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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12201388276X0/2013-5131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农安县政府
成文日期: 2013年07月23日
标      题: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安县“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农府办发[2013]27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7月23日
索  引 号: 1122012201388276X0/2013-5131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农安县政府 成文日期: 2013年07月23日
标      题: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安县“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农府办发[2013]27号 发布日期: 2013年07月23日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安县“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农府办发[2013]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农安县“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表:1、食品安全办和监管执法装备基本配备标准

  2、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队伍装备基本配备标准

  3、食品安全重点建设项目

二○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农安县“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体系建设规划

  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政府搞好公共服务和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十二五”期间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划(2011-2015年)》、《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吉林省“十二五”期间食品安全体系建设规划》、《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2013]20号)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制定本规划。规划的期限为2012年至2015年。

  一、食品安全现状

  (一)建设成效。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对食品安全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特别是2011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食品安全提出明确要求,做出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县政府分管领导经常过问、指导食品安全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县食品安全办和各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并持续向好。

  (二)面临的发展环境。从机遇看,“十二五”时期是加快实现农安县全面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保障要求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受到全社会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广大消费者维权和参与监督意识明显增强,这为强化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给予了特殊的重视,在机构队伍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这为强化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注入了强大的动力。经过长期努力,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这为强化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从挑战看,受国际、国内大环境影响,“十二五”时期全县食品安全仍然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业、食品产业的发展水平和素质总体不高。我县是全国的农业大县和畜牧业大县,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绝大多数是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生产加工企业准入门槛较低,生产条件简陋、生产工艺落后,对有效监管是一个很大挑战。二是生产经营管理条件差。一些企业在安全技术、装备、检测等方面投入少、条件差,在执行国家制度、标准等方面不到位,生产经营管理不够规范。三是监管能力跟不上需要。现有的监管能力相对薄弱,尤其是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少、素质有待提高;同时现有的食品安全技术手段和装备条件相对落后,有些部门和乡镇还缺乏应有的检测设备,难以满足现实监管需要。四是诚信环境亟待改善。食品行业的市场约束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尚不健全,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讲诚信、道德缺失,违法犯罪手段花样百出,甚至形成了生产销售链条,出现网络化、组织化倾向,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屡打不绝。

  “十二五”时期,全县食品安全挑战和机遇并存。因此,必须勇于面对现实,审时度势,变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抓住机遇,不断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创造出新的更大的工作业绩。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食以安为先的理念,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措施,严格准入、严格监管、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厉打击、严厉问责,出重拳、施重典,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全程监管的能力,积极争创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统筹不同区域、不同环节、不同层级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合理布局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地区监管能力建设,加大对监测、检验等能力建设的投入力度。

  2.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有效整合存量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促进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信息、监测、检验、科技、宣教等方面的资源共享,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整体能力。科学配置增量监管资源,坚持节约高效,避免重复建设,重点做好监管队伍标准化装备、食品安全信息平台、食品安全标准、监测评估和检验能力、重点食品追溯系统、应急处置能力、重点科技项目、培训能力、科普宣传能力、基层食品安全监督试点等项目建设。

  3.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合理确定建设任务。各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规划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周密计划,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实施和重点项目建设。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做好政府部门承担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同时,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行业企业、新闻媒体、教育机构、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

  (三)建设目标。“十二五”期间,建立风险管控为基础,预防为主、全程覆盖、责任明晰、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等技术支撑能力明显提高,监测点由目前的0个扩大到5个,基本建立起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防御体系。检验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检验技术支撑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宗食品抽样检测率达到95%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大米、小麦粉、食用油、蔬菜、猪肉、豆制品等重点食品的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5.5%以上,不合格食品全部予以下架并退出市场。农产品产地环境进一步改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技术装备和部门间分工协作得以强化,县级监管队伍全面完成装备配备的标准化建设,监管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体系基本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三、总体布局与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着力建成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监测评估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过程控制体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综合协调体系、科技支撑体系、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宣教培训体系十大体系。

  (一)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按照科学严谨的原则,进一步加快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做好农业生产操作技术规程、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方法等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对接,逐步建立既满足农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生产、加工、储存、包装、运输和流通等各个环节需要又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加快食品卫生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在国家尚无标准情况下,组织制定或验证各类地方食品安全基础标准、食品添加剂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农药和兽药残留标准、致病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和重点产品标准等制修订工作,并开展相关跟踪评价。鼓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制定和使用高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组织进行食品生产,依法加强和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申报备案工作。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建立技术标准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共享。

  (二)监测评估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食品风险监测工作机制。按照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统一风险监测管理体系和工作程序,统一规范监测数据的报送、收集、分析和发布。对食源性疾病以及食品中的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等进行统一的、有计划的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和样本量,使风险监测逐步从县城延伸到农村,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实现食品风险监测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共享。推动监测与监管的联动衔接,将监督抽检数据纳入监测数据统一分析,实现监测结果向监督执法环节及时反馈,促进监测结果与监督执法的有机结合。

