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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12201388276X0/2012-10314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农安县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年06月06日 |
标 题: |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农府办发[2012]14号 |
发布日期: | 2012年06月06日 |
索 引 号: | 1122012201388276X0/2012-10314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农安县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2年06月06日 |
标 题: |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农府办发[2012]14号 | 发布日期: | 2012年06月06日 |
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
农府办发[201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自然灾害防控专项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生产安全专项推进方案
根据《农安县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抓好生产安全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为主线,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建设年”、“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年”活动,以突出预防为主、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监管,加强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进一步控制事故总量,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措施
(一)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建设:组织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标准化达标活动,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企业的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二)建筑工程安全建设: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突出抓好建筑行业起重机械、脚手架、坍塌专项治理和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对拆除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未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擅自施工、无证上岗、野蛮施工、使用不合格安全用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暖房子改造建设管理,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安全。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建设:实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抓好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重点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自动化改造,年内完成全县全部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级以上标准化达标工作,提升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业企业安全建设:推进机械、建材、轻工、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规模以上企业自评率达到90%。认真抓好直管企业安全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推动人群密集场所和公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县工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电力企业安全建设:以“提素质、抓执行、建机制、控风险”为主线,通过抓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安全风险管控活动、强化措施落实、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优化管理流程、加快老旧设备改造和无人值班改造进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培训教育等工作,突出抓好电网安全领域违法问题治理,确保电力生产经营安全运行。
(六)特种设备企业安全建设:突出抓好小锅炉、弃管电梯、起重机械、车用气瓶、民用气瓶和人员密集型场所在用特种设备的监管,使特种设备无证生产查处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查率、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查率、重大隐患整改督查率、一般事故结案率均达到100%。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按照生产安全专项推进组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部署本年度“安全建设年”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于4月10日前报生产安全专项推进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把排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汇总并逐级上报。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目标,集中力量,限期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逐一确认、立项,由县“安全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达整改通知单,实施挂牌督办,专项整改。同时,做好安全隐患的登记、建档、立项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各成员单位“安全建设年”活动系统总结的基础上,生产安全专项推进组领导小组按照“安全建设年”活动考核方案要求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报县“安全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密切协同配合。设立专职联络员,建立联席会、调度会等制度,做到信息畅通,确保各级决策得到贯彻执行。于4月10日前将联系员信息报至专项推进组办公室。
二是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安全建设年”活动时间跨度大,目标标准高,工作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突出重点、全面部署。着力抓好和解决各行业领域的薄弱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矛盾和突出问题,确保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基础保障,全面加强对所属行业企业的监督管理。
三是完善措施,务求实效。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建设。坚持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指导和督促隐患单位抓好隐患整治。按照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对重大安全隐患,逐一履行政府挂牌、跟踪督导和整改销号程序。
四是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严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对于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组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对于玩忽职守,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形成安全生产严抓严管态势,有效防范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公共卫生安全专项推进方案
根据《农安县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公共卫生安全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传染病防控和医疗安全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疫情的监测、调处和重点部位的防控,强化免疫工作,消除传染病流行隐患,总体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防止重大疫情发生。着力加强院内感染控制管理,确保无重大院内感染事件发生。严格实行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准入和校验审核管理,强化临床用血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毒麻药品使用审批制度,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减少医疗事故发生。
具体工作指标:
(一)传染病总体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二)不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疫情;
(三) 医疗事故发生数控制在38起以内;
(四) 毒麻药品处方权医师培训合格率达100%;
(五)不发生重大院内感染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有效控制传染病发生。
1、加强疫情监测工作。疾控机构主动深入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开展病例搜索,及早捕捉疫情苗头。动态监视、及时审核、定期汇总传染病疫情,分析结果。各医疗机构保持高度敏感性,提高医生对传染病的识别和处理能力,发现传染病就诊病例异常增多情况,要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承担传染病监测任务的哨点医院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做好采样工作。
2、及时做好疫情的调查处理。疾控机构完善各项疫情处理方案,并启动24小时响应机制,及时做好传染病疫情调查和处理工作。按照“早、小、严、实”的原则处理疫点、疫区。一旦发生疫情,疾控中心流调人员及时开展流调和疫点处理工作,分析流行因素,提出控制方案,指导疫情发生地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确保不出现2代病例。
