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农安县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农府办发[201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推动各地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更好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维护国土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按照国土资源部部署,根据省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明传电报《关于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卫片检查,督促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我县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检验我县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二、检查对象
2014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已下发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2014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安排
2015年3月,部署开展2014年度卫片检查工作。
4月30日前,县国土局完成图斑核查后,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报送卫片检查数据结果。
5月15日前,做好市国土局数据审核和现场抽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6月5日前,做好省国土厅卫片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方式和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韩明玉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于德斌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安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2014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开展卫片检查工作,积极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政策要求和工作程序等落到实处,共同完成好2014年度执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县国土局负责卫片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时通报情况,开展卫片数据审核工作,对通过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土地矿产违法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核实一宗,整改查处一宗。立案率、结案率都要达到100%。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一律不得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在查处工作过程中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做到“查处一案,处理一人、教育一片”。
内部各业务部门要按照分工协作、多方参与、各司其职、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卫片检查各项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安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要促进本辖区违法案件对人对事查处到位和整改落实工作,并承担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
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在整改落实工作中要积极配合,使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并承担因不积极配合导致未落实整改的责任。
(三)加强工作衔接,严格执行认定标准。
县国土局要结合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扎实开展土地卫片检查工作,确保两项工作成果有效衔接,要利用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数据,同步开展土地卫片检查工作。同时今年长春市为土地例行督查地区,在上报2014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结果前,相关数据必须经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审核同意,要做好和例行督察工作的衔接。土地卫片检查的新增建设用地及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按照全国土地卫片检查统一的政策标准认定和统计。
五、信息和成果上报
4月30日前,县国土局要将卫片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等统计汇总表报市国土局。卫片检查的各类具体数据成果,要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上报(军用土地除外)。表格具体样式以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为准,附表内容必须与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报部的最终数据汇总结果保持一致。
附件
农安县2014年度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明玉 农安县县长
副组长:于德斌 农安县副县长
成 员:段明利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袁成民 县监察局副局长
张晓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明旭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谭善良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 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彦明 县建设局副局长
朱延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农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农安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沈国文担任。
具体联系人:
县国土局法规监察科:周华山
联系电话:83215008
传 真:8321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