特殊政策。

(四)严肃工作纪律。执法人员要廉洁自律,公正执法,坚持 “六不准”,即不准以权谋私,擅自放人情车;不准在处理违法车辆时互不配合,推卸责任;不准在治理中出现新的公路“三乱”;不准擅离职守,不服从统一调度指挥;不准向司机(或车主)吃、拿、卡、要;不准在检测超限超载车辆时,影响公路畅通。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调离执法岗位、停薪留职及至开除等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搞好协调配合。各乡镇政府、交通、公安、交警等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负起责任,迎难而上,努力做好治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