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 用人单位吸纳重点群体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2.事项简述 当年新招用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人员,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令第700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4)《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吸纳重点群体申领社保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就(2022)10号)
4.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2)重点群体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或脱贫人员名册;
(4)《劳动合同》;
(5)《就业创业证》;
(6)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合同;
(7)社会保险相关缴费证明。
5.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6.办理时限 6日
7.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8.办理时间 春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 秋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6: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680号绿园区人力资源市场
10.咨询查询途径 电话:0431-86762037
11.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0431-86762006