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春市绿园区2022-2023年度
秸秆全域禁烧行动方案》的通知
长绿环领办〔2022〕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长春市绿园区2022-2023年度秸秆全域禁烧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绿园区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
长春市绿园区2022-2023年度秸秆全域禁烧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2022年度秸秆全域禁烧行动方案》部署,切实加强农作物秸秆全域禁烧管控,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持续提升全区环境空气质量,助力乡村振兴、黑土地保护和碳达峰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秸秆全域禁烧政策不变,落实秸秆全域禁烧“扁平化管理体制”机制,持续完善秸秆禁烧工作体系和制度机制,推进秸秆处置“5+1模式”,夯实“网格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基层责任。强化牵头部门统一指挥、统筹调度职能,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以能源化和饲料化利用为重点,兼顾肥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大幅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同步加大对剩余秸秆无害化处置力度,逐步实现全区玉米和水稻秸秆全量化处置。提高禁烧工作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完善秸秆露天焚烧火点遥感+视频监控全过程监管体系,健全秸秆违规焚烧火点发现、快速反应、及时扑灭、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减少因焚烧秸秆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不断健全工作保障体系,实现“通过严格管控确保不能烧、通过“五化”利用确保不用烧、通过培育市场确保不想烧”的全域禁烧总目标。
二、年度目标
持续强化禁烧监管,层层压实禁烧责任,露天焚烧秸秆火点数持续减少。集中开展秋冬季秸秆离田行动,11月20日前完成秸秆离田工作任务,公路、铁路、机场等重点管控区域“一公里”范围内秸秆要优先处置到位。农业农村、发改、畜牧、工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建立“五化”利用台账,将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全面推进秸秆“五化”利用。
三、全区秸秆资源现状和全量化处置计划
(一)全区秸秆产量及分布情况
根据各镇统计数据结果,2022年全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8.7万亩,其中玉米播种面积8.58万亩,水稻播种面积0.12万亩。按区域分布分别为合心镇6.11万亩,西新镇1.31万亩,城西镇1.28万亩。据测算,全区秸秆产生量约为4.95万吨。
(二)全区秸秆“五化”综合利用计划
全面落实《吉林省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长春市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发展目标,2022年,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原则,以能源化和饲料化利用为重点,兼顾肥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全面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工作,确保完成上级下达各项指标任务。
(三)剩余秸秆无害化处置计划
根据2022年全区秸秆产生量、秸秆“五化”综合利用计划和农村生活燃用秸秆量,测算全区无剩余秸秆量。绿园区西新镇、合心镇、城西镇各配置了1台处置能力每小时0.3吨/台移动式秸秆焚烧炉,用于剩余秸秆无害化处置。
四、建立秸秆全域禁烧管理体系
区生态环境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设秸秆全域禁烧管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秸秆离田(还田)领导小组办公室。禁烧管控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利用办公室和秸秆离田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3个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能指导全区秸秆禁烧、无害化处置和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完善指挥集中化、部门横向抓、基层网格化的综合管理体系,确保每一地块的秸秆都有科学的处置方案和完备的处置措施。
(一)坚持指挥集中化
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秸秆禁烧相关责任人,严格落实《长春市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修改草案)》《绿园区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确定的秸秆全域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
1.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区人民政府,是秸秆全域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烧管控、综合利用工作。建立秸秆全域禁烧管控、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考核制度,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
镇级人民政府,负责秸秆离田、禁烧管控、综合利用和全量化处置的组织实施工作。