3、落实好重点部位的防控。协调教育部门落实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单位传染病防控措施。开展校医、园医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和托幼机构学校卫生保健人员传染病防控业务的指导和督查,督促辖区内学校落实好晨检、因病缺课登记报告制度,做好学校环境卫生消毒、学生健康教育工作。一旦出现疫情流行,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处置疫情,必要时可采取临时停课措施。
4、强化免疫规划工作。预防接种单位通过摸底调查、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开展宣传教育等方式,发现和消除免疫空白人群,提高常规免疫接种率。认真开展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对缺证、漏种儿童及时进行补证和补种。
5、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媒,做好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针对疫情特点及时发布健康提示;各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发挥贴近居民的作用,通过健康讲座、入户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结合“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4·25”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和“12·1”世界艾滋病日等卫生宣传日,广泛开展防病知识的公益宣传活动。
(二) 强化医疗安全监管,有效增进医疗质量提升。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严格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县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开展院内相关质检工作。加强医疗服务体系中薄弱环节的建设,加强县级医院重症医学科、病理科、急诊科、手术室和血液透析室等关键科室的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急救体系,加强急救队伍建设,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工作。
2、开展医院医疗安全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督导医院开展自检自查,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做到群众满意。加强急诊、夜诊督导检查,抽查医院值班、会诊、查房等核心制度落实情况。严格医疗机构及诊疗科目准入管理,加强医疗机构校验管理。
3、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血液安全。加强医疗机构、血站和储血点的监管,加强人员、设备、设施管理和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医院输血科或血库的检查与设置审核,保证安全、合理、节约用血。加强《献血法》的宣传贯彻;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无重大血液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药事管理,保证合理用药。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审批,对医疗机构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使用、人员培训和资质审核上加强管理。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医院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进行使用;对用量超常的药物进行超常预警干预;对不合理使用排名靠前的医疗机构进行诫勉谈话,问责、实行责任制追究等措施。组织专家对各医院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向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推进,确保各医疗机构达到国家规定的各项具体指标。
5、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加大医院感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落实。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感染管理控制。加大对严重医院感染和重大医院感染事件处理力度,确保无重大院内感染事件发生。
6、继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提高护理水平。以“5.12”护士节为契机,开展护理岗位技能训练活动,组织县级二级及以上医院护理骨干参加提升护理管理能力的培训班,全面提升护理工作整体水平。
7、对2011年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通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8、制定病历书写、履行告知义务专项检查方案,以规范书写、涂改病历、医疗告知为重点,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增强医疗服务意识,减少因涂改病历、未告知或告知不详尽而发生的医疗纠纷。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调度相关单位,根据总体方案,结合本部门、本单位职责以及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卫生安全专项推进方案,并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开展卫生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把排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汇总并逐级上报。开展卫生安全隐患自查及整改情况的检查督导,全程跟踪督办。做好卫生安全隐患的登记、建档、立项工作,并按要求达到三级安全隐患数据库标准及时录入。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照工作目标进行自检自查与集中检查考核、评比,总结工作经验,完善长效机制。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发挥专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做好综合协调、指挥调度、信息报送和其他日常工作。设立专职联络员,建立联系会、调度会等制度,做到信息畅通。层层落实责任,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导督办。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过程中坚持日常督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不具备条件的,要落实临时措施,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全程督办,确保不出现重大突发事故。
(三)开展宣传教育,整合各方力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加强宣传报导,组织人员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进广场等,大力宣传普及卫生安全知识和应急自救互救技能,动员全社会关注卫生安全建设工作,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形成社会集合力量,不断提升卫生安全建设工作质量。
2012年“安全建设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长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文件(长食安委[2012]1号)关于《长春市2012年“安全建设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推进方案》要求,为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建设,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县“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集中治理与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和政府监管相结合,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加强综合协调,强化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整顿,着重解决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以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等环节为重点的安全建设活动,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建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完善企业自律体系,增强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监管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件的发生,降低一般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问题。
(一)继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集中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在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治理力度。要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二)不断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综合治理,重点加强专项执法,加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履行自检义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能力;加快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三)重点整治场所食品安全问题。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和农村婚宴餐厅等重点场所,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重点清理、坚决取缔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从重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并严厉惩处“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通过重点场所专项治理,进一步整顿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四)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力度。强化检打联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等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强化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监测。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
