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实施方案
农府发[2014]20号
为全面推进农安县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吉林省动物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技术规范》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免疫无口蹄疫建设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的必要性
(一)建设无疫区是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保障。畜产品作为农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肉案子”和餐桌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源头之一。通过建设无疫区,能够有效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向集约化、标准化、产业化转变,提升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从源头上夯实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基础。
(二)建设无疫区是培育放大农安优质畜产品品牌效应的重要手段。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重在品牌。在全县建成无疫区,本身就是体现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大、最响品牌。还可以提升品牌含金量,放大品牌效应,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三)建设无疫区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当前人畜共患传染病呈现日益上升趋势,已经成为影响公共卫生安全的突出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建设无疫区,可以有效整合各类防控资源,健全完善动物疫病防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切实增强人畜共患病免疫、监测、检疫监管和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能力,有效控制净化重要人畜共患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建设原则与时间
(一)建设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各级政府按辖区负总责,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政府、部门以及企业、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同一致的建设机制。
2、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坚持县统一规划、同步启动、整体推进。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划设定的无疫区控制动物疫病种类、区域范围及类型、建设标准和时限建设。
3、突出重点,分级投入。整合各类资源,突出重点项目、重点环节、重点措施,推进无疫区建设。本着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本级政府负责本级建设项目。
(二)建设时间
两年完成无疫区建设任务,三年完成建设目标。即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全县全面启动无疫区建设,系统开展各项建设工作。2016年6月至年末,完成市、县及省级自我评估、整改和申报评估等准备工作,力争尽快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三、建设主要内容和建设时限
(一)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
1、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按照政府投资政策扶持、保险联动,业务部门建设和管理的模式,由畜牧部门牵头建设年处理规模为1800吨(按每头20公斤计算,折合猪9万头)的无害化处理场1座。拟采用丹麦进口无害化处理设备,对全县病死动物进行集中化制处理。建设时限为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
2、乡镇病死畜禽收集点。根据全县畜牧业发展情况,在全县建立15个左右的病死动物收集点,收集点要配备冷藏设备,集中收集辖区内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利用无害化处理封闭运输车把各乡镇收集点的病死动物,集中运到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各乡镇要统一规划,科学选址,全力配合。建设时限为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
3、企业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从事动物养殖、屠宰加工、运输储藏等单位和个人应配备与其养殖、生产、屠宰、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冷藏设备。建设时限为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
4、无害化处理管理机制。落实养殖场(户)屠宰场(厂、点)运输经营者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责任。建立病死动物收集体系,完善无害化处理补助制度,妥善解决病死动物污染环境问题,从源头上遏制病死动物流向市场。
(二)防疫监测主要任务
按照“免疫实现无疫、监测证明无疫、监管保障无疫、应急恢复无疫”的总体要求,重点建设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体系、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动物卫生监督监管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
1、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体系
(1)疫苗冷链体系。推进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并配备与疫苗需求量相匹配的冷库及冷藏运输车,乡镇配备足量的冰箱、冰柜、冷藏包,保证疫苗运输、保管和使用全程无缝对接。建设时限为2014年底完成。
(2)强制免疫制度。推行乡镇政府领导,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村级防疫员、乡村兽医、企业从业兽医为技术依托的强制免疫模式,实行春秋集中免疫、月度补免和常年补针相结合的长效免疫机制,确保应免动物免疫率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
(3)防疫档案管理。健全完善养殖档案、免疫档案、疫苗领用和发放记录、消毒记录、免疫效果评价档案、人员培训管理考核档案,做到各项记录档案上下衔接、规范统一和可追溯。
2、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体系
(1)兽医实验室能力。县兽医实验室2015年前通过兽医实验室考核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可,其场所面积、设施设备、技术力量、经费保障和生物安全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建设时限为2014年底完成。
(2)监测预警网络及能力。以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为基础,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为依托,以专业合作社及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等为辅助,形成覆盖全县的动物疫情监测预警网络;完善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将县级动物疫情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配备动物疫病监测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专用车辆;定期开展常规监测、集中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3)县、乡两级站网络信息化建设。县、乡两级站需要配备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实行防疫信息网络化管理。
3、应急管理体系
(1)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制定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标准和名录,配备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交通、通讯和疫情处置装备,储备相应防疫物资。
(2)应急指挥机制。加强县级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机构,成立由县政府领导直接指挥,财政局、畜牧局、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安监局、民政局、环保局参加的应急指挥组织。确保应急指挥系统有效运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建立应急预备队,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