  科学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系统开展总膳食调查,逐步提高食品安全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以及风险特征描述的整体能力,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在综合分析研判监管执法、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交流等信息基础上,分层次、多渠道地开展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

  (三)检验检测体系。有效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县食品安全办统筹全县食品检验资源,制订和实施资源整合方案,通过探索机制性整合、实体性整合,统一利用人员设备,统一计划安排检验任务,统一扎口管理检验经费,共享检验信息,提高检验效率和整体能力,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县级食品检验机构能力和装备配备标准,加强仪器设备装备,提高检验能力,使其具备相应级别检验机构的能力要求,满足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等工作的需求。具备对常见理化指标、部分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快检能力,具备对常见食品微生物的实验室检验能力及现场定性速测能力。

  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保障力度,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根据风险监测结果、重要食品安全隐患、举报投诉线索等,确定监督抽检重点,加大对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食品和原粮、米、面、油、蔬菜、肉、奶、蛋、水产品等大宗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食品安全办应加强对监督抽检的综合协调,强化地域间、部门间沟通配合,制定统一年度监督抽检计划,构建食品检验信息网络,建立抽检结果通报制和抽检信息共享制,尽量避免重复抽检。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快速检测设备的配备和应用,推广在快检筛查基础上的监督抽检,提高抽检针对性和效率。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站36个,大型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都要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配全快速检测设备,保障试剂耗材等费用,确保快检设备有效利用。

  (四)过程控制体系。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控制。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管理,继续推进全县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调查和评价,加快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分工作,实施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分级管理。引导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强化农业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实施良好农业规范,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杜绝种植环节禁用农药和养殖环节禁用兽药及“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的使用,严格监控高毒农药的使用,争做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使全县优势农产品主产区规模以上生产主体基本实现标准化,大幅度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面积,增加“三品一标”产品总量规模。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控制。推行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和食品防护计划;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依法查处生产加工假冒伪劣等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防问题食品流入市场。完善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召回和处理过程的监督。严格生猪定点屠宰准入,对定点屠宰企业关键生产环节开展实时监控,促进屠宰企业规范化生产;加强对牛、羊、禽类及人工养殖野生动物屠宰的监管。

  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控制。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和清真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强化对食品摊贩和现场制售经营者等重点对象的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快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户、小食杂店的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销售“三无”、假冒伪劣及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食品行为。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检力度,严把质量准入关。建立和完善高风险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前申报备案制度,实现监管关口前移。

  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控制。积极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强化加工制作的过程控制要求;在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餐厨废弃物规范化处理。制定各环节监督检查操作规范,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作为餐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政府实施过程监管的主要内容,细化监督检查要求。加大对机关、学校、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点餐饮和农村宴席的整治和监管,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管理。

  (五)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加快建立统一的食品可追溯制度,保证追溯链条的完整性和兼容性。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进出口等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记录,加强各环节的衔接,确保食品安全质量可追溯。以食用油、蔬菜和肉类等为重点追溯对象,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平台,形成互联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工作网络。在生产环节,积极引导生鲜农产品重点产区及“三品一标”标准化示范区,严格实行农产品标识产地准出制度,推进生产档案信息化管理。在流通环节,强化农产品标识准入管理,推进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电子化。以统一追溯技术标准为手段,加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实现各环节追溯信息互通共享,打造从种养殖源头到消费终端的全过程追溯体系。“十二五”期间,初步在所有生鲜农产品重点产区及标准化示范区推行标识准出和信息化管理,建成食用油、肉类和蔬菜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同时应用互联网和物联网技术,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原料乳粉、酒类、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电子追溯体系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远距离监控,零距离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六)应急管理体系。突出预防为主,完善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都要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部门职责变化等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按照预案的要求,明确应急处理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和相关机构职责,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管理、监测预警、专家评估、调查处理、新闻宣传等工作制度。主动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分析评价食品安全情况。

  加强技术支撑和保障,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建立覆盖县、乡镇、村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体系,及时汇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检验检测和食源性疾病等信息。提高食品安全事故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健全专家队伍,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分析和风险评估能力。增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讯、车辆、药品等硬件投入,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备、设施和物资的储备与调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产品抽样及检验等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开展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各级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都要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食品安全危机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组建相对稳定、专业的食品安全应急救援队伍,编制详细的应急处理操作手册,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在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中的责任和操作程序,及时有效并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物中毒事件。