(五)严厉打击畜禽屠宰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强对屠宰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牛、羊、禽类屠宰的管理规定。
(六)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加强调味品标识标注管理。进一步完善调味品检测方法,实施重点调味品专项监测。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
(七)搞好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治理。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消毒工艺流程、使用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具包装和标签内容等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餐具集中消毒经营服务行为。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针对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检测方法、标准。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八)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为重点,建立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药品生产企业100%通过药品GMP认证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00%通过GMP认证跟踪检查,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及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经营企业100%通过药品GSP认证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00%通过GSP认证跟踪检查,机构、人员、设施设备及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达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达到良好级别以上的占企业总数的80%。药品质量监督抽验、检验量达到2500批次以上。县级媒体药品广告监测覆盖率达到100%,违法药品广告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交率达到100%。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此次食品药品安全推进行动自即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结束。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及总结检查3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各乡镇及各相关部门,按照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推进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专门会议,搞好工作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建设的原则,扩大隐患排查范围,对重点排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并对每户企业建立整改档案,将排查出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逐级上报监管部门备案。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并未整改的企业,各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责令停业整顿治理。特别是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进行集中攻坚、集中突破、集中治理的原则,坚决遏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登记备案并及时逐级上报,实行定人定责全程跟踪监督整改,确保隐患治理整改到位。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整顿情况,依据考评细则和要求,进行自查自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推进组办公室将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机构分工协作抓,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进一步建立各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和监督责任制及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部门协作,加大监管力度。各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积极主动沟通,加大联合执法的力度,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执法把关为己任,严防死守,毫不松懈地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执法打假工作,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有效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三)强化日常监管,量化工作内容。各部门要坚持把“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年”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细化和量化日常监管内容,明确监管任务和责任;监督生产经营者严把“三关:进货关、销售关、退市关。日常监管中对应当退市而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其退市或强制退市,并依法查处。
(四)严明监管人员纪律,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参与人员要严守法纪,不得私自泄露执法行动的有关事宜。要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要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监管干部队伍,有效提升工作能力效率。
(五)强化舆情处置,正确引导舆论。与各类媒体建立协作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建设年”工作的宣传力度。虚心接受媒体监督,积极妥善处置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管理,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又要防止不必要的炒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交通安全专项推进方案
根据《农安县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抓好交通安全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使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规范,群死群伤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事故明显减少,为全县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全县安全建设作出贡献。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后驾驶以及接送学生车辆突出违法行为。
(二)重点道路:交通流量大、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事故多发的国省干道、江河周边道路、三级以下公路、险路险段、城区主要街路及校园周边等重点路段。
(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大中型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套牌车辆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
(四)重点单位监管:重点加强对客运企业、公交公司、校车使用单位、危化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精力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迅速开展一次全县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我县道路、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各条道路逐一排查,逐一整治,并做好登记备案。要亲自踏查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并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完善、增设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警示标志。
2、开展一次对主要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主要排查公路交通标志不连贯、交通标线不清晰、危险路段警示标志不齐全、交通安全设施破损的情况,及时进行修复、完善。要组织对限速标志全面进行排查,凡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事故多发的路段,必须设置明显的限速和提醒标志。针对路面出现道路损毁、易积水和塌方的普通公路路段,及时进行治理,必要时要求客运企业对客运班线进行调整,禁止客运车辆通行。
3、开展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摸底排查,特别是对无办学资质学校、民办学校以及私人提供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要纳入车辆户籍化管理,详细掌握学生接送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要指导中小学校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员,专职对学生接送车辆运送学生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学校专用校车和承租运输公司的非专用校车集中进行检查,坚决杜绝使用非法改装、拼装以及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无牌无证报废车辆接送学生。
(二)有针对性的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力度