2.落实部门牵头职责。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秸秆全域禁烧管控办公室”职责,统一指挥、统筹调度、综合协调秸秆全域禁烧工作。负责建立指挥体系,完善指挥职能,制定相关政策,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协调调度各相关单位涉禁烧工作情况,督促落实工作任务。负责日常监管,建立会商研判机制。根据“五化”综合利用能力,测算各镇剩余秸秆数量,指导各镇落实无害化处置措施,建设处置设施、购置处置设备,调度处置工作进展,全过程监管无害化处置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秸秆离田(还田)办公室和综合利用办公室”职责,组织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秸秆离田、收集、储存、运输体系建设及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相关工作。负责各类玉米、水稻秸秆还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针对玉米秸秆还田,制定秸秆还田保护性耕作的年度实施计划,推进落实相关措施,指导和监督从计划下达到验收的全过程工作。针对水稻秸秆还田,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实践并推广适合本地的水稻秸秆还田模式。测算秸秆离田、还田消耗量,将秸秆离田和肥料化的数量落实到地块。组织编制秸秆综合利用实施计划、方案,指导各地将“五化”利用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逐个地块明确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牵头推动秸秆肥料化利用稳步提升,饲料转化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清洁能源、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途径不断拓宽,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综合利用年度目标任务。
(二)实施部门责任制
1.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秸秆能源化利用相关工作。
2.畜牧部门负责秸秆饲料化利用相关工作。
3.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秸秆原料化利用相关工作。
4.财政部门负责秸秆全域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财政政策制定和资金保障。
5.林业和园林部门负责森林防火区域内秸秆全域禁烧的监督管理工作。
6.气象部门负责对气象条件进行准确预判,为秸秆禁烧管控提供气象数据服务支持。
7.公安机关负责对违规露天焚烧秸秆人员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定行为的处罚。
8.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部门秸秆全域禁烧工作的进度及完成情况进行督导。
9.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秸秆全域禁烧和综合利用相关工作 。
(三)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
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监管体系,更新网格化包保清单。严格落实“市、区、镇、村、屯”五级禁烧包保责任制,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其他领导分头包保,市包区、区包镇、镇包村、村包屯组、屯组包农户的五级包保工作机制。全区实行网格化监管,共划定1个区级网格、3个镇级网格、16个行政村级网格、88个屯级网格,设各级网格长130人。健全“区抓镇、镇抓村”的压力传导体系,明确各级网格长主要职责,充分发挥镇政府、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管理作用,把责任落实到村屯、人头、地块,做到“一杆子插到底”。充分发挥好网格机制作用,做好日常监管、重点时段监管、重点地区监管。
五、完善综合处置体系
摸清秸秆产量底数,根据秸秆综合利用到地块的清单台账,填写秸秆全量化处置情况表,实行“一地一策”,确保所有秸秆得到有效处置。针对降雪、疫情等不可控因素,超前谋划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完善紧急处置措施。提前准备捡拾打捆机械设备、离田机械、储存场地及配套资金,及早引入相关离田企业或合作社,为秋冬作业做好充分准备。
(一)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
1.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分解落实秸秆还田利用、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的数量、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到地块。(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分解落实秸秆能源化利用数量、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到地块。(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3.推进秸秆原料化利用。分解落实秸秆原料化利用数量、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到地块。(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二)加大剩余秸秆无害化处置力度
鼓励各镇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行配备固定式秸秆无害化处置设备秸秆炭化窑,鼓励采取招投标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处置。可利用秸秆储存点暂时存放,并逐步加以利用或进行固定式焚烧。(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三)科学开展秸秆离田
要健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按照合理运输半径,建设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规范收储组织、村有固定秸秆收储网点的收储运体系。秋收后,按照秸秆全量化处置台账,及时开展秸秆离田行动,重点做好四“抓”工作,一是抓“早”,在秋收后集中主要力量及早组织开展秸秆打捆(离田)作业;二是抓“一公里”,11月20日前完成高速公路、铁路、国道干线、机场等重点区域两侧一公里范围内的秸秆离田或秋翻作业;三是抓“打捆”,在认真分析本地区秸秆分布情况下,按照平地、坡地、洼地顺序对秸秆进行分期处置。优先组织机械和人力全力开展平坦耕地捡拾打捆作业,完成后再行组织离田。针对坡地、洼地,可以采取小型机械和人工离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置,鼓励采用移动式秸秆焚烧炉进行处置。四是抓“收割方式”,秋收前,加大对水稻低留茬收割和春秋打浆等技术的推广力度,力争留茬不超过5厘米,从源头上消除焚烧隐患。同时,离田前要明确捡拾标准,强化作业监督,确保离田后的净度达到直接耕作要求,减少春耕前焚烧秸秆残茬的现象。确需对秸秆残茬开展二次离田的,应在打捆任务完成后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禁烧监管巡查
