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1060138276728/2021-08574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城西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年09月12日 |
标 题: | 2018年度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15日 |
索引号: | 112201060138276728/2021-08574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公告 |
发文机关: | 城西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年09月12日 |
标 题: | 2018年度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15日 |
2018年度
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2019年9月1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充分发挥镇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
(二)制定实现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及预算,促进政企事业全面进步。
(三)建立和健全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教育公民履行宪法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五)发展文化体育、教育科技、广播卫生事业,努力发展中小学教育和成人教育及业余教育,普及科技知识,提倡爱国卫生运动,倡导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六)制定落实乡村建设规划,抓好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七)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规,保障妇女、儿童权利。
(八)加强镇财政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保证地方财税收入。
(九)领导镇民政、民兵、兵役工作,协调部门之间关系,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
(十)负责镇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各项服务事业,使之全面发展。
(十一)执行本区党代会及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机构的决议和命令。
(十二)加强对双重管理、垂直管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十三)办理上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能,城西镇人民政府设12个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能:主要承担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以及青年团和妇联等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各项中心工作的组织和综合协调。
2、综治(信访)办公室,工作职能:主要承担纠纷查处、法制教育等社会综合治理相关工作和信访接待、受理、承办、协调等相关工作。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职能:主要承担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排查、整改相关的工作。
4、农业站,工作职能:组织农民参加科技培训;退耕还林的规划和实施 绿化、防火等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小流域管理、规划;水资源保护;新型农机具的宣传和推广、农机具维修及农机手的培训:农村土地征收等工作。
5、审计办公室,工作职能: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审计、农民负担监督检查等工作。
6、财政所,工作职能:主要承担乡镇财政收支和总预算、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等业务。
7、城建交通站,工作职能:负责镇内村、屯路的设计、养护、修建和管理;村、屯环境卫生的治理;建设用地的规划、踏查、审批;违法建筑拆除整治;城市范围内土地征收等工作。
8、经贸办公室,工作职能:主要承担统计、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9、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职能:贯彻宣传国家制定的人口政策、计划生育政策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育龄妇女的普查:节育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计划生育人口的管理:监督检查计划生育执行情况: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10、民政办公室,工作职能: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乡镇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负责本镇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11、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能:承担劳动就业与事业登记、农村劳动力开发与流动就业、再就业、就业援助、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保、农民失地养老保险等办社会保险理工作。
12、畜禽防疫服务中心,工作职能:畜禽改良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畜禽灾病的防治、申报,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本级和所属事业单位,共计1个预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城西镇人民政府实有人员124人,其中:在职人员70人,离退休人员53人,遗属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6522.35万元,支出总计6246.1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234.70万元,增长52.12%,主要原因:环保督察、黑臭水体治理等相关工作专项收入增加。支出总计增加1726.56万元,增长38.20%,主要原因:环保督察、黑臭水体治理等相关工作专项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22.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70.63万元,占73.14%;其他收入1751.72万元,占26.8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24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2.87万元,占26.46%;项目支出4593.25万元,占73.54%;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535.69万元,占92.91%;公用经费117.18万元,占7.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70.63万元,支出总计4796.8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32.26万元,增长31.12%,主要原因:环保督察、黑臭水体治理等相关工作专项收入增加。支出增加277.26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环保督察、黑臭水体治理等相关工作专项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96.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8%。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7.26万元,增长6.13%,主要原因:环保督察、黑臭水体治理等相关工作专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96.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8.89万元,占72.32%;节能环保支出211.96万元,占4.42%;城乡社区支出508.66万元,占10.6%;农林水支出546.57万元,占11.39%;住房保障支出60.75万元,占1.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70.63万元,支出决算为479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488.68万元,支出决算为151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等增长。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923.85万元,支出决算为192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5.7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69万元,支出决算为1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71万元,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211.96万元,支出决算为21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节能环保(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488.66万元,支出决算为48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年初预算为49.5万元,支出决算为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97.07万元,支出决算为19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0.75万元,支出决算为6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1.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6.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预算的61.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2.8万元,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73万元,主要是用于车辆保险、维修、用油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 万元;本年支出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9.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安全生产督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主要是绿园区城西镇人民政府上缴给绿园区财政局的资金。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