根据全县交通事故发案特点、规律,参照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隐患路段信息,合理部署勤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重点打击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突出违法行为。
1、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在事故多发路段,校园周边合理部署警力,增加巡逻车警务巡逻频次,充分发挥动态管理效能,及时发现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两轮摩托车和大货车突出违法行为,加大对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后驾驶以及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针对“在无警时间易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问题,交警大队应延长管理时间,合理部署勤务,加大夜间交通秩序管理力度,在夜勤、夜巡行动中,有针对性的打击酒后驾驶、大货车无反光标识、摩托车驾驶员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构建高密度、全天候的公安交通管理模式,形成交通严管的高压态势,努力遏制事故危险源。
(1)严肃整治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建立假牌假证数据库,为一线执勤民警提供查辑线索。要在易发生酒驾违法行为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部警,严查酒驾违法行为。
(2)严肃整治货车超载违法行为。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由2名交警和2名交通部门执法人员组成执法小组,严查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超宽超长运输车辆。对超限超载货车,一律引导至治超站点称重,依法处罚。要对货场、沙场等地重点管控,做到超载车辆不出场。
(3)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合理部署警力,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严格整治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学生上下学期间,在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坚决遏制接送学生车辆超员交通违法的发生。
2、全力整治公路行车秩序。将易发群死群伤事故的公路作为交通秩序管理重点,在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增加警力,充分加强各公路安全检查站的勤务落实,所辖公路的巡逻管理要达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加强对公路客运站周边街路、县乡公路以及安全通行条件差的道路的警力布控和延伸,要明确公路客运站周边秩序管理责任区,切实提高路面管控力度,消除巡逻管理的死角死面,严格路面执法,坚决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1)严肃整治超速违法行为。以公路和国、省干道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限速标志,最大限度地运用测速设备,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速度管控,从严查处大型客车超速违法行为。
(2)严肃整治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逢车必查。依托检查服务站对过往七座以上客运车辆严格进行“六必查”,严格使用客运车辆通行卡。加强夜间、节假日等超员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的巡逻检查,同时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
(3)严肃整治长途客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加强对跨省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深入客运企业排查客运班次,对夜间0时至早6时客运班次要求企业调整时间,对此时段行进的客车要引导至安全地点强制休息。同时,加强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加强对过往车辆的提示,防止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
3、加强村屯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强县、乡、村通公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严查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无车辆标识、无强保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危险源。
(2)安排警力维护赶集、赶场活动秩序,查处和制止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村屯较为集中的路段,百姓出行较为集中的时段加大勤务力度,坚决制止在国省干线停车捡客超员违法行为。
(3)集中抓好农村机动车落籍和驾车人考证工作,重点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二轮、三轮摩托车管理,抓好村通公路的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三)切实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应急管理。
进一步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路面管理和安全提示工作,事先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要加强与气象、交通运输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提供恶劣天气预报,及时发出预警和安全提示,提高恶劣天气道路管控能力,减少恶劣天气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多车相撞事故,预防群死群伤道路事故的发生。建立完善应急联动救援机制,严格落实道路应急管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后果。
(四)深入客运企业、学校开展重点车辆、驾驶人摸底调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对全县所有的大型客车(长途客运车辆、校车、班车、公交车)等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情况摸底,建立车辆、驾驶人安全档案,实行“一车一档”和“一人一档”,登记造册。根据排查摸底情况,把全县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安全包保责任落实到民警,对客车和驾驶人安全工作情况监督,督促客运企业、学校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与客运企业、学校签订交通安全包保责任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对客运企业、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要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进校园活动,对驾驶人组织一次大教育、大培训,通报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加强驾驶人文明行车、安全行车意识教育,特别是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五)加强车辆源头管理。
加强和改进机动车登记检验工作,强化源头管理,加大对大型客车的车辆落籍、审验及二手车买卖等环节的管理力度,对于报废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落籍,严禁上路。对客运车辆年度检验时,严肃检验纪律,对存在不安装GPS定位设备、添加座位等违法行为的客车坚决不发合格证。对于货运车辆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不按规定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外廓尺寸超长超宽、加装货箱拦板、擅自改装车厢等问题,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并将违规车型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违规生产企业的整改力度。对查验民警出现违规操作,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责任倒查追究,单位主管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切实从源头上杜绝“马路杀手”、“带病车上路”等现象的发生。
(六)坚决落实客运车辆驾驶人管理措施。
1、加强驾驶员管理,严把驾驶证考验关,进一步从严驾驶员考试工作,对于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严格审验,严格摩托车驾驶人的考试工作。
2、深入客运企业对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进行全面审查,客运车辆驾驶人存在准驾车型不符、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两年内有超员20%以上或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等情形的,一律不得从事客运运输;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要把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努力做好本辖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严格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因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交通事故,要严肃追究当班民警和相关领导责任,接受责任倒查处理。
(三)加强督促检查。成立督导检查小组,对重点部位开展督导检查,对重点部位交通安全隐患能解决的迅速解决,解决不了的要迅速上报。
(四)加强信息上报。各单位要确立专门信息数据报送员,统一报送口径, 将信息迅速报送至专项推进组,对迟报、漏报或数据填写不全、不准确的,在考评中给予相应扣分。
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消防安全专项推进方案
