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农安县委办公室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农委编字[2020]55号
根据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农安县黄龙街道办事处机构编制的批复》(吉办发[2019]43号),和《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农安县街道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批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厅字[2019]25号)制定本规定。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文化、体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服务科。承担党务、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财务、机构编制、人事、群团、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企业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党群服务平台工作;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做任务。
(二)社会事务服务科(文化广电和卫生健康服务科)。 协助机关完成社会事务、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劳动保障、社保、医保、残疾人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教育等 方面公益性服务工作;组织群众文化活动,体育活动,繁荣文化特色产业;负责村级文化室业务指导,业余文艺创作组织管理,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保护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协助机关完成辖区内旅游开发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运营相关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生育指导、避孕咨询、婚前咨询和新婚保健等服务工作;负责避孕药具计划管理发放并做好效果监测、使用方法指导;负责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培训,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妇幼保健、红十字会等相关事务性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便民服务平台工作。
(三)平安建设服务科(应急保障科)。协助机关完成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法律服务、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多网合一”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应急保障方面的信息收集整理;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政策宣传以及应急救援等服务工作;配合做好社会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工作。
(四)退役军人服务科。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杈益保障等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配合做好便民服务平台工作。
(五)执法保障科。为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事务性工作提供服务保障;配合做好辖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联系派驻辖区的执法机构;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活动等服务工作;配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
(六)城市建设服务科。协助机关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园林绿化、道路交通、人民防空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便民服务平台工作。
根据上述职责,县黄龙街道办事处设6个内设机构:
三、 人员编制
农安县黄龙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配备事业编制21名(编制结构:行政管理岗位编制4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17名)。设主任(书记)1名,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兼任;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相应核定股级领导职数6名(6正)。
四、 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农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农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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