  (七)综合协调体系。按照“职能清晰、主辅分明、条块衔接、体系完整”的原则,加快建立完善统一协调和分工负责相结合、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相依托、监管执法和技术支撑相配合、科学预防和打击惩处相衔接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完善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地区间协调配合,确保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相互衔接,促进监管效率的提高,食品安全办要针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常性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和集中整治工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协同应急、事故查处等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网络,畅通食品安全监督举报渠道,设立食品安全监督举报中心,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受理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职责内容,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设立专职综合性岗位具体负责,切实履行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和协助执法等工作职责。建立食品安全办、监管部门与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及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机制。在村(社区)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等群众性队伍。县级食品安全办和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村(社区)食品安全专兼职队伍的培训、指导和有效使用,建立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填补基层监管空白。

  (八)科技支撑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科技研发水平,为食品安全的科学监管提供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撑。

  (九)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意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细化并落实主体责任。依托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和身份证信息,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细化完善档案记录信息,逐步实现信用档案动态更新和电子化,实现全县联网征信。

  (十)宣教培训体系。加大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宣传普及力度。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等相关文件要求,会同宣传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努力形成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配合、新闻单位积极参与、全社会共同行动的食品安全新闻宣传普及氛围。一方面积极开展以公益性为主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另一方面深入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五进”活动。通过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在与群众近距离接触中,将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问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正确的消费理念等内容进行生动有效的宣传,达到深入人心的宣传效果。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力度。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要求,加强各监管部门负责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科学知识、监管专业技术、舆情应对能力的培训。成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中心,满足基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需要。

  鼓励和支持社会监督。加强信息公开和解疑释惑,促进媒体科学、准确、客观地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报道,更好地开展舆论监督。认真核实、查处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对发现重大线索的新闻媒体给予奖励和表彰;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不实炒作。深入实施《农安县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逐步推动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建立食品安全投诉的快速受理、高效处置机制。

  四、重点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在全面构建食品安全“十大体系”基础上,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建设一批涉及全局而部门和乡镇难以独立解决的重点项目。

  (一)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项目。统筹不同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科学配置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全县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提供理论指导、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1.县食品安全举报中心工程。目前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出现食品质量问题,大多数人无法准确判断应当向哪个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和消费者维权,部门之间也容易推诿。畅通食品安全监督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有必要统一举报电话,设立县食品安全举报中心,负责办理有关食品安全问题举报、分流督办、汇总反馈和协调指导各地食品安全举报中心开展工作等。

  2.县食品安全宣教中心工程。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要求,在2015年底前全县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提高到80%以上;中小学校按规定开展好健康教育课程,中小学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提高到85%以上。完成国家既定目标,满足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积极筹建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等。

  3.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风险评估中心工程。掌握食品污染情况,发现食品中的潜在危险,做到预防在先,积极筹建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风险评估中心,负责分析评估全县食品安全形势, 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热点问题食品提出风险管理建议,适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预警或消费提示等。

  (二)食品安全装备标准化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即将出台特种用车配备标准和吉林省特种用车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按照“填平补齐、适用适宜”的原则,强化食品安全办和监管队伍装备的标准化配备,增强各环节、各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特别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快检设备配备,为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日常监管提供必需的装备。

  (三)县级食品安全综合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灾区,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载体、新机制已迫在眉睫。为促进乡镇政府重视食品安全,调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的积极性,按照“以奖代补、典型引路、梯次推进、整体突破”的工作思路,以食品安全乡镇为工作载体,通过严格的考核指标体系,每年评选出一批县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设立农村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县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进行扶持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乡镇村食品安全硬件配套建设、扶持乡镇食品加工生产园区和食品产业孵化园建设、农民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农村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农村食品安全有功人员嘉奖及补助等,实现农村食品安全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工程建设项目。加快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优先制定具有我县地域特点、食用特点的特色食品地方标准。做好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坚持逐个标准、逐个原料、逐个指标严格审定,提高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审查门槛。加强标准宣贯推广及跟踪评价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专家队伍和工作队伍建设,开展标准跟踪评价,广泛收集标准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掌握标准的实施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供组织保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食品安全监管与各项民生保障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要建立责权明晰的责任体系,对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进行分解落实,并根据实际将规划内容纳入各年度工作计划,有步骤地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全面如期落实。

  (二)加大政府财政扶持,提供资金保障。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之上,紧紧抓住政府投资向民生领域倾斜的政策机遇,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建立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财政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统筹安排并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高效合规使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构建专业型监管人才战略体系。优化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注重加强政治业务建设,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社会监督。

  (四)完善评估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加强监督检查、中期考核和效果评估,确保各项规划建设任务落实到位。强化食品安全综合考核评价,把食品安全工作实绩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将规划任务列为对各乡镇、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分值比重。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进展和社会需求的新变化,科学、动态地调整规划,高质量地完成规划各项任务。

  附表1:

食品安全办和监管执法装备基本配备标准

序号

  类 别

  标准

  备 注

  

  快检装备

  县级机构

 