根据《农安县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目标,全力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开展“五大”活动,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着力加强机制和基础建设,努力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切实维护火灾形势稳定,深入打造具有特色的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队伍,全面实现部队高度稳定和队伍实战能力的显著提升,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定期召开行业系统局消防安全联席会议,以“基础战”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行单位消防责任人管理人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价“三项申报”制度。探索社会单位风险评估体系的建立工作,研究制定按建筑体量配置社会单位防、灭火力量标准,进一步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复查和全面达标工作,确保年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二)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认真总结“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经验,适时组织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全面推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业等火灾高危单位的监督检查,保持整治火患高压态势。适时组织专项行动“游击战”,以确保十八大等关键节点的消防安全。
(三)积极推进农村、社区消防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消防工作制度,建立由政府、消防、派出所、行政村组成的农村消防监督网络,进一步夯实农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巩固“一乡镇一站一车”和“一村一队一泵”工作成果。按照《长春市社区消防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任务,全面推行社区以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居民楼、村组、生产经营单位为基本单元的“网格化”管理,确保80%以上的社区管理达标。
(四)加强多种形式队伍建设。积极探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规范合同制消防员的征召程序,实行人员档案化管理;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指导,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九台大队先进经验作法;加强对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完善训练考核机制,开展专职消防员灭火救援培训班以及强化轮训,定期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发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作用,使其成为公安消防部队坚强有力的“后备队”;定期召开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
(五)深化宣传广度和力度,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深入全民消防安全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吉林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划》。深化消防“五进”工作,适时开展“社区平安使者”启动仪式,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区平安使者”活动。充分利用建筑楼体公益广告大型商场电视墙和临街电子屏幕播放消防宣传片,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广播电台、车载视频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将消防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传播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4日至4月20日)。
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成立消防安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部署工作任务;同时联系新闻媒体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向社会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推进工作的意义、目的、内容和相关消防法律法规。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
积极协调安监、城建、工商、质检、教育、建设、文化、卫生、旅游、广电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自查,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建设原则,进一步规范执法责任、执法工作例会、法律审核、集体议案等制度,同时做好消防安全隐患登记建档,将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录入全县安全隐患管理系统。加大消防水源和消防站建设,完成消防水鹤和消火栓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要认真总结在“安全建设年”消防安全推进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是解决的突出问题、完善的制度措施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领导小组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和推进方案进行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安全建设年”消防安全专项推进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专项建设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负责“安全建设年”消防安全专项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推进工作的统一领导,搞好工作调度,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法工作流程,规范执法语言,明确各执法环节程序要求,切实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中。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和社会公众服务平台的应用,提高系统应用质量,规范单位、个人网上执法档案和监督档案的管理,建立互联网、公安网、咨询电话三位一体的消防监督执法咨询平台。
(三)强化宣传,提高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推进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建筑楼体公益广告大型商场电视墙和临街电子屏幕播放消防宣传片,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车载视频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广泛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安全用火用电、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受众面,将消防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传播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治安安全专项推进方案
根据《农安县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抓好社会治安安全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治安管理方面:通过有效预防和持续安检,实现“三确保”的目标。即确保不发生有影响治安灾害事故,确保公共场所群众性娱乐活动绝对安全,确保危管物品无丢失被盗。切实维护我县良好的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环境。
消防管理方面:通过加强对全县消防三级列管单位的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按照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全力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查处列管消防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全县消防形势稳定。。
经济保卫方面:通过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全县经保系统管辖单位内部的安全与稳定,实现在全省经保工作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
文化保卫方面:确保文化领域的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坚决防止在文化领域发生因政治不安定因素及治安隐患排查不到位而引发的影响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的事件。
二、工作任务
(一)在治安防控方面。继续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夜治安巡逻”和“白天派出所巡防”为中心,以卡点盘查等多种防控措施为策应,打造“一处有警,周边互动,全体联动,围追堵截”的接力式治安防控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大“天网工程”建设力度,全县累计安装监控探头达到1000个,全面实现我县主要街路、治安复杂区、人员密集区、党政机关、要害部门等重点区域全覆盖,确保达到服务实战效果。
(二)在消防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头戏,不断完善消防三级管理责任制,组织基层派出所和消防部门围绕高层、地下建筑及商场市场、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等火灾隐患集中的区域和部位,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部署开展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商圈消防安全、集中拆除影响消防安全障碍物、消防控制室和建筑消防设施、火灾隐患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
(三)在经保管理方面。深入开展标准化警务室建设。县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设立警务室、流动警务工作站或确定警企联络员,协助企业做好稳定工作。不断深化经保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经保部门各项执法工作规定,严密办案工作流程,把好办案质量关。深化“三评三访”活动,增强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水平。广泛走访服务对象,通过“访、评、改、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经保部门的群众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大力推进警企共建,协助企业做好稳定工作。
(四)在文保管理方面。文保部门及内部单位保卫组织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及不安定因素排查,对重点人、重点部位安全隐患及消防隐患逐一登记备案,逐一指导监督整改。在公安机关指导督察下,内部单位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使安全防范工作实现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汇同医疗机构健全维稳预警机制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及早介入,妥善处置,防止事态升级。