利用网格化监管开展巡查检查,依托省视频监控系统和市秸秆全量化处置管理平台系统,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对覆盖范围内火情实现实时监控,实时处置。以镇、村为单元制定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明确巡查检查的区域、内容、责任、方法、频次、处罚、问责等工作内容,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成立巡查专班,以村(屯)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和村民成立灭火队,定点看守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公安、林园、发改职能作用,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公路铁路两侧、机场周围、城市周边和农林交错等重点区域,加密巡查频次。在党的二十大、国庆节、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实行昼夜不间断巡查,坚决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配合,各镇落实)
(五)建立火点快速处置体系
充分运用吉林省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和长春市卫星遥感秸秆禁烧全过程管控平台系统,建立由卫星遥感+视频监控发现秸秆火点快速反应,到指挥扑灭火点、再到火点处置情况反馈等全链条火点管控处置体系。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属地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发现系统异常后要立即上报,及时联系相关检修部门开展维修。发现人为破坏的,要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证据,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查处,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省生态环境厅。区秸秆全域禁烧管控办公室按照卫星遥感秸秆禁烧全过程管控平台系统预警提供的火点信息,通过APP向所在镇、村屯发出灭火指令。各镇级网格长指挥调度,村屯(组)级网格长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灭火作业。灭火信息经镇级网格长核查确认后上传长春市卫星遥感秸秆禁烧全过程管控平台系统,平台根据火点报警频次和持续时间,自动逐级上报网格员、网格长,情节严重的将推送至纪检监察部门,实施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落实)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参照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部门对本辖区和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强化秸秆全域禁烧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和焚烧风险,及时安排部署管控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抓好秸秆管控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各镇根据本《方案》要求,编制以村为基本单元的年度工作方案,分解落实离田、“五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任务的数量、措施、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指导工作,并作为检查和考核的依据。
(三)强化调度通报
建立日调度、日报告、周通报制度,明确对各镇离田进展、火点处置等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日调度、周通报制度。对离田工作推进缓慢、数据造假、综合利用台账不清、发生违规火点的辖区,进行通报。
区秸秆全域禁烧管控办公室、区秸秆离田(还田)办公室、区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利用长春市卫星遥感秸秆禁烧全过程管控平台系统实时数据和卫片拍照情况,对照各地工作方案、清单台账,对各地禁烧和无害化处置工作、秸秆离田(还田)工作、“五化”利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通报。调度要精确到村屯、地块、农户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以督办函、预警函、提醒函等方式予以指导。
区离田办(市农业农村局)强化离田督导,及时运用卫星遥感平台和视频监控系统查看离田进展情况,定期更新离田台账,11月底前对各地秸秆打捆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四)持续开展巡查检查
制定秸秆全域禁烧全天候检查方案,以监管网格为基本单元,明确检查的责任主体、对象、方式和频次,开展全天候监督检查。在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建立包保帮扶机制,对重点地区适时开展驻地式帮扶,督促指导落实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处置火点。
(五)严肃责任追究
对违反省市区《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对发生的“第一把火”的镇村,从严从速进行查处。对不履行监管(包保)职责,未将秸秆综合利用落实到具体地块的,未及时组织离田,造成露天焚烧得不到有效管控的,甚至造成污染天气的,严肃追责问责。利用行政、经济、技术、市场、法律等综合手段压实属地政府、部门及网格长、网格员责任,推进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深入开展。强化“发现问题、压实责任、强化考核、精细管控”要求,对全区秸秆全域禁烧实施全过程、全链条、全周期闭环管理和智能化管控。
(六)加大财政投入
统筹各类资金,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采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方式,提高收储运行效率。
(七)积极做好宣传引导
坚持正面引领和反面曝光相结合,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推广各地经验做法,公开曝光违规焚烧典型案例,形成强大宣传舆论声势。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全域禁烧群防群治,积极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强化舆情引导,及时掌握舆情动态,针对恶意造谣生事等不良舆情,第一时间组织正面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