  (一)

  食品安全检测专用车

  1辆

  现场快速检测车主要用于食品安全办和监管部门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车上配有采样箱、车载冰箱等样品采集、储存设备;根据需要,配备检测设备。同级财政要保障相关费用,确保现场采样检测车的有效运转。

  (二)

  便携式快速检测箱

  1套/2人

  便携式快速检测设备主要用于一线监管人员开展现场快检筛查。各部门根据监管需要确定检测箱的配置。同级财政要保障试剂等耗材费用,确保快检设备有效运转。

  二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业务专用车

  1辆/5人

  专用车用于解决食品安全办监督检查和监管部门监管执法的交通问题。根据当地经济和地理条件确定车型。

  同级财政要保障监管车辆的日常运维费用,确保车辆有效运行。

  

  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设备

 

  (一)

  现场快速执法设备

  1套/2人

  包括执法信息系统终端(PDA)、CA数字身份认证终端和便携式激光打印机。无线上网设备。

  (二)

  笔记本电脑

  1台/2人

 

  (三)

  摄像机

  1台/2人

 

  (四)

  照相机

  1台/2人

 

  (五)

  录音设备

  1台/2人

 

  注:食品安全检测专用车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业务专用车属于特殊用车范围,现配备标准为暂定标准,待国家和吉林省特种用车标准出台后,再进行相应调整。

  附表2: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业队伍装备基本配备标准

序号

  类 别

  标准

  备 注

 

  快检装备

  县级机构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用车

  2辆

  配备在食品安全办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用于在处置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时,现场迅速开展样品采集、保存、处理;对食物中毒原因进行快速筛查;数据信息处理、传递。配备样品采集储存设备、化学和微生物检测筛查设备、信息处理设备。同级财政要保障相关费用,确保应急处置专用车的有效运转。

  

  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快速筛查箱

  1套

  配备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用于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置,并对事故原因进行快速筛查。同级财政要保障试剂等耗材费用,确保设备有效运转。

  

  现场快速执法设备

  1套

  配备在食品安全办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用于事故现场记录及信息传输。包括执法信息系统终端(PDA)、CA数字身份认证终端和便携式激光打印机、照相机、录像机、无线上网设备等。

  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用车属于特殊用车范围,现配备标准为暂定标准,待国家和吉林省特种用车标准出台后,再作相应调整。

  附表3

食品安全重点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起止年限

  实施进度

  经费预算

  合计

  重点项目一

  食品安全保障中心建设项目

  统筹不同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科学配置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为全县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提供理论指导,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设立县食品安全保障中心(县食品安全举报中心、县食品安全宣教中心、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中心)。到“十二五”末,建设成为基础设施配套、人才结构合理、技术储备充分、具有科学公信力的食品安全权威技术支持机构和人才培养保障机构。

  2012—2015

 

  根据实际需要预算

 

  附表4

食品安全重点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起止年限

  实施进度

  经费预算

  合计

  重点项目二

  食品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该项目是一个分布式的应用平台网络,由1个县级平台、28个部门平台和22个乡镇级平台组成,纵向每级节点与同级节点(食安委成员单位)建立横向联系网络。

  2013—2014

  (1)2013年初步建立县级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搭建食品安全基础数据库,研究开发食品安全公众服务系统食品安全诚信体系、电子政务管理体系(OA系统)。

  (2)2014年在第一阶段建设的基础上,扩充和完善县、部门、乡镇三级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建设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体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于指挥体系。

  (3)2014年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继续完善和食品安全统计信息和决策体系,全面实施县级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初步建成全县互通共享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

  根据实际需要预算

 

  附表5

食品安全重点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起止年限

  实施进度

  经费预算

  合计

  重点项目三

  县级食品安全综合示范乡镇建设项目

  为促进乡镇政府重视食品安全,调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的积极性,按照“以奖代补、典型引路、梯次推进、整体突破”的工作思路,以食品安全乡镇为工作载体,通过严格的考核指标体系,每年评选出一批县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设立农村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县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进行扶持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乡镇村食品加工生产园区和食品产业孵化园建设、农民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农村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农村食品安全有功人员嘉奖及补助等,最终实现农村食品安全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

  2012—2015

  (1)2012年选择4个基础条件较好、领导重视程度较高、工作业绩出色、具有代表性的乡镇进行试点。

  (2)2013年选择6个乡镇进行推广。

  2014年增加6个乡镇。

  (3)2015年实现全覆盖。

  (1)为调动乡镇街食品安全工作积极性,设立扶持奖励资金,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基层进行投入。主要是改善和加强监测站(室)能力建设,包括试剂、耗材、电脑、执法装备等投入,经费预算为100万。

  (2)软件投入:乡村、街道、社区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开发系统软件、媒体宣传、制作宣传图板等预算为100万。

  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