三、工作措施
(一)治安管理方面
1、对公园、风景旅游区、大型游乐场要重点检查娱乐设备是否安全,是否有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允许其使用的鉴定证书,是否在明显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有专人指导操作。
2、对宾馆、洗浴等其他公共娱乐场所、新兴场所及娱乐项目的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解决安全门上锁、疏散通道封堵、电器设备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场所内规章制度是否落实,经营场地是否规范,旅客入住是否按规定登记、上传,是否存在其它治安隐患。
3、要检查迪厅、舞厅防火通道是否畅通、防火设备是否完备、内部结构是否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否开启并运转良好,防止节日期间人员众多出现挤踏现象。
4、检查涉危物品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涉爆、毒物品从业单位是否建立民爆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采集上传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重点检查民爆物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和领用、发放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枪支出入库台账,确保不发生丢失问题。
5、检查涉危物品储存库房安全防范设施情况。涉危物品储存库房防盗报警器、视频监控系统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正常运行,能否与公安远程红外报警系统联网达到有效使用,库房及值班室防盗门窗是否符合要求,接警电话是否张贴在库房值班室醒目位置、是否畅通。
6、要提前对大型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实地踏查,会同相关部门查找隐患,做好应对预案,发现隐患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在活动举办期间要全程进行监督,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绝对安全。
(二)消防管理方面
1、开展冬防、清剿火患工作。切实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力查处消防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全县消防形势稳定。
2、开展列管单位调整工作。由县公安局结合派出所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对全县场所单位列管情况进行调整,重新确定消防重点和非重点单位。
3、开展春季防火工作。将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农村防火等作为工作重点,落实安全措施。高度重视清明节集中祭奠扫墓的消防工作,加强对焚烧祭祀活动的领导、教育、检查和整改,确保安全。
4、开展专项行动。结合我县防火工作重点,开展消防专项行动,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集中排查整改消防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每月等量抽取场所单位进行检查,及时督促进行整改,确保我县消防环境的持续稳定。
(三)经济保卫方面
1、全力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深入开展摸排,全面梳理排查企事业单位内部矛盾纠纷,做到定期排查工作落实到位、动态预警措施落实到位、疏导化解责任落实到位。 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广开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情报信息网络的作用,坚决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将矛盾化解在单位内部。进一步强化重点人员联控机制建设。对企业内部的国保重点人和治安重点人要进一步落实具体的监控措施和包保责任,对于有进京上访苗头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矛盾疏导和化解工作,严防越级或进京上访闹事事件的发生。
2、全力做好重点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加大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的隐患整改措施。以“防抢劫、防盗窃、防破坏、防事故、防恐怖”活动为重点,围绕煤、电、气、油、金融、通讯等涉及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点单位,将安全检查贯穿于全年安保工作的始终,确保重点要害单位和部位的受检率必须达到100%。
3、加大打击力度,有效竭制企业内部及周边地区各类违法犯罪案件。坚持“打防并举、以打促防”,以打现行、破积案、抓逃犯为中心,以治安环境复杂、刑事案件多发的企业及其周边地区为重点,全力开展打击犯罪专项统一行动。
(四)文化保卫方面
1、严格奖惩,切实加强对全县文化领域安全建设年工作的检查指导。公安文保部门发挥监督指导职能,对严格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认真开展治安防控工作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公安机关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处罚。由于单位责任人或安全保卫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重大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健全规章,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执行的力度。高校、医院、科研等单位建立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物品的储存、运输、购买、使用等安全管理制度;高校制定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并进行演练。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 日)。治安安全推进组确立2012年安全年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提出具体措施。按照县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层层落实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4月21日至11月30 日)。按照边查边改边建设的原则,对列管单位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后,立即进行整改,对整改需要时间较长的安全隐患,确定整改时限,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做好安全隐患的登记和建档工作。针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集中建设,对安全隐患进行督查检查,督促列管单位尽快完成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各警种对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查漏补缺,回头看、查死角,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化落实。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公安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指挥室主任担任,刑警、治安、特警、反恐、户政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指挥室。办公室负责安全建设年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确保各部门、各单位履行职责、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二)突出重点,项目化推进。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人身安全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突出刑事案件的打击和预防、治安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影响市民人身安全事件、事故和案件的发生。要把安全建设年活动项目化,明确目标、确立标准、严格进度、加强督导和检查。
(三)加强督导,奖惩化考评。为使安全建设年工作取得成效,县公安局将把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综合考核各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与综合考核挂钩。对动作迅速、措施落实、取得明显成效的部门和单位,将视情况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专项推进组将根据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组成督导组赴各单位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四)广泛宣传,社会化宣传。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安全年建设的重要意义,动员群众踊跃谏言献策,积极参与安全建设年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五)完善机制,长效化开展。要把安全年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课题,着力解决影响市民安全的治安突出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规范化、常态化的日常管理机制和专项排查整治机制,努力做到标本兼治,持续深入开展。
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专项推进方案
根据《农安县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抓好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整改的重点
(一)供水行业。突出抓好源水水质监控、不合格二次供水设施整治、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供水工程和应急设施建设工作,建立供水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和责任体系,确保供水安全。
(二)燃气行业。突出抓好燃气安全运行、应急设施建设、紧急事件处理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对居民户内公用燃气阀门、燃气管道沿线、燃气计量表、用气设施等进行泄漏检测及安装规范排查,对燃气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确保燃气安全。