(3)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及时准确开展疫情报告和管理。完善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分级核查举报疫情,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记录归档及时、规范。
(三)建立健全动物卫生检疫监管监督执法体系
1、检疫申报点
第一,加速产地检疫申报点建设。根据方案要求,我县必须要建设44处产地检疫申报点,其中22处依托乡镇畜牧站现有房屋建设,另外22处则需新建。建设内容包括:独立的检疫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内要设有公示板。公示内容包括工作人员信息、工作范围、检疫对象、申报程序、检疫工作依据、收费标准、报检电话、工作时间等。申报点要具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如电脑、票证打印机、办公桌、椅、电话机等。墙面要张贴《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工作制度等。建设时限为2015年底。
第二,加强人员培训及培训设施建设。根据无疫区建设要求和检疫工作需要,要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经常性的开展培训活动。
第三,推进检疫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根据方案要求,要配备动物检疫快速检测车一辆,动监E通移动终端机38部,以先进装备设施保障检疫工作及时准确、方便快捷,排除隐患漏洞。使检疫工作状况随时上传下达,从而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检疫监管水平。
第四,建设标准化档案管理机制。随着可追溯体系建设迫切需要,执法过程当中的痕迹化管理已经是不可缺少重要内容。为迎接2016年的无疫区建设国家验收。必须从现在起作好各种检疫记录、制度规划、年度工作按排、工作总结等,按标准及时装订归档。
2、监督执法工作
第一,检疫监督执法设备。配备检疫监督执法车和快速检测车各一台;配备执法办案、现场快速检测、调查取证工具和培训等相关设备;官方兽医全部配备并熟练使用“动监E通”移动终端,需配置动监E通40部。以此切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和检疫监督执法能力。
第二,监管信息化。升级完善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检疫)信息管理系统,配齐相关设施设备,实现检疫监管、监督执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证章标志管理、信息报送等环节监督信息的电子化管理、实时查询、有效监管和可追溯。同时建设养殖、屠宰等重点环节实时视频监控平台。
第三,工作记录规范化、痕迹化管理。规范产地、屠宰、种畜禽调运等检疫工作记录,完善“四类场所”(规模养殖场、屠宰场、隔离场、无害化处理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档案,实现检疫监督、执法办案、“四类场所”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证章标志管理、信息报送、监督检查及会议培训等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记录痕迹化管理。建立专门档案室(柜),实行专人管理,定期调度、更新、汇总、分析。
3、兽药监管工作。建立兽药生产、经营动态监管制度,实施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高兽药残留检测能力配置动监E通4部。定期开展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和畜产品兽药残留检测。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政府成立免疫无口蹄疫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为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畜牧局的主要领导,负责全县无疫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县发展改革委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无疫区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基建资金落实;县财政负责防控等相关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县国土资源局好无疫区建设用地的审批工作;县环保局负责动物隔离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等土建工程环评工作;县交通局依据公路法负责在公路上设立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警示牌的审批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易感野生动物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县工商局负责养殖加工企业、畜牧合作经济组织准入管理工作和畜禽农贸市场监管工作;县畜牧局负责全县技术方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开展监测、监管工作,以及建设评估的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办公室负责对无疫区建设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综合汇总和情况反馈,并定期将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和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落实本乡镇、本部门无疫区建设任务和工作措施。
(二)机制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无疫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逐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明确责任,落实建设任务,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完整高效的行政推动机制和工作责任体系。要将无疫区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设定明确指标,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和督导考核机制,分阶段、分年度进行检查考核、督导和总结。切实抓好基础性工作的规范和管理,将涉及无疫区建设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的工作事项逐一进行统一规范,形成上下一致的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
(三)县政府统筹安排防治资源,加大政策保障政策,建立稳定、持续的建设资金投入机制。要将运行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无疫区建设的支持力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负责本级项目建设的原则,配齐动物疫病免疫、监测、检疫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执法装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储备物资等,按时按标准完成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体系、动物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动物卫生监督监管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四)技术保障。县成立无疫区建设评估技术专家组,负责根据国家评估认可标准和规范等制定本级的相关标准、规范、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开展无疫区宣传、检查、指导和培训,对无疫区建设评估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加强和完善无疫区软件建设,研究建立起科学、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标准和办法,健全完善动物免疫、监测、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兽药残留控制、应急处置等各种技术措施的保存记录制度和业务信息资料,实行工作记录、工作过程和工作数据的痕迹化管理、档案化保存。加强兽医队伍建设,按照国家建设规范要求,在兽医实验室、乡镇畜牧兽医站、检疫申报点、监督执法机构等关键环节,配齐配全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国家有关部门、建设评估专家组和兽医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采取专家授课、考察学习、专题培训、编印教材等方式,系统加强对全县所有从事无疫区建设、维护和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建立适应无疫区建设和管理需要的工作机构和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