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2201060138276135/2026-00490 |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1月14日 |
| 标 题: |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城区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邀请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14日 |
| 索引号: | 112201060138276135/2026-00490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6年01月14日 |
| 标 题: |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关于长春市城区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邀请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1月14日 |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
关于长春市城区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
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邀请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11月21日下发《关于长春市城区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对该项目实施征收。因征收工作需要,现邀请经依法备案的评估机构参与报名。
一、评估范围及内容
征收范围:西新镇双龙村、裴家村部分集体土地(具体位置以勘测定界图纸为准)。
二、应邀单位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报名单位需提交单位简介、业绩情况、联系人及电话;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明、估价师执业情况等相关材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如有授权,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各两份。报名单位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携带全面、真实的报名材料。
三、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17日,9:00-16:00,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2777号西新镇人民政府2楼
五、特殊说明事项:
1、评估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等具体事项详见《评估委托书》。
2、本项目为临时征用土地,项目范围内构筑物仅涉及一处彩钢房和一处大棚,其他均为树木等,被选定的评估机构要求需有林业评估资质。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应当确定至少2名注册估价师负责评估项目,估价师确定后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
六、邀请机构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霰伟成
电 话:18151700123
长春市绿园区西新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