(三)供热行业。突出抓好“暖房子”工程、拆并小锅炉、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应急设施建设、供热企业生产和运行系统安全,及时处理供热纠纷和突发事件,确保供热安全。
(四)房屋。着力推进公共场所房屋安全鉴定工作,重点排查超年限使用房屋、危旧房屋和公共场所房屋,确保房屋安全。
(五)违法建筑。全面开展违法建筑拆除工作,重点是压占各种管线,严重影响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消防、防洪等基础设施运行安全或其他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建筑。
(六)违法广告牌匾。全面开展违法广告清理工作,主要任务是督促设置单位对各自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门面装饰设施,特别是对楼体、楼面户外广告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对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牌匾限期整改,对未进行整改的依法予以拆除。
二、目标任务
(一)供水行业。更新改造陈旧供水管网;保障净水厂正常运行,满足全县饮用水供水要求;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二)燃气行业。新建楼盘达到天然气使用要求;组织燃气入户安检工作;对燃气场站、管道、液化石油气储存供应站、燃气器具市场及用气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对压占燃气管理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积极推广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和一氧化碳浓度报警预防装置。
(三)供热行业。实施“暖房子”工程;新增集中供热能力100万平方米;改造陈旧供热管网30公里;为100栋楼房清理被污水浸泡的供热管网地沟。
(四)房屋。一是做好隐患排查工作,主要包括春季、汛期和日常房屋隐患排查;二是继续开展危险房屋出租专项治理活动;三是强化汛期危旧房屋安全管理;四是着力查处私自拆改房屋结构行为。
(五)违法建筑。开展违法建筑专项行动,督促县城、开发区排查整改城市建成区内违法建筑隐患3000平方米,进一步拓展城市空间,拓宽城市道路,削减安全隐患,增加绿地面积,美化市容环境。
(六)违法广告牌匾。一是继续规范市容行政审批行为,全面实施好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建筑物临街门面装饰管理办法;二是依托创城工作,开展全县范围内的户外广告牌匾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在春季大风天气容易脱落的户外广告和牌匾设施进行整治,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三是开展重点街路户外广告和牌匾设施安全的专项行动。
三、实施步骤
在”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专项推进组各成员部门、相关公用行业企业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坚持排查、整改、建设、监管相结合,全面提升城市安全能力。具体步骤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专项推进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组织召开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动员大会。制定具体推进方案,上报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专项推进组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建设的原则,进一步扩大隐患排查范围,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易发事故的区域、领域进行重点排查、深入排查,将排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汇总并逐级上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要确定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督查责任,确保不发生事故。同时,要做好安全隐患的登记、建档、立项工作,并按三级安全隐患数据库标准及时录入。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专项推进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搞好“回头看”,搞好自检自评,同时做好县“安全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考核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县“安全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安全建设年”活动开展好的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对措施不力、整改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建设年”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专项推进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住建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工作的领导、指挥和调度。住建局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络员,负责城市公用设施和房屋安全专项建设的情况综合、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严格责任追究。在县“安全建设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分线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细化分解任务,传达到每个责任主体,使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所有人员都做到“任务清、责任清、思路清、标准清、结果清”。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水、气、热、房”等安全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管和协调,有力推进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进程。要合理区分“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事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对出现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在查处直接责任者的同时,依法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
(三)跟踪治理,从严监督考核。专项推进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水、气、热、房”等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进行督查督办,对每一项隐患要在逐条登记的基础上,结合工作重点的调整、热点问题等情况,采取挂牌督办的形式,跟踪到底,直至落实。专项推进组将对相关业务部门和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要强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在“安全建设年”活动中因工作不力、行动迟缓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及部门进行问责。
(四)构建体系,强化宣传教育。对于行业性易发难防问题,要从完善安全建设制度及规范性文件配套入手,科学合理制定近期及远期的工作计划,科学构建政策体系。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先进典型,曝光违法违章行为,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各企业的自身优势,通过开展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多种活动,宣传国家有关各行业安全管理的标准和规范,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章守纪。通过坚持不懈、扎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和救助能力。
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自然灾害防控专项推进方案
根据《农安县2012年“安全建设年”活动总体方案》要求,为切实抓好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洪涝灾害、旱灾防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与自然灾害相关的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社会响应”的自然灾害防御机制,围绕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应急联动、恢复重建等关键环节,完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在全社会建立自然灾害应急处理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县安全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以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地震、洪涝灾害、旱灾等自然灾害的防控为重点,突出抓好农村气象服务,搞好水库防洪、江河堤防、防汛抗旱等方面建设,建立健全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提高气象对现代农业的服务能力,建立两家子、波罗湖、太平池、伊通河等大中型水库、水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和水情遥测系统,实现防汛抗旱指挥部与长春市的视频异地会商。突出抓好地震速测速报体系、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治理,测震台网监控能力达到ML2.0级,速报速度达到本地区10分钟,邻区少于15分钟,地区1.0级以上地震速报效率达100%。
一是认真落实责任制。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长春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全县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农安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健全和完善灾害应急体系,强化监督机制。层层签订责任制,列入考核目标,确保防汛抗洪工作和气象、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要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演练工作,使灾害的防御工作常年化、制度化。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机制。要在大排查、大整改的同时,把安全大监管贯穿整个安全建设年的始终,从严落实日常安全管理责任,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构建更加广泛深入的安全防线。同时,要着力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健全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强化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平台、食品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地震应急指挥平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平台、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等建设,加强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库应急队伍建设,增强安全预警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安全应对能力和安全控制能力。
三是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群策群防“十有县”建设以及基层国土资源所“五到位”建设。要按地质灾害群策群防“十有县”建设标准达标。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坚持执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月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防灾预案及两卡发放制度、三查制度等,确保防灾措施的全面落实。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避险工作。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加强动态巡查,隐患区设立警示牌,随时监测隐患易发区的变化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将地质灾害防治防灾工作“明白卡”、“防灾避险明白卡”及时发放到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有效提高防灾自救能力,严防灾害的发生。
四是加大江河堤防整治力度和抗旱工作。进一步加大检查整治力度,特别是水毁项目以及堤防加固,险工险段治理,回水堤建设等工程措施提高伊通河堤防防洪标准,以强化太平池水库增容效能。认真编制抗旱方案,完善抗旱预案;做好旱情实时调查统计和分析材料、上报及信息发布工作;积极配合做好 “一抗双保”工作。
五是加快现有地震观测网络技术改造步伐。进一步丰富观测手段,逐步建立学科多样、功能完备、技术可靠的地震监测系统。理顺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尽快形成上下畅通、运转协调的地震工作推进体系。编制完成“十二·五”规划,努力提高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依法加强城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切实提升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的应急保障能力。继续加强“三网一员”建设,着力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震灾防备能力。进一步明确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增强地震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实用性。加强地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应急指挥技术终端,为震后应急决策指挥提供必需的技术支持。建设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为地震应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信息保障。建立专兼两支队伍,壮大地震灾害救助力量。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拓展城市应急避险空间。探索平灾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确保全县应急食品、纯净水、食用油等生活必需品的统一充足供应。
六是扩大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充分利用社会公共资源,继续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在广播电视、报纸、电话、网络、电子显示装置、农村大喇叭等信息媒介的及时、准确播发。提高气象预警信息的时效性,争取最大的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
七是开展自然灾害防御的安全检查。以气象局为牵头单位开展防雷、防雹、人工增雨安全隐患和设施的检查;以水利局为牵头单位开展防汛、防暴雨的安全隐患检查;以国土局为牵头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和设施的检查;以地震局为牵头单位开展地震隐患和设施的安全检查。
八是加强气象、水文、地震探测环境和设备的保护。要加强探测环境和设备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或影响探测设施及其周边环境,不得破坏灾害预警设施。规划、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建设项目时,要事先征求气象主管机构的意见,并开展影响气象探测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县总体方案和本专项推进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具体的专项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层层动员部署,搞好思想发动,迅速在全县掀起开展“安全建设年”活动的气象灾害防御高潮。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各有关部门按照活动方案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建设年”活动。一是组织各单位开展自查自改,搞好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等制度建设和预警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应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各牵头单位按计划完成各自的承担任务,进一步拓宽预警信号发布渠道。三是由牵头单位负责开展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进一步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边建设。四是“回头看”再检查,检查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对现场预警信息员进行现场问答,跟踪监督隐患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责任人员和监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同时,积极采取措施,筹措资金尽快整改,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总结解决突出问题、完善制度措施和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将有关情况上报自然灾害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完成工作任务好的单位,将提请县“安全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不力、敷衍应付的,将提请县“安全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通报批评,以此推动生产安全专项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安全建设年”自然灾害防控专项推进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利局、国土局、气象局、科技局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自然灾害防控专项建设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局长张凌学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安全建设年”自然灾害防控专项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的工作联系。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自然灾害防御工作负总责。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此专项方案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同时,要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要求,充分依靠基层的力量,巩固和加强各项安全基础建设。
二是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本次“安全建设年”活动时间跨度大,目标标准高,工作任务重。各有关部门既要全面部署、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抓好和解决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的薄弱部位、关键环节,确保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基础保障。届时,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安全建设年”生产安全专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加强调度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建设年”活动深入推进。
三是完善措施,务求实效。各单位要不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毫不放松地推进拉网式排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隐患普查、监控、分级管理制度和措施,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解决、限期解决。注重加强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对灾害的能力和水平,使隐患排查治理、灾害防范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建立自然灾害防御的长效机制。
四是经费保障,落实到位。活动所需经费包括应急建设资金和预警工作运行资金,由财政按事权予以保证,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经费支持。
五是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开展“安全建设年”活动是全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开展“安全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和自然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努力实现在全社会科学有序地防范自然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